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保千: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12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
在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础上,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提名周培钦、鹿鹏、丁立红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蔡庆红、张振义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未发现周培钦、鹿鹏、丁立红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发现蔡庆红、张振义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周培钦、鹿鹏、丁立红为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名蔡庆红、张振义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