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李文鑫、刘林青、李高 2014 年 10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