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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17-12-27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更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

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国安

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议

了公司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关于更换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

上,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更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公司更换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

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

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作及人员、时间安排上的要求。

    (3)公司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请北
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上市

公司备考财务报告审阅机构。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重大
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关志强                        李恒勋                        罗美富




    占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