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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事
项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我们认为本
次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支付任何对价或承担成本,亦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该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交易定价
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
回避表决。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微芳、黄日雄、陈海锋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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