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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高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2020-03-28  

						       关于对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0〕2-16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由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197 号,以下简称审查意见书)已收悉,我们对审查
意见书中所提及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标的公司、标的
资产)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说明如下。
    本说明中部分合计数与各项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申请文件显示,2014 年 1 月 24 日,湘财证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转让;2018 年 6 月,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是否受到处罚或被采取监管措施。2)标的资产就本次交易披露的财务报表与其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披露的财务报表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请补充披
露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3)补充披露标的
资产终止挂牌前三个月的最高、最低和平均市值情况、与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存
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5 问)
    (一) 标的资产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是否受到处罚或被采
取监管措施
    1. 标的资产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信息披露的情况
                             第 1 页   共 117 页
    根据在新三板网站(http://www.neeq.com.cn)的查询,湘财证券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于新三板挂牌期间,按照当时适用的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主要披露的信息包括:(1)
申请在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挂牌申请阶段相关文件;(2) 2014 年至 2017 年
年度报告、审计报告等定期报告;(3) 关于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公告及相关决议
公告;(4) 2017 年 11 月《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 年第一
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等向原股东增发股份事项的相关公告;(5) 2018 年 6 月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等股票终止挂牌
的相关公告。
    2. 湘财证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因信息披露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被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
    根据湘财证券的书面说明及在中国证监会及湖南贵州监管局、股转系统网站
等公开查询的情况,湘财证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不存在涉及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也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受到证券监
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3. 新三板挂牌期间标的资产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根据湘财证券提供的其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收到的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其
整改报告等相关文件并经其书面说明,湘财证券自 2014 年 1 月-2018 年 6 月的
新三板挂牌期间,未因自身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信息披露问题而被采取监管措施。
    上述新三板挂牌期间,湘财证券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地方监管局、股转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关注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经逐项查阅前述监管措施所涉事项,主要系湘财证券历
史上开展新三板主办券商等具体证券业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情形导致,不涉及湘
财证券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湘财证券提供的整改报告及书
面说明,湘财证券已按前述监管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不规范事宜进行整改,
前述监管措施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二) 标的资产就本次交易披露的财务报表与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时披露的财务报表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请补充披露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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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湘财证券报告期为两年及一期财务申报报表(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于 2014 年 1 月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8 年 6 月终止挂牌,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与本次交易披露财务报表重合年度
为 2017 年,本次交易披露的财务报表与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披露的财
务报表存在差异如下:
    1. 资产负债表
    (1) 差异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本次申报报表        股转系统披露报表           差异

应收股利                                             1,125,935.25   -1,125,935.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13,768,344.87      1,849,819,292.15       -36,050,947.28

其他资产                 107,345,983.19        106,220,047.94         1,125,935.25

资产合计             24,046,135,692.25      24,082,186,639.53       -36,050,947.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423,144.46           60,435,881.28      -9,012,736.82

负债合计             15,969,050,833.91      15,978,063,570.73       -9,012,736.82

盈余公积                 297,759,889.82        300,463,710.87       -2,703,821.05

一般风险准备             595,519,779.64        600,927,421.74       -5,407,642.10

未分配利润             2,063,833,773.30      2,082,760,520.61       -18,926,747.31

归母所有者权益         8,077,084,858.34      8,104,123,068.80       -27,038,210.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77,084,858.34      8,104,123,068.80       -27,038,210.46

    (2) 差异原因
    1) 应收股利、其他资产科目在会计报表的重分类列报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2017 年度年报披露的格式要求,
湘财证券在填报 2017 年报数据时将其他资产中的 1,125,935.25 元重分类列报在
应收股利科目,本重分类列报不影响湘财证券资产负债总额。
    2) 追溯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
得税负债、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产生差异
    湘财证券在未获取外部市场公允价值信息的情况下,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英大证券 0.74%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8 年将持


                               第 3 页   共 117 页
有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0.74%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交易,该交易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作价参考依据,评估价格为
5,143.45 万元,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因该
交易价格低于湘财证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英大证券的账面价值,同时基于评估
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且英大证券自 2012 年以来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因
此判断减值的影响因素发生在 2016 年度以前,湘财证券在 2018 年财务报表中将
该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追溯调整比较报表期初数,对持有的英大证券 0.74%股
权补提减值准备 36,050,947.28 元,相应调整了 2017 年会计报表,影响的会计
科目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
配利润。
    2. 利润表
    (1) 差异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本次申报报表         股转系统披露报表           差异

营业收入                 1,351,956,328.62      1,348,286,586.71         3,669,741.91

其中:其他收益               3,994,825.27               325,083.36      3,669,741.91

营业外收入                 20,634,282.78           24,304,024.69       -3,669,741.91

    (2) 差异原因系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科目在会计报表的重分类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营业外收入需重分类列
报在其他收益科目,在编制 2018 年度报表时追溯调整 2017 年相应会计科目。本
重分类列报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
    3. 现金流量表
    (1) 差异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本次申报报表         股转系统披露报表          差异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
                           -1,194,993,740.38                          -1,194,993,740.38
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73,868,538.80                            -173,868,538.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5,496,876.04       2,094,359,155.22   -1,368,862,279.18


                                  第 4 页   共 117 页
购买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194,993,740.38      -1,194,993,740.38
的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净
额
回购业务支付的现金净额                              173,868,538.80     -173,868,538.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68,279,194.84      5,837,141,474.02      -1,368,862,279.18

    (2) 差异原因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科目在会计报表的
重分类列报。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公司 2017 年度年报披露的格式要求,湘财证券在填报
2017 年报数据时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的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回购
业务资金净增加额的负数金额列报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相应科目中,本重分类列
报不影响湘财证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4. 湘财证券内部控制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湘财证券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自的议事规则。湘财证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制度、
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并充分发挥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形成了权力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
制。
    湘财证券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包括《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
    湘财证券依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
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并结合湘财
证券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加强内部监督和配套措施,以保障在重大业务方面内部控制

                              第 5 页   共 117 页
的健全有效。
    2018 年 3 月 12 日,我所出具了《关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专
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18〕2-48 号),认为湘财证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2019 年 3 月 25 日,我所出具了《关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专
项审核报告》(天健审〔2019〕2-225 号),认为湘财证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三)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终止挂牌前三个月的最高、最低和平均市值情况、
与本次交易作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1. 标的资产终止挂牌前三个月的最高、最低和平均市值情况
    2018 年 6 月 7 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000 号)。
    2018 年 6 月 11 日,湘财证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8〕038 号),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
起终止股票挂牌。
    湘财证券终止挂牌前三个月的期间为 2018 年 3 月 9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
该期间内湘财证券市值情况如下:
                  时间                                    总市值(万元)

         2018-03-09 至 2018-05-03                          1,149,136.48

         2018-05-04 至 2018-06-11                          1,108,622.06

    湘财证券终止挂牌前三个月最高市值为 114.91 亿元,最低市值为 110.86
亿元,平均市值为 113.18 亿元,本次交易估值为 106.37 亿元。
    2. 与本次交易作价差异情况
    (1) 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估值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出具的《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
股份购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
第 2348 号),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全部权益的估值情况如下:


                                    第 6 页   共 117 页
                                                                         单位:万元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                增值额            增值率

        市场法             1,063,738.32             340,106.81          47.00%

        收益法              939,765.59              216,134.08          29.87%

    本次交易中,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取
了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湘财证券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市场法的评估结
果,湘财证券的全部权益价值为 106.37 亿元。
    (2) 本次交易作价与市值情况差异
    以市值为计算基础,本次交易评估结果与标的资产市值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市值      本次交易评估结果      差异情况        差异率

终止挂牌前最低市值       110.86            106.37              -4.49      -4.05%

终止挂牌前最高市值       114.91            106.37              -8.54      -7.43%

终止挂牌前三个月平均值   113.18            106.37              -6.81      -6.02%

    由上表可以得出,湘财证券在终止挂牌前三个月市值与本次交易作价差异较
小,由于证券行业属于受监管行业,其公司净资产、净资本规模是决定证券公司
价值的关键指标,但证券公司的收益与宏观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行情密切相关,
相比于市盈率,市净率水平更为稳定,同行业案例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均采用
市场法评估,更能反映证券公司市场价值水平。本次交易评估结果与标的资产市
值差异具有合理性。
    (四)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检查湘财证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告信息;
    2. 通过 wind 查询湘财证券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形;
    3. 将本次交易的财务报表与湘财证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披露的财
务报表进行比较,并分析差异原因;针对 2018 年湘财证券所做的前期差错更正
判断其合理性;
    4. 对湘财证券内部控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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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查询湘财证券在终止挂牌前三个月的交易价格,确认湘财证券市值水平;
    6. 查阅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针对此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与终止挂牌前市
值水平进行对比分析。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1. 湘财证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不存在因自身信息披露行为有关的行政处
罚、监管措施、诉讼或仲裁。
    2. 湘财证券就本次交易披露的财务报表与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披
露的财务报表主要因前期差错更正存在差异,该差异系对英大证券投资减值测试
变化影响所致,湘财证券制定了适应公司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加强内
部监督和配套措施,以保障在重大业务方面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
    3. 湘财证券终止挂牌前三个月的最高、最低和平均市值情况与本次交易作
价差异较小,未发生较大差异。


