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上海 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公司 201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3、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戴继雄、王德清、史剑梅 201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