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5-09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充
分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础上,就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充
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
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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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焱 周含军 曹亦为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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