    二、申请文件显示,1)各报告期末标的资产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分别为
68,091.56 万元、50,846.78 万元和 53,272.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0.37%、51.42%和 49.48%。2018 年,湘财证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较上年
减少 14,934.88 万元,降幅为 31.07%,主要原因是 2018 年股票二级市场持续走
低,客户交易量收缩、佣金率持续下滑,导致经纪业务整体收入大幅下降。2)
报告期内其他证券交易量为 16,040.55 亿元、12,664.43 亿元和 11,193.39 亿元。
3)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49,667.81
万元、35,737.25 万元及 38,494.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6.74%、
36.14%及 35.75%。请你公司:1)结合标的资产经纪业务区域分布、各区域竞争
状况、发展趋势,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经纪业务业绩变动的合理性,不同产品分
类的佣金费率、客户交易量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结
合利润贡献程度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影响。2)按信用交易和非信用
交易两口径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代理买卖股票基金交易额及占比、净佣
金费率水平变化情况和同行业对比情况。3)补充披露 2019 年新开户数大幅增长
的原因,上述其他证券的具体情况,交易量较大及变动趋势的合理性。4)结合
标的资产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成本变化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的资产证券经


                              第 8 页   共 117 页
纪业务净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7 问)
    (一) 结合标的资产经纪业务区域分布、各区域竞争状况、发展趋势,补充
披露报告期内经纪业务业绩变动的合理性,不同产品分类的佣金费率、客户交
易量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结合利润贡献程度补充披
露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影响
    1. 标的资产经纪业务区域分布
    (1) 标的资产经纪业务区域分布
    截至报告期末,湘财证券在全国 2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 61 家证券营
业部、6 家区域分公司。报告期内,根据分部报告口径统计,经纪业务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纪业务收入                                         53,272.17        50,846.78      68,091.56

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0,376.58        37,841.95      51,491.34

    按照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收入来源划分,报告期内湘财证券经纪
业务区域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地区       18,988.73     47.03%     18,341.87            48.47%     22,542.33        43.78%

华中地区       8,418.98      20.85%      6,966.99            18.41%     10,073.01        19.56%

华北地区       4,941.21      12.24%      4,797.25            12.68%      7,172.76        13.93%

华南地区       4,538.46      11.24%      4,399.62            11.63%      6,685.72        12.98%

西北地区       1,734.83       4.30%      1,550.16             4.10%      2,403.43         4.67%

东北地区       1,083.52       2.68%      1,156.57             3.06%      1,730.40         3.36%

西南地区         670.84       1.66%           629.49          1.66%        883.68         1.72%

   合计        40,376.58    100.00%     37,841.95          100.00%      51,491.34      100.00%

    注:华东地区指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华中

地区指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华南地区指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

华北地区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西南地区指重庆市、四川省、

                                    第 9 页    共 117 页
西藏自治区;西北地区指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东北地区指辽宁省、吉林省以及黑龙江省,下同。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湘财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分布于
华东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华北地区,其中华东地区占比最大,报告期内
占比均超过 40%。
       (2) 各区域竞争状况、发展趋势
       1) 华东地区
       报告期内,华东地区经纪业务规模前十的证券公司及湘财证券交易金额占比
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排名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1     华泰证券                            10.21% 华泰证券                            10.07%
   2     中信证券                             7.29% 中信证券                             7.77%
   3     海通证券                             6.16% 海通证券                             5.67%
   4     中国银河证券                         5.41% 国泰君安证券                         4.91%
   5     国泰君安证券                         4.52% 中国银河证券                         4.81%
   6     中泰证券                             4.15% 中泰证券                             4.04%
   7     申万宏源证券                         4.27% 申万宏源证券                         4.74%
   8     财通证券                             2.86% 财通证券                             2.77%
   9     东吴证券                             2.54% 浙商证券                             2.65%
  10     国信证券                             2.31% 东吴证券                             2.52%
           合    计                          49.72%                                     49.96%
         湘财证券                             0.71% 湘财证券                             0.81%

       注:1.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下同。2.由于交易所自 2018 年以后不再公布各营业部

交易数据,故选取 2017 年、2018 年度数据作为参考,下同。

       如上表所示,2017 年、2018 年华东地区股票、基金交易量前十大证券公司
的市场占有率维持在 50%左右,市场占有率基本保持稳定。湘财证券 2017 年、
2018 年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0.81%、0.71%,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市场份额在保持
稳定的基础上略有下降。
       2) 华中地区
       报告期内,华中地区经纪业务规模前十的证券公司及湘财证券交易金额占比
情况如下:

                                       第 10 页   共 117 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排名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1      方正证券                              10.08% 方正证券                                 10.25%
  2      华泰证券                               8.36% 华泰证券                                  8.77%
  3      长江证券                               8.13% 长江证券                                  8.38%
  4      国泰君安证券                           6.59% 国泰君安证券                              6.72%
  5      中原证券                               6.11% 中原证券                                  6.36%
  6      广发证券                               4.32% 广发证券                                  4.46%
  7      中国银河证券                           4.18% 中国银河证券                              4.21%
  8      民生证券                               3.58% 民生证券                                  3.88%
  9      中信建投证券                           3.54% 中信建投证券                              3.62%
  10     东海证券                               3.30% 财富证券                                  3.09%
            合    计                           58.20%                                          59.75%
         湘财证券                               1.78% 湘财证券                                  1.80%

       如上表所示,2017 年、2018 年华中地区股票、基金交易量前十大证券公司
的市场占有率维持在 60%左右,湘财证券市场占有率也基本保持稳定。
       3) 华南地区
       报告期内,华南地区经纪业务规模前十的证券公司及湘财证券交易金额占比
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排名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1      广发证券                              10.29% 广发证券                                 10.91%
  2      招商证券                               8.61% 招商证券                                  8.72%
  3      安信证券                               6.60% 安信证券                                  7.61%
  4      国信证券                               6.12% 国信证券                                  6.68%
  5      平安证券                               5.88% 华泰证券                                  5.50%
  6      华泰证券                               5.22% 平安证券                                  4.95%
  7      中国银河证券                           4.67% 国泰君安证券                              4.65%
  8      国泰君安证券                           4.34% 中国银河证券                              3.93%
  9      海通证券                               4.04% 中投证券                                  3.68%
  10     国海证券                               3.48% 光大证券                                  3.65%
            合    计                           59.24%                                          60.28%
         湘财证券                               0.37% 湘财证券                                  0.43%

       如上表所示,2017 年、2018 年华南地区股票、基金交易量前十大证券公司

                                         第 11 页    共 117 页
的市场占有率在 60%左右,但是随着经纪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多家证券公司市场
占有率呈现略微下降趋势。湘财证券在该地区市场占有率略有下降。
       4) 华北地区
       报告期内,华北地区经纪业务规模前十的证券公司及湘财证券交易金额占比
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排名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1      中国银河证券                           9.90% 中信证券                                  7.96%
  2      中信证券                               9.41% 中国银河证券                              6.85%
  3      华泰证券                               5.75% 招商证券                                  6.29%
  4      中信建投证券                           5.66% 中信建投证券                              6.02%
  5      招商证券                               5.62% 华泰证券                                  5.91%
  6      海通证券                               5.13% 国泰君安证券                              4.73%
  7      国泰君安证券                           4.16% 财达证券                                  4.49%
  8      财达证券                               3.98% 海通证券                                  3.84%
  9      广发证券                               3.63% 广发证券                                  3.50%
  10     平安证券                               3.57% 平安证券                                  3.00%
            合    计                           56.82%                                          52.59%
         湘财证券                               0.64% 湘财证券                                  0.73%

       如上表所示,华北地区股票、基金交易量前十大证券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呈现
上升趋势,头部券商集中度增加,而湘财证券在该地区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
       5) 西南地区
       报告期内,西南地区经纪业务规模前十的证券公司及湘财证券交易金额占比
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排名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1      东方财富证券                          28.89% 东方财富证券                             21.05%
  2      华西证券                               8.48% 华西证券                                  9.77%

  3      国金证券                               4.98% 国泰君安证券                              5.19%

  4      国泰君安证券                           4.96% 华泰证券                                  5.06%

  5      华泰证券                               4.44% 国金证券                                  4.83%

  6      西南证券                               3.97% 西南证券                                  4.77%


                                         第 12 页    共 117 页
  7      中信建投证券                           3.33% 中信建投证券                              3.68%

  8      申万宏源证券                           2.99% 申万宏源证券                              3.56%

  9      中国银河证券                           2.68% 中国银河证券                              3.18%

  10     宏信证券                               2.36% 宏信证券                                  2.86%
            合    计                           67.07%                                          63.95%
         湘财证券                               0.13% 湘财证券                                  0.17%

