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高科:独立董事关于与滨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防水卷材施工合同的独立意见2018-05-05
哈尔滨高科技 (集 团 )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与滨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防
水卷材施 工合 同的独立 意见
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
“ ”
作为哈尔滨 高科技 (集 团 )股 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哈高科 )独
立董事 ,对 于哈高科控股子公司哈高科绥棱二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与
滨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防水卷材施 工合 同事 宜进行 了认
真审核 。
根据哈高科提供的相关资料 ,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基 于独立判
断 ,哈 高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该项交易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不 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 ;
2、 该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 合哈高科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
因此 ,我 们 同意该项交易。
独 立 董事 :韩 东平 何慧梅 J厘逍丝
孳红
签署 日期 :⒛ 18年 5月 4日
FR0M : Fn× No : 2② 18 4.27 1② :22 P5
哈尔 滨 高科技 (集
团 )股 份 有 限公 司
独立 董事 关 于 与
滨州 新 湖房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签 订防
水 卷材施ェ 合 同 的独立
意见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
规则》等规定 ,
作为哈尔滨 高科技 〈集 )股
团 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哈高科 勹 独
立董事,对 于哈高
科控股 子公司哈高科绥棱二塑防
水主程有 限公司与
滨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签 订防水卷材施ェ合 同事宜迸
行 了认
真审核 ◇
根据哈高科提供 的相关资料 ,并 结合公
司实 际倩况 ,基 于独立判
断,哈 高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1、 该项交易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 易所上 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
会对公司的独
立性产生影响 :
2、 该项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 ,符 合哈高科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因此,我 们同意该项交易。
何慧梅
簦署 日期 :2018年 5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