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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欣新材: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资料2018-09-1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资料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00
    2、网络投票召开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
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路 57 号中部慧谷 30
栋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内容:
    (一)审议:
    1、《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的议案》。
    (二)对议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宣读大会决议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在股东大会记录上签字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
    七、大会闭幕
议案一: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编

制完成(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

   本次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已经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0 日
议案二: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各位股东: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已编制完成(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本次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已经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0 日
议案三: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
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
宜;
   (五)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六)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七)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被强制转让情形时,所
持权益归属问题;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次议案已经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