       如上表所示,西南地区股票、基金交易量前十大证券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逐步
上升,头部券商集中度增加。而湘财证券在该地区网点数量较少,仅有 2 家证券
营业部,竞争力较弱,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
       6) 西北地区
       报告期内,西北地区经纪业务规模前十的证券公司及湘财证券交易金额占比
情况如下: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排名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1      西部证券                              11.58% 西部证券                                 12.99%
  2      申万宏源                              10.59% 申万宏源                                 11.49%
  3      海通证券                               6.15% 海通证券                                  6.41%
  4      华龙证券                               5.69% 华龙证券                                  6.23%
  5      国泰君安证券                           5.22% 广发证券                                  5.17%
  6      广发证券                               4.97% 国泰君安证券                              4.78%
  7      平安证券                               4.53% 开源证券                                  4.26%
  8      开源证券                               4.36% 中国银河证券                              3.88%
  9      华泰证券                               3.61% 华泰证券                                  3.61%
  10     中国银河证券                           3.52% 南京证券                                  3.47%
           合      计                          60.19%                                          62.30%
         湘财证券                               0.79% 湘财证券                                  0.90%

       如上表所示,西北地区股票、基金交易量前十大证券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稳定
在 60%以上,随着经纪业务竞争日趋激烈,前十大证券公司市场占有率呈现下降
趋势,湘财证券在该地区市场占有率亦呈下降趋势。
       7) 东北地区
       报告期内,东北地区经纪业务规模前十的证券公司及湘财证券交易金额占比
情况如下:

                                         第 13 页    共 117 页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排名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公司名称               交易额占比
  1      海通证券                             15.57% 海通证券                                 13.14%
  2      东北证券                              6.93% 东北证券                                  7.15%
  3      华泰证券                              5.25% 信达证券                                  5.63%
  4      信达证券                              4.98% 华泰证券                                  5.24%
  5      广发证券                              4.79% 广发证券                                  5.05%
  6      江海证券                              4.52% 江海证券                                  4.63%
  7      中国银河证券                          4.25% 中国银河证券                              4.30%
  8      申万宏源证券                          3.70% 国泰君安证券                              3.98%
  9      国泰君安证券                          3.55% 申万宏源证券                              3.80%
  10     中国民族证券                          3.02% 中国民族证券                              3.18%
           合     计                          56.55%                                          56.10%
         湘财证券                              0.53% 湘财证券                                  0.65%

       如上表所示,东北地区股票、基金交易量前十大证券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稳定
在 55%以上,湘财证券在该地区市场占有率呈略微下降趋势。
       2. 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经纪业务业绩变动合理性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经纪业务实现收入分别为 68,091.56 万元、50,846.78
万元、53,272.17 万元。2018 年度,湘财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较 2017 年度减少
25.33%,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与 2017 年度相比,国内 A 股市场波动较大,上证综指 2018 年下跌 24.59%,
投资者信心较弱,市场交易活跃度较低,2018 年度 A 股日均成交额下滑 19.45%。
       (2) 经纪业务竞争程度日益激烈,湘财证券在主要区域的市场占有率与前十
大证券公司有一定的差距。另外经纪业务同质化严重,随着市场不断扩容,互联
网经纪业务不断抢占市场份额,头部券商优势越来越明显,行业集中度有不断提
高的趋势。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 2017 年经营数据》《证券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数据》,证券行业 131 家证券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现代理买卖
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分别为 820.92 亿元、623.42 亿元,2018 年度代
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较 2017 年度减少 197.50 亿元,降幅为
24.06%。 湘财证券经纪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具有合理性。
       3. 不同产品分类的佣金费率、客户交易量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存

                                        第 14 页    共 117 页
在重大差异
    (1) 佣金费率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不同产品平均佣金率及行业平均佣金费用水平如下:
                                                    平均佣金率
            产品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A股            0.0356%              0.0405%          0.0407%
湘财           B股            0.0761%              0.0732%          0.0795%
证券           基金           0.0074%              0.0029%          0.0011%
            股票基金          0.0356%              0.0405%          0.0407%
       全行业平均                                  0.0376%          0.0378%

    注:1.以上湘财证券数据取自公司内部柜台数据。2.根据目前市场公开数据,无法获

得全行业分产品平均佣金率以及 2019 年 1-10 月行业平均净佣金率,故未作比较。3.全行业

平均佣金率取自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数据。

    2018 年度湘财证券股票基金平均佣金费率为 0.0405%,较 2017 年度略微下
降,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保持一致。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平均佣金费率为
0.0356%((2019 年度行业平均净佣金率为 0.0349%)),较 2018 年下降 12.09%,
主要原因为:湘财证券坚持推进金融科技战略,打造了服务于机构客户的“金刚
钻”专业交易服务体系,2019 年不断引进高频量化交易的机构客户,优化客户
结构,该部分机构客户佣金费率较普通客户相对较低,因资金量大、交易相对频
繁,故湘财证券平均佣金率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下降。
    (2) 客户交易量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及同行业客户交易量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湘财证券客户交易量         15,113.39                   12,242.22    18,585.14
  全行业客户成交量         1,150,324.48            1,004,462.73     1,222,471.50

        占比                   0.66%                      0.61%         0.76%

    注:1.湘财证券客户交易量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柜台数据;2.全行业客户成交量数据

来源于交易所公开数据,全行业客户交易量=全行业客户成交量*2;3.占比=湘财证券客户交

易量/全行业客户交易量;4.客户交易量/成交量数据包含 A 股、B 股、基金。

    2018 年度,湘财证券与全行业客户交易量均出现下降,其原因为 2018 年度

                                第 15 页    共 117 页
股票二级市场持续走低,客户交易量收缩;2019 年 1-10 月,受益于上半年 A 股
市场回暖,湘财证券与全行业客户交易量较上年度均出现上升,且湘财证券在全
行业客户交易量占比较 2018 年度出现小幅度上升。
     4. 结合利润贡献程度补充披露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贡献程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纪业务营业利润                                  17,954.48         12,280.10              29,969.47

营业利润合计                                      43,681.92           4,824.45             55,047.82

              占比                                   41.10%            254.54%                54.44%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 1-10 月,经纪业务营业利润贡献程度分别
为 54.44%、254.54%、41.10%,为湘财证券主要的营业利润来源。2018 年度,在
股票二级市场持续走低的情况下,湘财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成为公司利润的有
力支撑;2019 年上半年,二级市场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湘财证券自营投资业务
收入占比较 2018 年大幅增加,故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经纪业务营业利润贡
献程度降低至 41.10%,但经纪业务营业利润较 2018 年全年已有大幅增长。
     (二) 按信用交易和非信用交易两口径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代理买
卖股票基金交易额及占比、净佣金费率水平变化情况和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信用交易和非信用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信用交易                               非信用交易

         项     目
                          2019 年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10 月                                1-10 月

         成交量(亿元)    2,738.95    2,360.23        3,486.1   12,374.44     9,881.99     15,099.04

 湘财 占比                   18.12%      19.28%         18.76%      81.88%       80.72%        81.24%
 证券
      净佣金费率
                             0.2291      0.2601         0.2643      0.3855       0.4448        0.4471
         (‰)

         成交量(亿元)   97,334.05 77,596.60       105,697.67 1,052,534.37 926,866.13 1,116,773.83
同行业
         占比                 8.46%       7.73%          8.65%      91.54%       92.27%        91.35%

     注:1.成交量数据包含 A 股、B 股、基金。2.湘财证券成交量数据取自公司内部柜台数据,信用交易

成交量包含信用账户内所有交易量,非信用交易成交量包含普通账户内股票、基金的所有交易量。3.同行



                                        第 16 页    共 117 页
业总成交量来源于交易所公开数据,信用交易成交量数据来源 WIND 资讯,非信用交易成交量=总成交量-

信用交易成交量。4.根据目前市场公开数据,无法获得同行业信用和非信用交易分别的净佣金费率,故未

进行同行业比较。

       1.非信用交易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非信用交易额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变动趋势一致,交易
额变动主要受二级市场行情及 A 股市场日均交易量变动影响;非信用交易占比变
动趋势相对平稳,2018 年度较上年略微下降,2019 年 1-10 月有所上升。
       2. 信用交易
       报告期内,受二级市场行情影响,湘财证券 2018 年信用交易量较 2017 年有
较大幅度下降,2019 年 1-10 月信用交易量有明显上升,数据变动趋势与同行业
一致。
       (三) 补充披露 2019 年新开户数大幅增长的原因,上述其他证券的具体情
况,交易量较大及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1. 2019 年新开户数大幅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新开户数如下:
                                               新开户数(万户)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湘财证券                        24.65                       10.21              3.06

全行业                        1,161.22                     1,252.14          1,587.26

占比                            2.12%                       0.82%              0.19%

       注:1. 湘财证券新开户数取自公司内部柜台数据;2. 全行业开户数据取自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公开数据。

