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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金钰: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3-21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 2018-24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人,实际
参会董事 5 人。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九江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申请
1 年期人民币 1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
司 2017 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
司及各子公司 2017 年度贷款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
总额 30 亿元额度内的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
    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东方金钰”)拟在额度
内向九江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1 亿元,期限 12
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贷款总额度:人民币 1 亿元
    2、贷款期限:12 个月
    4、贷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5、贷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6、结息方式: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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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担保方式:
   ①瑞丽市亿利贸易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持有的位于云南省德宏洲瑞丽市瑞
   丽大道的房产为该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②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④赵兴龙、赵宁、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九江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
向九江银行广州珠海支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8-25 号)。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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