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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见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600093            证券简称:易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688 号九天大
厦公司 10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33,744,8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8.7060%
总数的比例(%)(不含已放弃行使表决权部分的股份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任子翔先生
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其中董事罗寅先生,独立董事李洋先
生、梁志宏先生、赵起高先生通过电讯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王刚先生通过电讯参加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蓬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
    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计划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提供
    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03,700,187      99.9943     11,700            0.005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号                                                                      (%)              (%)

      关于公司子公司发
      行定向融资计划并
1                              1,925,573       99.3960       11,700     0.6040      0      0.0000
      由公司控股股东提
      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云、陈伟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