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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福医药: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30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证券代码:600079   编号:临 2014-075 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
室召开,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会议应到监事
五名,实到监事五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杜越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
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以下书面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面、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二○一四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
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