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九天控股)(更新后)2018-12-15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上市公司名称: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易见股份

股票代码:6000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 398 号高新科技广场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 398 号高新科技广场

股份变动性质:九天控股放弃其持有的易见股份 19.00%股份的表决权,从而丧
失对易见股份的控制权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业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以及《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见股
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易见股份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九天控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点肥科技                      指 云南有点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易见股份、上市公司              指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九天控股放弃其持有的易见股份19.00%股份的表
本次放弃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    指
                                     决权,从而丧失对易见股份的控制权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更新后)》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广场

       法定代表人:冷天辉

       注册资本:2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731228228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水电开发;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装饰装潢工程;企业管理、咨询;商业运营管理;国内贸易、物
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07月10日-2022年07月10日

       控股股东:冷天辉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路398号高新科技广场

       联系电话:0871-6565005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冷天辉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昆明              无
 2      冷天晴      男      总经理       中国      昆明              无
 3      樊平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昆明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放弃表决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表决权委托

    2018年10月7日,九天控股与有点肥科技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
有的易见股份19.00%股份的表决权委托有点肥科技行使。

    2、终止表决权委托

    2018年12月14日,九天控股与有点肥科技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不再根据《表决权委托协
议》相应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表决权放弃

    2018年12月14日,九天控股出具《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自
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保留易见股份21,447.46万股股份(占易见股份股份总数的
19.11%)的表决权,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其余易见股份21,326.50万股股份
(占易见股份股份总数的19.00%)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部
分股份的表决权,直至2021年10月6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表决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均为42,773.96万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1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为38.11%,本次放弃表决权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上市公司19.11%股份的表决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及声明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九天控股
    乙方:有点肥科技

    2、协议签订时间:2018 年 10 月 7 日

    3、表决权委托

    (1)双方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易见股份”)21,326.50 万股股份(占易见股份股份总数的 19.00%)的表决权
委托给乙方行使,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列条件之一达成时终止:

    ①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②乙方受让该等表决权对应的股份,且该等股份转让至乙方名下。

    (2)为保障乙方行使委托权利,甲方同意在表决权委托期间不再将其所持
有上述委托给乙方行使表决权的易见股份 21,326.50 万股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
方。

    4、表决权内容

    (1)乙方据此授权可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易见股份《公司章程》
赋予股东的各项权利进行表决,该表决权所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召集、召开和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

    ②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
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③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上
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④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
投票,但涉及授权股份的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所有
权处分事宜的事项除外。

    (2)该表决权委托系全权委托,对易见股份的各项议案,乙方可自行行使
表决权且无需在具体行使该等表决权时另行取得甲方的授权。但若因监管机关需
要,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配合出具相关文件以实现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委托乙
方行使表决权的目的。

    (3)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因易见股份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拆股等情
形导致标的股份总数发生自然或法定变化的,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数量应相应
调整,此时,本协议自动适用于调整后的标的股份,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亦自动全
权委托给乙方行使。

    5、表决权行使

    (1)甲方将就乙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
为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审批、登记、备案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及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

    (2)如果在本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本协议项下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使
因任何原因无法实现,各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约定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
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
的。

    6、免责与补偿

    (1)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应就乙方行使本协议项下受托权利
而被要求向其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任何经济上的或其他方面的补偿。

    (2)甲方同意补偿乙方因按甲方意愿行使受托权利而蒙受或可能蒙受的一
切损失并使其不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任何第三方向其提出诉讼、追讨、仲裁、
索赔或行政监管机关的行政调查、处罚而引起的任何损失。但如系由于乙方故意
或重大过失而引起的损失,则不在补偿之列。

    7、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①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有权签署本协议,可以独立地
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②其在本协议生效时是易见股份的在册股东;
    ③其承诺乙方可以根据本协议及易见股份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完全、充
分地行使委托权利;

    ④未曾就授权股份委托本协议主体之外的第三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权
利;

    ⑤甲方不享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2)乙方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①其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已获得适当的授权签署本协
议,可以独立地作为一方诉讼主体;

    ②受托人承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易见股份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本协
议约定行使委托权利;

    ③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表决权委托从事任何损害易见股份利益或其他违法、
违规及违反易见股份《公司章程》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
失。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任一方(“违约方”)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项下所
作的任何一项约定,或实质性地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即构成本协
议项下的违约,其利益受损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或采取补
救措施。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或在相关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提出纠正要求
后的十天内仍未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则相关守约方有权自行决定:

    (1)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部的损害赔偿;或者

    (2)要求强制履行违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部的
损害赔偿。

    尽管有本协议或其它规定,本条规定的效力不受本协议中止或者终止的影
响。

    9、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大陆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
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九天控股

    乙方:有点肥科技

    2、协议签订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3、终止表决权委托

    (1)基于双方未来的商业计划安排,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
止《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不再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应行使权利、履行
义务。

    (2)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双方均不存在《表决权委托协议》项
下的任何违约行为,不负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4、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三)《关于放弃行使表决权的承诺函》

    1、承诺人:九天控股

    2、放弃行使表决权的承诺

    (1)承诺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保留上市公司 21,447.46 万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1%)的表决权,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其余上市
公司 21,326.50 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00%)对应的表决权,亦不
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直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

    (2)本承诺函出具日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期间,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数不低于 21,447.46 万股时,承诺人继续保留上市公司 21,447.46 万股股份的表
决权,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其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
何其他方行使该部分股份的表决权。

    (3)本承诺函出具日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期间,承诺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导致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小于 21,447.46 万股时,承诺终止。

    (4)如未来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承诺
人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放弃表决权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权
利限制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数量       交易内容        受限性质      受限数量
  易见股份            21,326.50   放弃表决权   质押、司法冻结       21,326.5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买卖易见股份股票的情况请参见易见股份于2018年10月12日《关于权益变动
报告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九天控股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九天控股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关于放弃
行使表决权的承诺函》;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冷天辉




                                             年           月            日
(以下无正文,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冷天辉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易见股份                    股票代码      600093


信息披露义务   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二环西
人名称         公司                        务人注册地    路 398 号高新科技广场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方式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可多选)
               □
               其他 放弃表决权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42,773.96 万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38.11%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普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0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
准
(以下无正文,为《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冷天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