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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2018-04-27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按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
的议案》,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113,400.00 万元,
其中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云南滇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6,000.00 万元,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滇中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75,000.00 万元,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贵州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2,000 万元;为公司
拓展“易见区块”相关业务线上客户提供担保 400.00 万元,其中为云南众合药
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00 万元,为昆明云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200.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4,28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6.09%,未发生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对外担保和逾
期担保。
    二、独立意见
    经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完善,报告期末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完善对外担保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李 洋     梁志宏    赵起高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