上海梅林: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1-14
证券代码:600073 股票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 2015-003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未获通过的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2015 年 1 月 13 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天平宾馆(天平路 185 号)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3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5,539,25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2.180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人) 2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165,26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3899%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人) 3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174,38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3909%
(三)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周海鸣女士主持。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张斌、姜国芳
因公有事请假;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曹晓风、费心佳因公有事请假;
董事会秘书虞晓芳出席了会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提案 证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 是 否
内容 券 票数 比例 通过
类
别
一、审议 全 394,389,510 99.7093% 921,073 0.2329% 228,672 0.0578%
公司使 体
用部分 股
闲置募 东
集资金 中 40,024,636 97.2076% 921,073 2.2370% 228,672 0.5554% 是
暂时补 小
充流动 股
资金的 东
提案
二、审 全 40,005,536 97.1612% 921,073 2.2370% 247,772 0.6018%
议公司 体
2014 年 股
新增日 东 是
常经营 中 40,005,536 97.1612% 921,073 2.2370% 247,772 0.6018%
性关联 小
交易的 股
提案 东
三、审 全 394,370,410 99.7045% 921,073 0.2329% 247,772 0.0626%
议修订 体
《公司 股
章程》部 东 是
分条款 中 40,005,536 97.1612% 921,073 2.2370% 247,772 0.6018%
的提案 小
股
东
四、审 全 394,333,610 99.6952% 1,205,645 0.3048% 0 0.0000%
议签订 体
衢州梅 股
林正广 东 是
和食品 中 39,968,736 97.0719% 1,205,645 2.9281% 0 0.0000%
有限公 小
司 6500 股
万元还 东
款协议
的提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公司 2014 年新增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提案》涉及
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为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
决权股份为 298,386,000 股;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股份
为 55,978,874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