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五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见2019-03-14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五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版)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参加了公司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
次会议,就《关于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公司收购上海广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以上海东
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市场原则。
    2、本次股权交易,有利于公司承接通北路 400 号等保护性建筑,进一步提
升公司品牌的历史积淀,也便于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的更新改善。
    3、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独立董事史剑梅因同时担任上海梅林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
公司旗下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属关联董事,故本次回避发
表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五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章: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刘长奎                 王德清                    史剑梅




                                                2019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