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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临 2017-045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 亿元,使用期限自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01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3,994,331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82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4,249,999.42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994,356,470.09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462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
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实施项目的公司将
以一次性认缴出资额,按项目付款进程分期出资。
    二、历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已归还时间
    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 2015 年 1 月 13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2015 年 6 月 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5 年 6 月 24 日公司 201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人民币 2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 2014 年募集资金 99,435.65 万元,共投资 8 个项目,分别为:食品加
工及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海丰畜牧场建设项目、上海市种猪场崇明分场
建设项目(后变更为“收购种猪及商品猪养殖业务”)、“爱森优选”直销连锁门
店拓展项目、年产 4 万吨猪肉罐头生产线(续建 2 万吨)技改项目、年产 5 万吨
罐头改造项目、96858 仓储物流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以上 8 个项目中
已完成 3 个项目,分别是:海丰畜牧场建设项目、收购种猪及商品猪养殖业务及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已使用金额
 序号                     项目
                                                     总额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1     “96858”仓储物流技术改造项目                 1,801.00                   247.48

  2     “爱森优选”直销连锁门店拓展项目             19,809.00                 2,096.83

  3     年产 4 万吨猪肉罐头生产线技改项目             7,554.00                 2,545.50

  4     年产 5 万吨罐头改造项目                       4,000.00                 2,241.26

  5     食品加工及物流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11,546.00                 7,086.00

        收购种猪及商品猪养殖业务(原上海市种猪
  6                                                  18,272.00                18,360.00
        场崇明分场建设项目)
  7     海丰畜牧场建设项目                            8,043.00                 6,896.63

  8     补充流动资金                                 28,410.65                28,410.65

                       合计                          99,435.65                67,884.34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7,884.34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 32,830.69 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279.38 万元)。根据实施项目募集资金预计使用安排,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阶段
性的闲置,因此提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
募投项目推进计划,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以上安排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监会不允许的
交易。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
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经营利润。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
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监管指引 2 号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决
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意
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
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
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梅林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3、上海梅林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