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明科: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2019-04-26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包头明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为 4,066,027.9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77,281,626.84 元,本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1,273,215,598.88 元。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8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而
确定的。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
的情况和执业质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
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的议
案》,该议案前期已经过充分的讨论研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
金安全。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
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理财产
品和国债逆回购,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序中
                                                       孙立武
                                                       付   伟
                                           二 0 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