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高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22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尚未执行
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 《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
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
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项目。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
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