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同仁堂: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2017-10-3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将提交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

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一贯的公允、合理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

求。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   渊


    王   瑛


    谭红旭


    王惠珍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