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2 月 9 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的通知;李汉华先生和周晓璐女
士分别将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0,000 股和 470,000
股份补充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
易,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在华泰证券办理完毕;李洁先生将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050,000 股,补充质押给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上述股权质押登记
手续已在长江证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汉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5, 810,386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3%;李汉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15,80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3%。周晓璐女士持有本
公司股份 20,065,994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周晓璐女士
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060,00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李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20, 429,643 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 数 的 21.31% ; 李 洁 先 生 累 计 质 押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201,299,412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9.46%。
本次质押,系补充前次质押的业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资
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资金
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实际控制人家族将
于近期提前解除部分质押,以降低质押风险。
如因股价波动产生风险,李洁家族有足够能力采取包括归还部分
股票质押贷款或补充质押股票等措施控制风险。
鉴于上述风险,本公司已制订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将对以上质押
的用途进行跟踪。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