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融资租赁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6-30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售后回融资租赁
并对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生产需要,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康欣”)拟以其
自有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武汉藏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
茗租赁”)开展金额 33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期限为 3 年,同时由公司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
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融资租赁以及为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司 “ 2018-008 号 ”
公告。
二、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售后回租赁合同
1.合同主体
出租人(甲方):武汉藏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乙方):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租赁物及协议价款
租赁物为乙方部分生产设备,甲乙双方确认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 3300 万
元。
3、租赁期限:3 年。
4、租金及支付方式: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由公司对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租赁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藏茗租赁。
(二)保证合同
1、合同主体
保证人: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人:武汉藏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包括利息、逾期利息、各
种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
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两年止。
5、合同生效条件:在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