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3日上午9:00在西安秦都酒店召开第五次股东大会,大会由董事长王前俊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59人,代表股份848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为8486.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为8426.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 同意该报告股份为8486.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7年实现净利润30910357.89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3091035.78元,按5%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1545517.89元,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26273804.22元,加1996年末未分配利润11745810.74元,减子公司储备基金214855.2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7804759.70元,本公司从长远发展考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该方案股份为8090.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5.3%。 五、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同意罗忠琳、刘占文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敖宏元因退休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同时选举杨智、柯伟、刘建民出任公司董事。 同意该议案股份为8486.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1998年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及配股总额:本次配股以公司上市时原总股本13195万 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34万股为基数,每10股 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应配股数总额3958.5万股,其中:向国 家股股东配售1252.5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857.4万股,向社会公众股 股东配售1200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648.6万股。国家股股东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承诺以实物资产和现金认购688万股,不足部分放弃, 并不予转让;法人股股东均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并不予转让;社会公众 股和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1648.6万股,由证券商包销。 同意该议案股份为8258.3 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 2、配股价格:配股价格浮动范围3-5元。 同意该议案股份为8258.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 3、国家股股东以实物资产认购配股方式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拟 以陕西精密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小型材生产线经营性资产认购,经陕西省 资产评估中心评估,其资产净值为2212万元,其余不足部分以现金补齐。 本项表决,关联股东国家股股权代表回避,同意该议案股份为3314.3万股,占到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5.34%。 4、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新建因瓦荫罩带钢和AK材荫罩带钢生产线 同意该议案股份为8318.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8.02%。 5、本次配股有效期限:本次配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 同意该议案股份为8378.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 6、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 同意该议案股份为8378.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8.73%。 本方案通过后,须经陕西省证监会等部门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 审核批准后实施。 七、审议并通过《续聘陕西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股份为8486.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八、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全面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同意该议案股份为8486.3万股,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陕西精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