       2019 年新开户数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
       (1) 湘财证券高度重视经纪业务的发展,2018 年以来,持续将新开户业务
作为公司战略指标推进,制定并开展新开户专项活动以提升客户规模,增强市场
竞争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 与多家银行以及互联网公司开展“总对总”战略合作,提高合作效率,
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工具,线下、线上同步开展客户开发工作;
       (3) 不断加大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入,打造了服务于零售客户的交易“百宝
湘 APP”、服务于机构客户的“金刚钻”专业交易服务体系以及提升员工营销和
                                    第 17 页   共 117 页
服务能力的“湘管家 APP”,用丰富的服务工具,有效推动新开户工作;
     (4) 2018 年度,股票二级市场持续走低,客户交易量收缩期间,湘财证券
持续开展员工培训工作,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及专业技能,督促一线员工坚持做好
客户服务及品牌宣传工作,为后续客户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 受益于 2019 年春节后,A 股市场热度持续升温,投资者对市场信心大
增,吸引了一部分投资者主动回归证券市场。
     2. 上述其他证券的具体情况、交易量较大及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经纪业务交易量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交易量        市场份额      交易量         市场份额        交易量        市场份额
   A股           13,859.92        0.64%     10,989.92            0.61%     15,912.60            0.71%
   B股                8.81        0.85%            10.23         0.80%         15.53            0.80%
  基金           1,244.66         0.84%      1,242.07            0.60%      2,657.01            1.36%
  债券             133.29         0.13%           670.44         0.73%      1,929.00            2.92%
其他证券         11,193.39        0.29%     12,664.43            0.28%     16,040.55            0.31%
  合计           26,440.07        0.42%     25,577.10            0.39%     36,554.69            0.48%

     上述其他证券是指债券回购业务,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及全行业债券回购交
易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湘财证券                                  全行业
      名称           2019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1-10 月                               1-10 月

债券回购交易额       11,193.39 12,664.43    16,040.55 1,937,349.37       2,258,961.67 2,551,632.21

总交易额             26,440.07 25,577.09    36,554.69 3,137,152.34       3,309,461.48 3,807,097.01

债券回购交易占比       42.33%      49.51%     43.88%            61.76%        68.26%            67.02%

     注:全行业数据取自交易所公开数据。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债券回购交易量分别为 16,040.55 亿元、12,664.43 亿
元、11,193.39 亿元,在公司总交易额中占比分别为 43.88%、49.51%、42.33%,
市场份额分别为 0.31%、0.28%、0.29%;同期,全行业债券回购交易额分别为
2,551,632.21 亿元、2,258,961.67 亿元、1,937,349.37 亿元,在全行业总交易
额中占比分别为 67.02%、68.26%、61.75%。

                                       第 18 页    共 117 页
     可以看出,湘财证券债券回购交易占比与行业情况相似,湘财证券债券回购
交易量是公司自营、资管及经纪业务部门客户正常交易产生的交易量,报告期内
市场份额变动趋势相对平稳,且与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及市场份额变动趋势一
致,具有合理性。
     (四) 结合标的资产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成本变化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标
的资产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 湘财证券报告期内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成本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成本包括交易所按交易成交金额收取
的经手费等手续费支出、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支出、资金三方存管费等,成本随交
易量变化而变化。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成本变化及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纪业务收入             50,868.14     100.00      45,911.65      100.00   63,809.98      100.00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49,127.49      96.58      43,306.53       94.33   62,209.18       97.49

经纪业务支出             12,373.38     100.00      10,174.40      100.00   14,142.17      100.00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12,373.38     100.00      10,174.40      100.00   14,142.17      100.00

    其中:经手费等手续
                         10,136.64      81.92       7,748.11       76.15   10,723.40       75.83
          费支出
          证券经纪人报
                          1,333.55      10.78       1,418.21       13.94    2,117.44       14.97
          酬支出
          资金三方存管
                            903.20       7.30       1,008.08        9.91    1,301.32        9.20
          费用

经纪业务净收入           38,494.76     100.00      35,737.25      100.00   49,667.81      100.00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36,754.11      95.48      33,132.13       92.71   48,067.01       96.78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支出分别
为 14,142.17 万元、10,174.40 万元、12,373.38 万元,其中经手费等手续费支
出分别为 10,723.40 万元、7,748.11 万元、10,136.64 万元,占代理买卖证券业
务支出的 75.83%、76.15%、81.92%。
     2. 补充披露湘财证券报告期内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 19 页   共 117 页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纪业务收入                50,868.14   100.00          45,911.65     100.00       63,809.98     100.00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49,127.49    96.58          43,306.53      94.33       62,209.18      97.49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         489.01       0.96         1,029.52       2.24          958.79         1.50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195.00       2.35         1,510.44       3.29          515.23         0.81

      IB 业务收入               56.64       0.11            65.17       0.14          126.78         0.20

经纪业务支出                12,373.38   100.00          10,174.40     100.00       14,142.17     100.00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12,373.38   100.00          10,174.40     100.00       14,142.17     100.00

经纪业务净收入              38,494.76   100.00          35,737.25     100.00       49,667.81     100.00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36,754.11    95.48          33,132.13      92.71       48,067.01      96.78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经手费等手续费支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净佣率
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经手费等手续费支出(a)                 10,136.64                      7,748.11              10,723.40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b)               49,127.49                     43,306.53              62,209.18

支出占收入比(c=a/b)                          20.63%                     17.89%                 17.24%

净佣率                                      0.0356%                     0.0405%                0.0407%

     (1) 湘财证券报告期内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的原因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分别为
49,667.81 万元、35,737.25 万元及 38,494.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6.74%、36.14%及 35.75%。在湘财证券的经纪业务收入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为主要收入来源,占比分别为 97.49%、94.33%、96.58%。
     2018 年,湘财证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较上年减少 14,934.88 万元,
降幅为 31.07%,主要原因一是 2018 年股票二级市场持续走低,客户交易量收缩、
佣金率持续下滑,导致经纪业务整体收入大幅下降;二是虽然湘财证券代销金融
产品规模实现大幅增长,但受制于基金业务平均佣金率较低,绝对金额不大,导
致其对整体经纪业务的收入贡献并不明显。
     2019 年 1-10 月,一方面受益于证券市场回暖带来的证券交易量增加;另一
                                 第 20 页      共 117 页
方面,湘财证券不断完善经纪业务的运营模式,全面推进经纪业务转型,持续丰
富金融产品线,并积极拓展机构客户, 本期经纪业务净收入 38,494.76 万元,较
2018 年全年增长 2,757.51 万元。
    (2) 湘财证券报告期内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经手费等手续费支出占代理
买卖证券业务收入比分别为 17.24%、17.89%、20.63%,2018 年经手费等手续费
支出占收入的上升幅度仅为 0.65 个百分点,与当年的经纪业务净收入下降 28.05%
相比,差距较大,说明经纪业务净收入的变动主要受到当时的市场行情影响。
    2019 年 1-10 月市场行情向好时,随着证券交易成交量的提升,湘财证券经
纪业务净收入较 2018 年全年增长了 2,757.51 万元,变动趋势与整个行业变动趋
势一致。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 2017 年经营数据》和《证券公司 2018
年经营数据》,证券行业 131 家证券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代理买卖证券业
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分别为 820.92 亿元和 623.42 亿元,2018 年较 2017
年减少 197.5 亿元,降幅为 24.06%。湘财证券经纪业务主要为代理买卖证券业
务,其变动趋势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具有合理性。
    (五)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按照区域对湘财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进行计算,分析各区域收入贡献度;
    2. 查询各区域经纪业务的竞争情况,分析湘财证券经纪业务变动的原因、
经纪业务对利润贡献度等;
    3. 查询湘财证券信用交易和非信用交易成交量,计算佣金率水平,并与同
行业进行比较;
    4. 湘财证券开户数与全行业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5. 湘财证券债券回购交易额与全行业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
    6. 根据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成本的变动,分析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的原因及
合理性。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1.湘财证券报告期内经纪业务业绩变动受 A 股市场波动较大、行业竞争日


                              第 21 页   共 117 页
益激烈的影响,业绩变动具有合理性,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不同产品分类的佣
金率、客户交易量水平与行业亦不存在重大差异。湘财证券主要以经纪业务为主
要利润来源,报告期内对利润的贡献程度维持在 40%以上。
    2. 按照信用交易和非信用交易的不同口径,湘财证券报告期内买卖股票基
金交易额与行业整体变动趋势一致。
    3. 湘财证券 2019 年新开户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 2018 年以来湘财证券持
续将新开户业务作为公司战略指标推进,不断加强机构间的战略合作,不断加大
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投入。经纪业务交易量中的其他证券是指债券回购业务,债券
回购交易占比与行业情况相似,报告期内市场份额变动趋势相对平稳,具有合理
性。
    4. 湘财证券报告期内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成本主要是经手费等手续费支出,
该项支出在报告期内的变动幅度较小,说明湘财证券报告期内经纪业务净收入主
要与市场行情变动这一外部因素有关,经纪业务净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


