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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名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5-03-2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计委员
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
尽责,认真履责,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应有的监督审查职责。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张白先生、林永经先生、
郭成土先生、俞丽女士、冷文斌先生,其中张白先生、林永经先生、
郭成土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
白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分别为审计委员会会
议 6 次、年报审计沟通会 3 次,会议就公司 2014 年度业绩预告、关
联交易事项、年报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对 201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相关审核工作
  (一)2013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沟通审核工作
       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 2013 年审计工作的开展。2013 年报告期末
以来,审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和沟通会,督促审计事务所严格按照
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1、审计计划的确定及对未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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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12 月,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派出审计组对公司合并范围
内部分公司进行预审,并根据预审的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初步
的审计计划。2014 年 1 月 6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 2013
年年报审计第一次会议,审阅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议公司
2014 年年度审计计划。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国强先生按规定在天职事务所进场
审计前向每位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独立董事书面提交了 2013 年度年报
审计工作的具体安排,并汇报了公司 2013 年主要经营状况、未经审
计财务指标情况。天职事务所汇报了 2013 年审计最新进展情况以及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同意以此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在审查审计工作
计划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天职事务所拟安排参加审计人员的专业胜
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审计计划提出的审计风险评估、
重点审计内容、采取的审计策略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对审计时间安排
进行了沟通和协商。经审计委员会与天职事务所沟通协商,会议最终
确定 2014 年 3 月 6 日将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初稿、2013 年度内
控审计报告初稿提交审计委员会审阅。
    2、审计过程中的监督与沟通:
    在对部分公司已进行预审的基础上,2014 年 2 月,天职事务所
对公司本部和各子公司全面开展审计。审计过程中,天职事务所定期
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进展情况,对相关问题保持及时沟通;审计委
员会根据审计完成进度督促天职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
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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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
    2014 年 2 月 27 日,天职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海大名城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初稿)《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内控审计报告》(初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4 年年报审计第二次会议,审阅上述报告。
      4、审计报告的审阅:
     2014 年 3 月 6 日,天职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上海大名城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够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等专项报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同日,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
员会 2013 年年报审计第三次会议,审阅天职事务所提交的上述报告。
经表决,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上述报告,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
职”)2013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及
公司管理层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与公司签订了
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委员会与天职进行了协商并确定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小组现场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与天职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根据审计时间安排,天职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2、天职执行年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情况。天职执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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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的会计师未在公司任职,在公司 201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
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
       (1)独立性评价。天职所有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
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天职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天职对公
司的审计业务不存在自我评价,审计小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天职及其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恪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天职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
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
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3)审计程序评价。天职审计小组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
计程序恰当、合理,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
客观地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为进行了评价。
       (三)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
总结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
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少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小组在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用
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需实施的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
测试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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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天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情况
       天职作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勤勉敬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
平和工作效率。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
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
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国证监
会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在帮助公司加
强防范风险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就天职 2013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
估,认为该所业务素质良好,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
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该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实际情况。建
议继续聘任天职作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审计委员会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 2013 年度的内控审计工作
进行了监督审核,建议继续聘任天职作为公司 2014 年度内控审计机
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4 年度公司一共开展了 2 次内部审计工作, 次离任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工作,工作内容分别包括审阅公司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
       四、 其他工作
       (二)2014 年 3 月 6 日,审议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
第二次会议,就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申请财务资金支持的议案》、就公司提交的《内控评价工作总
结报告》和《2013 年内控测试缺陷报告》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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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三

次会议(定期会议),对《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

并发表审议意见。
    2014 年 7 月 3 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一致推选张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4 年 8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定

期会议),审议《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议意见。

    2014 年 10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
期会议),审议《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审议意见
    五、总体评价
    201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为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出了有
益的工作。
    201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审计委员会的监
督职能,继续关注重点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
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监
督审查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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