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保千: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8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充
分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聘任鹿鹏先生为公司总裁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未发现鹿鹏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总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总裁
的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鹿鹏先生为公司总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庆红 张振义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