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本次交易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 报告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经交 易双方协议,本次交易以评估价格定价,定价公平、合理。本次交易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由交易双方自愿作 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关联 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且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具有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 王锦霞 张金鑫 廖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