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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宋都股份: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7-14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5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为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预计新增提供担

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

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

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本次事项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宋都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预计新增对外担

保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77,984.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235.4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担保而涉诉的事项。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31,525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9%。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控股股东宋都控股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公司为宋都控股新增担保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3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实

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提请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

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
    宋都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宋都控股为公

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累计发生额331,525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89%。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杭州采荷嘉业大厦3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俞建午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批发、零售:建材,金属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13,258.41                   2,154,496.14

总负债                               1,699,720.19                   1,798,790.41

净资产                                 313,538.24                     355,705.73

                2017年度(经审计)                  2018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8,555.55                      55,383.61

净利润                                  -3,805.39                      -1,628.16

       关联关系:宋都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

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本次预计新增担保主要内容

       1、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为宋都控股新增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

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3、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

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4、其他: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

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并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董事长

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上述担保金额以外的担保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

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宋都控股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

好,本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

极加强与宋都控股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

益。



       五、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宋都控股经营情况良好,从未发生过逾期借款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担保风

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宋都控股经营情况良好,经核查无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有

相对应的反担保措施,同意该担保事项。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基础上,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提

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新

增对外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担保风险可控,有相应的

反担保措施。鉴于上述情况,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77,984.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235.4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担保而涉诉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