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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授权延期的公告2014-09-04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4-04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授权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13 年 9 月 24 日召
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关于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14 年 4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
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42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 亿股新股。
     鉴于以上情形,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
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
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本
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使股东大会决议和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至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到期。除延长有效期
外,关于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确认载于以下文件中的信息未发生改变:(1)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进一步确认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非
公司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准仍然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延期的相关事宜,本项议案需经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