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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及发行人民币20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2017-03-2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2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发行人民币 20 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公司)生产经营及
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合理进行中长期债务资金搭配,满足公司
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新特能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人民
币 20 亿元长期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债)。本次注册发行事宜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新特能源公司申请注册 20 亿元永续债,在注册额度有效期两年内采取一次
注册、分次发行的方式发行。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2、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4、主承销商:境内商业银行。
    5、发行期限: 5+N,即在债券发行 5 年后,发行人拥有赎回权,若不行使赎
回权,则债券将继续存续。
    6、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及补充流动资金。
    7、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永续债事宜经公司及新特能源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永续债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负责永续债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永
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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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决定永续债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
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
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臵、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
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
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永续债发行有
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永续债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和申报与永续债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永续债的
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授权新特能源公司董事长签署必要的文件、办
理必要的手续等。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永续债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永续债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永续债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项议案尚需经公司及新特能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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