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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次董事会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5-03-3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次董事会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于出售上海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

提案》、《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申请借款额度10亿元的

关联交易提案》、《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的提案》,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和公司控股子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定价参

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而且有利于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主营

业务的发展。另外两项提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申请

借款额度,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充分显示公平、公正,没

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售饮用水公司100%股权,有利于上海梅林

聚焦肉及肉制品核心主业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上海梅林提高资产利用

效率。董事会审议上述提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批

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戴继雄、王德清、史剑梅



                                              2015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