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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人福医药: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5-07-16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 2015-064 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每股转增 1 股;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5 元;扣税后,个
   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425
   元、持有的限售股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35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35 元;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21 日;
   除权(除息)日:2015 年 7 月 22 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 年 7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7 月 22 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
转增股本方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
刊登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4 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 2015 年 7 月 2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分配方案:
    本次分配以 643,024,5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股利 96,453,679.65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
增 643,024,531 股(每股面值 1 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43,024,531 股增至
1,286,049,062 股。扣税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25 元、持有的限售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扣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 元。
   (四)扣税情况
    1、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2]85 号)的规定,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公司暂按 5%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425
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
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
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实际税率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率为 5%。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
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
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对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
同样按上述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公司暂
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35 元。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
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
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135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
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
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
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 0.135 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发
放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15 元。
    5、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是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涉及
扣税。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21 日
    (二) 除权除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7 月 22 日
    (三)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2015 年 7 月 23 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 2015 年 7 月 21 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现金红利派发
     1、公司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
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
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持股数,按
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数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
                                     134,863,847       134,863,847   269,727,694
    有限售条   份
    件的流通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240,143     2,240,143     4,480,286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37,103,990   137,103,990   274,207,980
               合计
    无限售条   A股                       505,920,541   505,920,541 1,011,841,082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股份                                 505,920,541   505,920,541 1,011,841,082
               合计
    股份总额                             643,024,531   643,024,531 1,286,049,062



   七、 按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 2014 年度每股收益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照实施后新股本总额 1,286,049,062 股摊薄计
算的公司 2014 年度每股收益为 0.43 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7597232
    联系传真:027-87596393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 666 号人福医药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430075



九、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日期:2015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