       三、申请材料显示,1)信用交易业务是湘财证券经纪业务之外的第二大营
业收入来源,2018 年受证券市场行情的影响,信用交易业务收入较 2017 年降低
了 5,165.68 万元,降幅为 11.21%。2)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违约情况,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累计强制平仓违约金额 6,402.30
万元。请你公司:1)结合行业可比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变化情况、标的资产业务特
点,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融资融券业务业绩持续下滑的合理性,对标的资产盈利
能力的影响。2)补充披露报告期标的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以自有资
金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变动的原因,与收入的匹配性,股票质押式
回购业务收入 2019 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融资融券
业务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4)补充披露出现违约的原因,相关计提减值是否充分以及相关内控
措施的有效性。5)补充披露报告期标的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融入方资质审查、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等,并结
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6)补
充披露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否存在已发生信用风险的业务,


                              第 22 页   共 117 页
如有请说明具体数量、金额及损失;如无,请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项目,
如质押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存在负面信息而长期停牌、质押率临近警戒线等。7)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公司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
的实施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8
问)
      (一) 结合行业可比公司信用交易业务变化情况、标的资产业务特点,补充
披露标的资产融资融券业务业绩持续下滑的合理性,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的影
响
      受证券市场行情影响,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业绩出现下滑,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2019.10.31           2018.12.31       2017.12.31

融资融券余额                   547,949.70            445,812.17       586,024.07

其中:融资余额                 547,660.98            445,743.79       585,959.78

       融券余额                      288.73               68.38              64.28

融资融券业务收入                   34,731.03          43,234.81        49,295.67

其中:利息收入                     32,589.46          40,876.42        45,844.45

      1.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行业比较情况
      2017 年和 2018 年,湘财证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融资融券利息收入的比较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8 年                2017 年           变动幅度
       中银证券             54,868.58                 61,267.58         -10.44
       红塔证券              9,334.79                 11,467.31         -18.60
       华林证券             19,680.93                 15,016.57           31.06
       长城证券             57,595.75                 62,303.01           -7.56
       天风证券             17,903.84                 14,109.44           26.89
       南京证券                36,898                 41,479.67         -11.05
       中泰证券            176,478.19                172,816.55              2.12
       华西证券             65,515.79                 69,944.08           -6.33
       广州证券             25,793.28                 24,437.58              5.55


                              第 23 页   共 117 页
      英大证券                13,558.27                15,467.79       -12.35
      湘财证券                40,876.42                45,844.45       -10.84

    注:1.除湘财证券外其他证券公司数据来自 WIND 资讯。2.由于可比公司不披露 2019

年 1-10 月财务数据,故未进行最近一期比较。

    如上表所示,10 家行业可比公司中,6 家券商融资融券利息收入都有不同程
度的下降,其中 4 家券商降幅超过 10%,最大降幅 18.60%。湘财证券融资融券利
息收入降幅为 11.21%,与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2.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融资融券业务业绩持续下滑的合理性,对标的资产盈
利能力的影响
    2018 年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市场指数震荡下行,其中上证综指全年下
跌 24.59%,深证成指下跌 34.42%。在资本市场降杠杆、去通道、严监管背景下,
证券行业各项业务收入均受到较大影响。截至 2018 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业务
余额为 7,557.80 亿元,较 2017 年末下降 26.34%,投资者投资活跃度降低,证
券行业信用交易业务收入较 2017 年有所下滑。
    2019 年以来,随着证券市场行情走暖,投资者信心和交易活跃度有所恢复,
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回升,与此相应,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亦随之增长。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为 54.79 亿元,较 2018
年末的 44.58 亿元增长 22.91%,逐渐摆脱了市场不利因素的影响,融资融券业
务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支撑得到了逐步稳定。
    为应对市场波动的影响,湘财证券通过持续优化融资融券业务流程和决策机
制,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加强逆周期管理,采取信用账户集中度控制、可充
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调整等多项措施,建立健全风险信息内部沟通机制,加强风
险控制。与此同时,湘财证券加强信用交易业务营销拓展与内部协作,全力做好
核心客户维护,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完善业务激励机制,提升业务拓展效率,加
强创新,推动实现信用业务多元化转型,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等一站式的专业
综合金融服务。在稳固推进融资融券业务的同时,与投行协作发展综合投融资业
务,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实力。
    综上,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业绩下滑主要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所
致,具有合理性,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 补充披露报告期标的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以自有资金开展

                                第 24 页   共 117 页
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变动的原因,与收入的匹配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收入 2019 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湘财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10.31      2018.12.31      2017.12.3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                                151,937.88   309,896.68      713,942.23
其中: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
                                                       54,500.00    19,600.00
业务余额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较 2017 年末下
降 78.72%,整体业务规模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随着监管趋紧、市场动荡,
湘财证券主动退出或部分退出不符合质押新规的项目,并且逐步化解存量业务中
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偿还能力低的风险项目。湘财证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
40,000 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民企 2 号资产管理计划,用于民营企业纾困,截
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其中 34,900 万元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
       2017 年度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合约有 2 笔,实
现利息收入 197.62 万元;2018 年末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合约有 1 笔,合约初始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7 日,利息收入 22.8 万元;截
至 2019 年 10 月末,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合约有 14
笔,利息收入 2,515.05 万元,规模变化与收入相匹配。
       (三)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
平及平均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 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
率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
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如下:
                          项目类型                                   2019 年 10 月 31 日

                        保证金比例                                  不低于 100%(融资)

                        平均担保比例                                      250.21%

                                           融资利率                         8.6%
             利率水平
                                           融券利率                         9.6%


                                       第 25 页   共 117 页
                          平均利率                                                            7.46%

    注:1.平均担保比例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2.融资利率指公

司对外公告的标准息费水平;3.融券利率指公司对外公告的标准息费水平;4.平均利率指按

照全年息费收入及日均业务规模计算的平均利率。

       2. 同行业比较情况
       2017 年末至 2018 年末,湘财证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
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如下:
                                 湘财证券                        红塔证券                       中银证券
       项目类型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保证金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平均担保比例         221.12%            257.21%         227.38%      293.13%         224.08%            258.59%


利率       融资利率      8.6%               8.6%           8.35%          8.35%      5.90%-8.35%      6.00%-8.35%

水平       融券利率      9.6%               9.6%          10.35%          10.35%

       平均利率         7.65%               7.90%          8.56%          8.15%         7.74%              7.97%




                               湘财证券                     广州证券                           中泰证券
        项目类型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保证金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平均担保比例        221.12%        257.21%           254.74%      285.37%           212%               241%


 利率      融资利率     8.6%              8.6%           7.31%        7.54%           8.35%            8.35%

 水平      融券利率     9.6%              9.6%           8.5%         8.50%           8.35%            8.35%

                                                                                    融资:7.41%    融资:7.77%
        平均利率        7.65%          7.90%             7.31%        7.54%
                                                                                    融券:8.50%    融券:8.99%



                        湘财证券            南京证券             天风证券           长城证券          华林证券
        项目类型
                         2017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17 年

       保证金比例         100%                   100%              100%                                   100%

   平均担保比例          257.21%             261.77%                                  280%            299.94%


 利率       融资利率      8.6%              5.8%-8.6%                                              8.6%为上限的
                                                                                     8.35%
 水平       融券利率      9.6%                                                                        浮动利率


        平均利率          7.90%               7.77%               7.11%              7.91%             8.03%



                                          第 26 页      共 117 页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自 WIND 资讯。2.由于公开信息数据来源的有限性,部分

可比公司 2018 年数据未能取得。

    如上表所示,2017 年和 2018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
均为 100%,平均担保比例区间为 212%-299.94%,平均利率区间为 7.11%-8.56%。
同期,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为不低于 100%,平均担保比例为
221.12%-257.21%,平均利率为 7.65%-7.9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
异。
       (四) 补充披露出现违约的原因,相关计提减值是否充分以及相关内控措施
的有效性
    1. 融资融券业务
    (1) 违约原因及计提减值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出现违约的原因为客户合约逾期导致平仓
和客户未及时对合约进行追保导致平仓。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发生违约的金额为 992.00
万元,其中 55.46 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另外 936.54 万元已与客户达成或
即将达成还款协议,按预计归还现金流单笔计提减值损失 315.19 万元,相关减
值计提充分。
    (2) 相关内控措施的有效性
    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融资融券业务决策
机构—融资融券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四个层级设立和运作,包括董事会、总
裁办公会及其下设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信用交易部和各分支机构。湘财证
券对参与信用业务的分支机构和客户实行准入制,只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分支机构
和客户才能参与信用业务。湘财证券对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信用账户开户实行一人
操作、一人复核的双人负责制,按照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人的开户资料,仅为符合
准入条件并做好投资者适当性工作的客户进行开户。
    湘财证券制定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征信、授信管理办法》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信用账户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教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征信授信管理
工作,并建立了分级客户授信审批机制。湘财证券针对融资融券业务系统权限、


