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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金钰: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11-11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7-110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债权转让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出让方: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 债权受让方: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债权转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 保证人: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0 元
    ● 本次无反担保情况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债权转让交易概述
    因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东方金钰”)拟将其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享有的
55,996.50 万元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澳信托”)。华澳信托向深圳东方金钰支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作为
前述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转让期限为 12 个月,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华澳信托
拟发行信托计划,并以该信托计划项下募集的信托资金受让深圳东方金钰所持的标的
债权。深圳东方金钰拟委托华澳信托按转让价款金额的 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债
权转让后,深圳东方金钰需支付溢价回购款(回购溢价率按双方约定执行),并应于
债权转让后 12 个月内向华澳信托回购上述标的债权。
    为确保深圳东方金钰向华澳信托履行还款义务,保障华澳信托债权的实现,华澳
信托要求增加本公司、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赵宁及王瑛琰个人为该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程序情况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债权转让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
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8,000 万元。
   注册地点: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赵宁。
   经营范围:珠宝首饰、工艺品,玉石及制品的购销等。
   深圳东方金钰属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东方金钰 100%股权。
   截止到 2017 年 9 月 30 日,深圳东方金钰总资产 1,165,376.05 万元,负债合计
832,665.08 万元,净资产 332,710.97 万元,净利润 24,428.29 万元。
   2、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702 室
   法定代表人:张宏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占 50.01%)、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占
49.99%)。
   公司及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与华澳信托无关联关系。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华澳信托总资产 244,742.17 万元,负债合计 123,466.92 万元,净资产 121,275.25
万元,净利润 6,901.81 万元。

   四、拟签署债权转让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标的债权:深圳东方金钰对公司享有的不附带任何权利负担的人民币 55,996.50
万元债权。
   转让价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实际金额以信托计划项下募集到的信
托计划资金金额为准,可分笔支付)
   转让期限:12 个月(自各期信托单位发行成功之日起算)
   用途:用于补充日常营运资金
   回购溢价率:按双方约定执行
   担保措施: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溢价回购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华澳信托实现债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由本公司、兴龙实业、赵宁及
王瑛琰个人为该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合同还对转让价款及溢价回购款支付、双方陈述和保证、税费承担和违约责任等
其他条款做了约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子公司债权转让事项拓宽了
融资渠道,改善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属于公
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债权转让
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决策范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
我们对上述债权转让及担保事项表示同意。

   六、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实现公司债权的流动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合理匹配现金流
和债务结构,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
利益,本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独立性。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元,本公司对
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7.2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7.0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