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 2017-053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
仓风险。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关于将其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办理延期购回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金花投资于2016年9月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4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76%)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具体
详见公司“临2016-057”号公告),2017年5月1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45万股无限
售流通股质押给东吴证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具体详见公司“临2017-023”
号公告)。
该笔贷款到期后,经与东吴证券协商确定,金花投资对上述4345万股流通股
质押办理延期,延期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9月5日,并已于2017年11月8日办理完
毕相关质押式回购延期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金花投资共持有公司48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5.72%;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48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的其他披露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份质押用于金花投资经营资金周转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金花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
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约定,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
保障比例、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
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金花投资将采取措施为提
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经质权人认可的其他履约保障措施。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