                                 第 27 页   共 117 页
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逐日盯市及强制平仓、信息披露等制定了一系列
的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执行。信用交易部严格执行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确保
融资融券业务与公司自营、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在信息和物理
上的全面隔离,保障客户信用交易资金与客户普通资金的严格分离,授信调查和
授信审批的严格分离,切实防范了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输送、
内幕交易的发生。信用交易部严格执行信用账户提取线、警戒线、追保平仓线和
紧急平仓线的阀值管理,与各分支机构落实实时盯市与强制平仓制度。
    综上,湘财证券已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有关内部控制得到
有效运行。
    2.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1) 违约原因及计提减值的充分性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含民企 2 号)开展的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客户及其质押的股票没有发生违约和诉讼情形,不存在重大或
潜在的风险事项,湘财证券按照三阶段模型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 331.20
万元,相关减值计提充分。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中涉及有两笔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违约和诉讼情形的,均是由于客户在合约到期日无法按时还
本付息。目前,对其中一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湘财证券已根据资产管理计划
的公允价值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831.22 万元(成本 14,943.49 万元);
对另一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湘财证券已冻结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质押股票,截
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该笔股票市值高于诉讼标的额,目前该笔未决诉讼尚未
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2) 相关内控措施的有效性
    湘财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
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作,包括董事会、总裁办公会及其
下设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信用交易部和各分支机构。公司对参
与信用业务的分支机构和客户实行准入制,只有符合准入条件的分支机构和客户
才能参与信用业务。
    湘财证券制订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项目管理


                            第 28 页   共 117 页
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客户适当性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操作流程》等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并按规定执行。湘财
证券信用交易部通过加强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研究,
建立健全了事前控制、事中监控、事后评估和报告机制,严格控制合规风险、客
户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人员操作风险及其他业务
风险。信用交易部严格执行公司隔离墙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与保密侧业务在人
员、信息、账户、资金等方面严格分离,防范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开展业务人
员定期培训及考试,加强分支机构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业务操作风险;建
立健全风险监控体系,特别是建立客户信用评级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存续期间内
定期或者不定期评估融入方信用等级,持续关注融入方主体信用变化,实现对客
户交易行为和资质变化情况的动态管理,以做到及时风险预警,提早处置。信用
交易部建立了完备的档案管理机制,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相关原始凭证、
业务文件、交易数据及其他相关电子或书面资料均建立了档案并保存。各相关业
务部门与职能部门根据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相关内控措
施。
    综上,湘财证券已建立健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有关内部控
制得到有效运行。
       (五) 补充披露报告期标的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融入方资质审查、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等,并结合实际业
务特点,详细披露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
    1. 融入方资质审查
    湘财证券建立了融入方资质审查制度,对融入方进行尽职调查。湘财证券将
融入方分为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两类,设定了相应的审查内容,对尽职调查人员
和尽职调查方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成立尽职调查小组对融入方的身份、财务状
况、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担保状况、资金用途、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
和有效评估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信用交易部对尽调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出具
标的证券基本面分析报告并向风险管理总部征求项目风险评估意见书。同时,湘


                              第 29 页   共 117 页
财证券对融入方进行动态管理。业务推荐部门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贷后管理的
直接责任部门和主要执行部门。项目存续期间,业务推荐部门应进行持续跟踪管
理,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融入方进行回访,了解可能影响融入方偿还能力的有关因
素。当客户资信、财务状况出现异常以及质押标的发生重大事项时,业务推荐部
门应及时告知信用交易部及风险管理总部。
    2. 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
    报告期各期末,湘财证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尚有业务余额的平均质
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类型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平均质押率水平         44.61%                    70.99%                49.57%

 利率水平区间       6.90%-12.00%              4.80%-12.00%           4.80%-9.00%

 平均利率               8.81%                     8.44%                 6.83%

   注:平均利率以业务笔数简单算术平均计算。

    截至 2018 年末平均质押率水平较高,主要系湘财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
中有三笔股票质押式回购合约(同一个融入方)履约保障比例较低所致。2017
年 9 月,湘财证券针对该融入方提起了法律诉讼,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8
年 3 月作出湘财证券胜诉的判决,截至目前该判决正在执行中。同时,湘财证券
已对上述自有投资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3,831.22 万元,因此不会对湘
财证券未来损益构成重大影响。
    3. 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
    报告期内,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适用于《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 号),即旧金融工
具准则;2019 年 1-10 月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即新金融工具准则。
    (1) 旧金融工具准则减值损失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
    报告期内,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依据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部函
〔2015〕第 87 号)中,“对于证券公司因开展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
回购等业务而产生的债权,应结合担保情况、强制平仓措施等具体项目条款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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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判断相关债权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的
要求,并参考行业一般做法,对于期末客户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
100%及以上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期末余额的 0.5%计提减值
准备;已对客户执行强制平仓处置、违约处置或者期末客户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或
履约保障比例低于 100%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债权金额与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 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值损失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应用指南
的要求,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
的金融资产,考虑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损失。
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湘财证券依据股票质押式回购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
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一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湘财证
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二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并未视
为已发生信用减值,湘财证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湘财证券将其转移至第 2
阶段:1) 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2) 担保券被调出公司标的证券池;3) 客
户信用情况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被动展期、本金或利息逾期 10 天以上、客户质
押比例超过 60%、收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等);4) 其他可视为信用风险显
著增加的情况。
    第三阶段: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湘财证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
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湘财证券将合约转移至第三
阶段:1) 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2) 向交易所申报或我司提请司法诉讼;3)
其他可认定为信用减值的情况。
    对于阶段一和阶段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预期信用损失为基数及损失率


                            第 31 页   共 117 页
二者乘积后的结果。基数为资产负债表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账面余额,损失
率由标准损失率、客户信用调整系数、担保品基本面调整系数、前瞻性调整系数、
期限调整系数等必要指标综合计算得出。在可获取更明确的信息或在特殊情况下,
可以对单笔业务为基础进行评估,以获取更为可靠的损失率进行减值计提,不再
按上述方式重复计算。对于第三阶段已发生减值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损失率
需要根据担保品价值和预期折扣,与客户协商形成的处置方案等,按预计归还现
金流单笔计算减值。
       (六) 补充披露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否存在已发生信用风
险的业务,如有请说明具体数量、金额及损失;如无,请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
重大风险项目,如质押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存在负面信息而长期停牌、质押率临
近警戒线等
    1. 融资融券业务已发生信用风险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已发生信用风险的业务如
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收融资融券款   计提减值金额                        备注
                                                 与客户达成还款协议,客户正按照协议
 客户 1          791.55              292.05
                                                 履行还款义务
                                                 与客户达成还款协议,客户正按照协议
 客户 2          120.35                  22.32
                                                 履行还款义务

 客户 3          25.69                   25.69   已全额计提减值
                                                 已于 2020 年 1 月与客户 4 达成还款协
 客户 4          24.65                   0.83
                                                 议,客户正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客户 5          24.33                   24.33   已全额计提减值

 客户 6           5.44                   5.44    已全额计提减值

  合计           992.00              370.65

    2.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发生信用风险的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没有发生信用风
险的情况。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中发生信用
风险的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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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计提减值金额       诉讼进展                       备注
                             2017 年 9 月湘财证
                             券作为原告提起了
                                                  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投入相关资管计
                             法律诉讼,湖南省
                                                  划的金额为14,943.49万元,根据资产
                             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客户 1         13,831.22                        管理计划的公允价值已累计确认公允
                             2018 年 3 月作出湘
                                                  价值变动损益-13,831.22万元,因此不
                             财证券胜诉的判
                                                  会对湘财证券未来损益构成重大影响。
                             决。上述判决正在
                             执行中。
                             2018 年 12 月湘财    该笔诉讼标的额为7,381.61万元,湘财
                             证券作为原告提起     证券已冻结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质押股
                             了法律诉讼,湖南     票。截至2019年10月31日,该等股票市
                             省长沙市中级人民     值为7,987.25万元,履约保障比例为
  客户 2                     法院已于 2019 年 6   100.02%。目前该笔未决诉讼尚未对公
                             月作出一审判决,     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未来将根据法院
                             湘财证券胜诉。其     判决执行及届时股票市值等情况确定
                             中一被告已提起上     该笔未决诉讼的损益影响金额,预计不
                             述。                 会构成重大影响。

   合计         13,831.22

       (七)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公司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
调整机制的实施情况
    1. 湘财证券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具体
内容
    (1) 内部控制制度
    湘财证券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规与风险控制实施
细则》等融资融券内部制度;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和《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
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了《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办法》等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内部制度。
    湘财证券建立了完善的信用交易业务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开展信用交易业务。
    (2) 内部控制体系
    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控制通过设定公司融资融券总规模,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

