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1 证券简称:ST 明科 公告编号:2019-005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 月 2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8,587,7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11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人) 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1,730,72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1.5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人) 5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57,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5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国春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吴振清女士、独立董事周序中先生、 孙立武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刘金红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3,375,569 97.2362 5,212,155 2.7638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2.01 李国春 183,237,057 97.1627 是 2.02 李靖波 183,086,158 97.0827 是 2.03 关 明 183,086,159 97.0827 是 2.04 高大林 183,006,160 97.0403 是 2.05 吴振清 183,006,161 97.0403 是 2.06 苗文政 183,008,184 97.0414 是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3.01 付 伟 183,156,827 97.1202 是 3.02 孙立武 183,007,859 97.0412 是 3.03 周序中 183,005,866 97.0401 是 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4.01 兰俊玲 183,158,758 97.1212 是 4.02 刘金红 183,005,762 97.0401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30,921,128 85.5752 5,212,155 14.4248 0 0.0000 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李国春 30,782,616 85.1919 2.02 李靖波 30,631,717 84.7742 2.03 关 明 30,631,718 84.7742 2.04 高大林 30,551,719 84.5528 2.05 吴振清 30,551,720 84.5528 2.06 苗文政 30,553,743 84.5584 3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付 伟 30,702,386 84.9698 3.02 孙立武 30,553,418 84.5575 3.03 周序中 30,551,425 84.5520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01 兰俊玲 30,704,317 84.9752 4.02 刘金红 30,551,321 84.5517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开广、田雅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