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4-076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和执行 2014 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 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及本期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 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 1 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性投资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受此影响,公司 2013 年期末 合并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196,640,000.00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196,640,000.00 元;2013 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 186,100,000.00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186,100,000.00 元。公司已对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相应进行了调整,以上调 整对公司 2013 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 2013 年度及本期净利 润未产生影响。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9 月 30 日 调整内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50,000.00 -5,150,000.00 5,150,000.00 -5,150,000.00 湖北广电阳光慈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450,000.00 -450,000.00 450,000.00 -450,000.00 天津贝龙热力设备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云南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武汉江夏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罗田瑞德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恩施天源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40,000.00 湖北竹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0.00 -6,500,000.00 6,500,000.00 -6,500,000.00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武汉军科光谷创新药物研发中心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 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该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 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 准则第 41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执行上 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 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2 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