                                 第 33 页   共 117 页
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持续控制整体业务风险。
    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包括:1)董事会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各项风险控制指
标和业务指标确定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2)通过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系统前端控
制,在技术上确保实际业务规模不突破董事会批准规模;3)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
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风险管理总部通过集中监控系统对融资融
券业务总规模和净资本等风控指标进行监测,当融资融券总规模接近限定规模或
对监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时,风险管理总部负责提示信用交易部控制业务规模,
业务部门相应做出调整;4)风险控制指标接近或达到公司关注标准、内部预警标
准、预警标准和监管标准时,风险管理总部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对风险
资源分配和业务规模调整提出建议,公司整体考虑各类业务并调整规模。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通过设定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总规模,建
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完善股票质押式
回购业务规模控制,控制整体业务风险。
    具体风险监控措施包括:1)董事会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各项风险控制指
标和业务指标确定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总规模,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在上述
范围内确定和调整相应业务规模;2)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审
议信用交易部提交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年度规模建议,评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项目的风险,确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控制与合规
管理措施;3)信用交易部根据监管规定、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对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的业务规模、业务期限、客户选择、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等要素
进行前端风险控制和监控;4)风险管理总部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部门风险监控
指标的设置及监控情况进行监督。
    (3) 风险控制体系
    融资融券业务指标控制由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总裁办公会授
权,确定融资融券业务各项控制指标。风控指标根据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进
行相应调整,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通过在业
务系统中设置控制指标,实现对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前端控制;风险管理总部根
据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通过的风控指标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包括融资规
模占净资本比例监控、融券规模占净资本比例监控、单一证券融资规模占净资本


                           第 34 页   共 117 页
比例监控、单一证券融券规模占净资本比例监控等指标,通过集中监控系统,对
上述指标进行独立风险监控。
     湘财证券风险管理总部应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实施风险监控管理的需要,制定股票质押
式回购业务风险监控指标。风险管理总部根据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和公司制度规
定的变化及完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监控的需要,及时对规模监控指标、集
中度监控指标、信用监控指标、期限监控指标、标的证券监控指标、辅助监控指
标等监控指标及其阀值进行细化、优化、调整;风险管理总部对股票质押式回购
业务风险监控指标进行动态监控,对预警事项进行核查、分析、报告并跟踪;公
司在集中监控系统中建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监控模块,设置相应风险监控
指标。
     2. 湘财证券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实施
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严格遵守上述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
和调整内容。风险管理总部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通过的风控指标建立风
险监测指标体系,包括融资规模占净资本比例、融券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单一客
户最大融资业务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最大融券业务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只
担保股票的市值占该股票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控制指
标参照《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规进行设定。
     报告期各期末,湘财证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规模监控指标情况如下:
                                           预警        监管
                指标                                            2019 年 10 月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标准        标准

融资(含融券)的金额/净资本                  320%       400%            88.71%      61.56%      66.43%

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业务规模/净资本          4%         5%             3.03%       2.60%       1.18%

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该股票总市值             16%        20%             2.28%       3.81%       1.52%

    注:1.融资(含融券)的金额指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等融资类业务融出(含融券)金额总计。2.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业务指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约定

式购回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融资类业务。3.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该股票总市值指证券公司开展

融资融券业务接受的担保股票。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信用交易业务规模调整均


                                        第 35 页    共 117 页
已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八)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查询同行业信用业务变化情况,与公司信用业务进行对比;
    2. 取得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台账,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开展情况
进行分析,确认收入的合理性;
    3. 根据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情况计算担保物比例、平均利率水平等,
并与同行业进行对比;
    4. 对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
性进行测试,分析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违约原因,并对减值
计提金额进行测算;
    5. 了解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计提政策,分析
减值计提模型的合理性,判断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业绩出现下滑,与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况,主要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对标的资产盈利
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湘财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余额在报告期内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受监
管趋紧、市场动荡的影响,湘财证券主动退出或部分退出不符合质押新规的业务,
同时按照资管新规要求整改不符合资管新规的原有产品。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逐年增加,主要因为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设立了为民营企业
纾困类的资管计划,使得以自有资金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整体上来讲,规模变化与收入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3. 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平均利
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4. 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出现违约的原因主要是客
户合约逾期无法按时还本付息导致,相关减值均已充分计提,内控制度已建立健
全并得到有效运行。
    5.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 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


                              第 36 页   共 117 页
适用旧金融工具准则,2019 年 1-10 月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适用新金融工
具准则。
    6.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出现信用风险的有 6
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出现信用风险的有 2 笔,出现违约的原因主要是客户合
约逾期无法按时还本付息导致,相关减值均已充分计提,内控制度已建立健全并
得到有效运行。
    7. 湘财证券建立了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规模监控和调整机
制,并严格遵守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内容。


    四、申请文件显示,1)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 10 月 31 日自
营证券规模(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分别为 436,349.23 万元、635,807.31 万元、
746,634.61 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1,380.59 万元、7,169.19 万
元、26,366.3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5.81%、7.25%和 24.49%。按各报告
期月平均规模(报告期末公允价值)计算,收益率分别为 6.48%、1.23%、3.45%。
2)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 10 月末,湘财证券自营投资业务余额分
别为 728,499.74 万元、669,398.51 万元、746,634.61 万元,3)报告期各期,
湘财证券投资收益分别为 20,448.116 万元、20,443.78 万元和 11,560.58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5.12%、20.68%和 10.74%。湘财证券的投资收益主要为证
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湘财证券各类自营业务对同类收
益的贡献程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和同类业务的回
报率水平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2)结合湘财证券固定收益类、
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流程,补充披露湘财证券与各类自营业务相关财务核算流
程、内控措施的有效性。3)补充披露基准利率变动对湘财证券投资收益的影响。
4)补充披露证券投资业务自营业务两类业务收入或投资损益的计算方式,两类
业务实现收入或损益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9 问)
    (一) 补充披露湘财证券各类自营业务对同类收益的贡献程度,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和同类业务的回报率水平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如是,请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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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类证券自营业务对同类收益的贡献程度
    根据投资品种的不同,湘财证券自营业务主要分为权益类自营投资和固定收
益类自营投资两个种类。
    (1) 权益类自营业务投资
    湘财证券权益类自营业务投资品种主要系指股票。湘财证券权益类自营业务
根据市场变动适时调整投资策略,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资产
配置与投资组合。目前权益类自营业务的交易品种均为公开竞价,不存在交易方
式和计价方式的选择问题。报告期内,湘财证券权益类自营业务对同类收益的贡
献程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权益类投资总收益(a)                               5,721.13   -78,801.33    43,177.89
自营业务收益总额(b)                              26,363.56   -74,493.06    47,889.22
权益类投资自营业务收益占比(c=a/b)                   21.70%      105.78%        90.16%

    (2) 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投资
    根据《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管理办法》,湘财
证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投资范围主要是: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发行或上市的固定收益产品;②银行间债券市
场发行或上市的固定收益产品;③现券交易、债券回购、借贷交易、利率互换、
信用拆借等固定收益交易品种。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对同类收益的贡献程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固定收益类投资总收益(a)                         20,984.58     19,133.63   5,489.23
自营业务收益总额(b)                             26,363.56    -74,493.06   47,889.22
固定收益类投资自营业务收益占比(c=a/b)               79.60%      -25.69%       11.46%

    注:权益类证券为股票和权益类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为债券和非权益类基金。

    2. 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及差异原因
                                            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
        同行业公司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银证券                                 81.57%                         68.68%
         红塔证券                                 116.12%                                -

                               第 38 页   共 117 页
           华林证券                                 94.59%                         175.52%
           长城证券                                191.17%                         133.59%
           天风证券                                230.13%                         222.07%
           南京证券                                 98.62%                             61.95%
           中泰证券                                240.19%                         146.53%
           华西证券                                 86.19%                         144.75%
           广州证券                                 69.89%                             36.13%
           英大证券                                128.27%                         118.91%
             平均                                  133.67%                         123.13%
           湘财证券                                 84.58%                             67.68%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年度报告和招股说明书,上述数据均取自按监管要求披

露的“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

券衍生品/净资本+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其中长城证券、浙商证券、华林

证券的“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为“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2017 年和 2018 年,湘财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的变化趋势和上述
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变化趋势基本一致。湘财证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在
上述同行业公司中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湘财证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业务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占净资本较低。
    未来,随着业务整合的进一步深入,湘财证券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自营业
务发展策略调整自营业务投资规模。
    3. 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回报率水平及差异原因
                                                              投资收益率
   同行业公司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股票                                       -                       -
中银证券
                      债券                                       -                       -
                      股票                                   3.56%                30.10%
红塔证券
                      债券                                10.96%                   5.99%
                      权益类                              -10.13%                  5.30%
华林证券
                      固定收益类                          36.27%                  28.45%
                      权益类                              -11.93%                 11.53%
长城证券
                      固定收益类                             6.34%                 5.50%
                      股票                                -0.70%                   7.33%
天风证券
                      债券                                   3.43%                 5.43%
南京证券              权益类                                     -                15.71%


                                   第 39 页   共 117 页
                      固定收益类                                 -         4.63%
                      股票                                 -19.49%         5.84%
中泰证券
                      债券                                   5.84%         2.34%
                      股票                                       -        13.54%
华西证券
                      债券类                                     -         3.10%
                      股票                                 -17.52%         3.28%
广州证券
                      债券                                   3.85%         2.24%
                      股票                                 -11.68%         5.70%
英大证券
                      债券                                 10.57%          7.78%
                      权益类/股票                          -9.70%         10.93%
平均
                      固定收益类/债券                        6.83%         4.63%
                      权益类                               -64.67%        31.32%
湘财证券
                      固定收益类                             4.45%         4.03%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各可比公司 2019 年 1-10 月投资收益率

