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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关于九天控股与有点肥科技表决权委托发生变更的公告2018-12-15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债券代码:136492         债券简称:16 禾嘉债
债券代码:135404         债券简称:16 禾嘉 01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天控股与有点肥科技表决权委托
                         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 年 12 月 14 日,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控
股”)与云南有点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点肥科技”)签署《<表
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 21,326.5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00%)
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事项。

    同日,九天控股出具《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自承诺函出具
之日起,保留公司 21,447.46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1%)的表决权,
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其余公司 21,326.5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00%)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直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

    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中集团”)持有公司
33,003.3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0%。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地位不造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滇中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云南
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

    一、2018年10月7日签署的相关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主体:

    甲方:九天控股

    乙方:有点肥科技

                                   1
    2、协议签订时间:2018 年 10 月 7 日

    3、表决权委托

    (1)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易见股份”)21,326.50 万股股份(占易见股份股份总数的 19.00%)
的表决权委托给乙方行使,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条件之一达成时
终止:

    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②乙方受让该等表决权对应的股份,且该等股份转让至乙方名下。

    (2)为保障乙方行使委托权利,甲方同意在表决权委托期间不再将其所持
有上述委托给乙方行使表决权的易见股份 21,326.50 万股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
方。

    4、表决权内容

    (1)乙方据此授权可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易见股份《公司章程》
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进行表决,该表决权所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召集、召开和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②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
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③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
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④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
投票,但涉及授权股份的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所有
权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

    (2)该表决权委托系全权委托,对易见股份的各项议案,乙方可自行行使
表决权且无需在具体行使该等表决权时另行取得甲方的授权。但若因监管机关需
要,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出具相关文件以实现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委托乙
方行使表决权的目的。

                                    2
    (3)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因易见股份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
形导致标的股份总数发生自然或法定变化的,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数量应相应
调整,此时,本协议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标的股份,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全
权委托给乙方行使。

    5、表决权行使

    (1)甲方将就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
为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及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

    (2)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
因任何原因无法实现,各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
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
的。

    6、免责与补偿

    (1)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应就乙方行使本协议项下受托权利
而被要求向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任何经济上的或其他方面的补偿。

    (2)甲方同意补偿乙方因按甲方意愿行使受托权利而蒙受或可能蒙受的一
切损失并使其不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任何第三方向其提出诉讼、追讨、仲裁、
索赔或行政监管机关的行政调查、处罚而引起的任何损失。但如系由于乙方故意
或重大过失而引起的损失,则不在补偿之列。

    7、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①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可以独立地
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②其在本协议生效时是易见股份的在册股东;

    ③其承诺乙方可以根据本协议及易见股份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完全、充
分地行使委托权利;

                                   3
    ④未曾就授权股份委托本协议主体之外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权
利;

    ⑤甲方不享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2)乙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①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已获得适当的授权签署本协
议,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②受托人承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易见股份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协
议约定行使委托权利;

    ③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从事任何损害易见股份利益或其他违法、
违规及违反易见股份《公司章程》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一方(“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所
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实质性地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
议项下的违约,其利益受损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或采取补
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相关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纠正要求
后的十天内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相关守约方有权自行决定:

    (1)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部的损害赔偿;或者

    (2)要求强制履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部的
损害赔偿。

    尽管有本协议或其它规定,本条规定的效力不受本协议中止或者终止的影
响。

    9、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大陆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
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
    10、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2018年12月14日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函的基本情况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九天控股

    乙方:有点肥科技

    2、协议签订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3、终止表决权委托

    (1)基于双方未来的商业计划安排,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
止《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不再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应行使权利、履行
义务。

    (2)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双方均不存在《表决权委托协议》项
下的任何违约行为,不负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承诺函》

    1、承诺人:九天控股

    2、放弃行使表决权的承诺

    (1)承诺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保留上市公司 21,447.46 万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1%)的表决权,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其余上市
公司 21,326.50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00%)对应的表决权,亦不
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直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

    (2)本承诺函出具日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期间,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5
份数不低于 21,447.46 万股时,承诺人继续保留上市公司 21,447.46 万股股份的表
决权,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其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
何其他方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

    (3)本承诺函出具日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期间,承诺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小于 21,447.46 万股时,承诺终止。

    (4)如未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承诺
人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滇中集团持有公司 33,003.3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9.40%,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冷天辉先生变更为云
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更新后的相关权益变动报
告书。

    2、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
易双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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