均未公布。2.不同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回报率水平的测算口径略有差异。其中:长城证券自营

证券收益率=自营证券收益总额/自营证券规模×100%,2018 年度数据实际为 2018 年 1-6 月;

天风证券自营证券的收益率=自营证券收益总额/自营证券规模×100%,2018 年度数据实际

为 2018 年 1-3 月;其中债券自营收益率=债券自营收益总额/自有资金投资额×100%,自有

资金投资额为公司对相应业务投入的加权平均规模;红塔证券自营证券收益率=投资损益/

日均占用资金×100%;华西证券自营证券收益率=收益总额╱规模,2017 年数据实际为 2017

年 1-6 月;南京证券自营证券收益率=自营业务投资收益总额/自营业务投资规模×100%;

华林证券自营证券收益率=净收入/平均投资金额,2018 年数据实际为 2018 年 1-6 月。3.行

业平均数为简单平均数,其中固定收益类平均收益率的计算剔除了异常值。4.湘财证券自营

证券收益率=自营证券总盈亏/报告期各月末平均公允价值。

       2017 年和 2018 年,湘财证券权益类自营业务回报率分别为 31.32%和-64.67%,
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收益水平的变化趋势一致,但波动更为明显。主
要由于 2018 年证券市场趋势性下行,全年缺乏明显的投资机会,湘财证券自营
业务参与了三年期定增产品投资,且投资规模占比较大,因此受市场环境影响较
大(2017 年上证指数整体上涨 6.56%、2018 年上证指数整体下跌 24.75%),导致
收益波动性更为明显。
       2017 年和 2018 年,湘财证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回报率分别为 4.03%和
4.45%,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回报率水平分别为 4.63%和 6.83%,变化趋势


                                    第 40 页   共 117 页
一致,处于可比公司中等水平。回报率的差异主要受自营业务投资策略、投资规
模、投资标的等因素的影响,同时湘财证券近年来逐步加大了货币基金的投资规
模,因此该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距有所增加。
    (二) 结合湘财证券固定收益类、权益类证券自营业务流程,补充披露湘财
证券与各类自营业务相关财务核算流程、内控措施的有效性
    1. 财务核算流程
    湘财证券自营业务财务核算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照《湘财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湘财证券规定的统一的会计科目及科目编码,依据自
营业务部门提供的金融资产投资分类决策书进行会计处理。
    自营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开设股东账户与资金账户,并保管证券账户实物,
负责统计自营证券账户使用情况,及时维护每个账户的信息。
    自营财务部门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自营规模内,根据业务需求申请,负责资
金账户上下账及资金调拨。
    托管结算总部负责证券自营业务清算,清算日终自营财务部门与托管结算总
部分别进行资金核对和交收确认,并对自营业务交易系统中的证券余额进行核对,
保证账实相符,对账情况要有相应记录及相关人员签字。自营清算岗位必须与经
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清算岗位分离。
    信息技术总部在清算日终,向自营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财务数据导入接口文
件,自营财务部门每日根据相关接口数据完成账务处理工作。
    2. 自营业务内控措施及有效性
    湘财证券自营业务建立了三级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从全局把握业务发展与
控制风险。自营业务三级投资决策与授权机构为董事会、总裁办公会议、自营分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
的风险限额等;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最高管理机构,根据董事会
的授权负责证券自营业务具体投资运作管理,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事
项和投资品种等;自营分公司是公司证券自营业务的具体执行机构,在总裁办公
会议做出的决策范围内,根据其授权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并进
行必要的内部风险控制。
    湘财证券自营业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包括《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


                           第 41 页   共 117 页
司证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湘
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证券池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
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债
券借贷业务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管
理办法》《湘财证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期货投资风险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运营规范》《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
公司系统管理规定》《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内部工作细则》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风险管理操作规范》和《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业务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制度》等,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程序, 对
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有效监控,使公司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和控
制决策风险与管理风险;公司建立了自营业务防火墙制度,与经纪、研究所、资
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建立了逐
日盯市制度,由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将自营业务风险敞口和公司整体损益情况进行
联动分析与监控,完善风险监控量化指标体系,并不定期对自营业务投资组合的
市值变化及其对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的潜在影响进行敏感性分
析和压力测试;公司建立了自营业务运作止盈止损机制,使得风险控制在可承受
的范围内;设立自营分公司合规专员、风险内控员、公司风险管理总部自营业务
风控岗位,使自营业务得到全面监控。另外,自营业务投资均通过审批系统、交
易系统等进行,投资流程强制留痕,并在系统中设置前端风控阀值,使风险在事
前得到管控;在公司风控平台中设置监测指标等方式,使风险可承受、可实时监
控。
    综上,湘财证券已建立健全的自营业务相应内部控制机制,有关内部控制得
到有效运行。
       (三) 补充披露基准利率变动对湘财证券投资收益的影响
    基准利率波动通常通过引起固定收益投资收益率曲线结构、信用利差和货币
市场资金利率等变动,引发相应的利率风险,对湘财证券投资收益的影响主要表
现为利率债、信用债等固定收益证券账面价值的变动。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持仓规模
278,623.93 万元(取自报告期末持仓的净价市值),加权平均久期 2.77 年。假


                              第 42 页   共 117 页
设期末结余的计息资产或负债持有至到期,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基于
影响投资收益的计息资产的利率风险进行相应的敏感性分析,得出基准利率增减
1 个基点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收益的影响。根据上述计算方法,若基准利
率上升/下降 25 个基点,则投资收益变动=(固定收益类投资规模)*(加权平均
久期)*0.0025(上升/下降)。2019 年 10 月 31 日利率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表:
               利率变动                                 对投资收益的影响(万元)

             上升 25 个基点                                                  -1,926.87

             下降 25 个基点                                                   1,926.87

    (四) 补充披露证券投资业务自营业务两类业务收入或投资损益的计算方
式,两类业务实现收入或损益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 自营业务分部收入构成情况
    湘财证券自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自营分公司,自营分公司主要从事金融资
产买卖业务、债券回购业务,自营业务收入除持有和处置金融资产形成的投资收
益外,还包含债券回购业务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持仓证券的浮动盈亏(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等。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自营业务分部实现营业收
入分别为 21,380.59 万元、7,169.19 万元、26,366.38 万元,其中自营业务投资
收益分别为 20,728.61 万元、20,227.45 万元、14,562.51 万元,占自营业务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95%、282.14%、55.23%。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1-10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自营业务营业收入                             26,366.38        7,169.19       21,380.59
   其中:投资收益                            14,562.51       20,227.45       20,728.61
         其他收入                            11,803.87      -13,058.26             651.98
            其中:利息净收入                 -5,430.14       -2,009.16             437.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7,231.78      -11,072.78             214.29
                    其他收益                       2.23          23.68

    2. 投资收益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 20,448.11 万元、20,443.78 万元
和 11,560.58 万元,其中自营业务投资收益分别为 20,728.61 万元、20,227.45
万元和 14,562.51 万元,占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 101.37%、98.94%和 125.97%。

                                 第 43 页   共 117 页
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1-10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投资收益                                   11,560.58     20,443.78     20,448.11
    其中:自营业务                         14,562.51     20,227.45     20,728.61
           另类投资及私募业务              -2,523.44      1,129.37       -613.31
           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152.28        77.36                -
           结构化产品                          103.62              -              -
           其他业务                           -814.52       -26.86        334.68
           分部间抵消                           80.15      -963.54         -1.87

    3.两类业务实现收入差异较大的原因
    湘财证券会计口径的投资收益,核算的收益来源包括自营业务、另类投资及
私募业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和结构化产品等业务,即产生投资收益的不仅仅包
括自营业务,不同分子公司和业务部门的长期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投资交易,另
类投资及私募业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和结构化产品同样产生投资收益,如长期
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基金子公司投资基金产生的分红收益等。
    综上,湘财证券投资收益和自营业务收入之间出现较大差异,主要是会计核
算口径和业务分部口径存在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
    (五)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根据自营业务的开展情况,与同行业比较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
同类业务的回报率水平等,判断其合理性;
    2. 测试湘财证券自营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1. 湘财证券自营业务分为权益类自营投资和固定收益类自营投资,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自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的整体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但湘财证券自
营业务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在上述同行业公司中处于较低水平,主要系湘财证券自
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业务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占净资本较低。
    2. 湘财证券建立了与各类自营业务相关的财务核算流程,并建立健全了各
类自营业务相应内部控制机制,有关内部控制得到有效运行。
    3. 基准利率波动对湘财证券投资收益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利率债、信用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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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收益证券账面价值的变动,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基准利率上升/下降
25 个基点,对投资收益的影响为下降/上升 1,926.87 万元。
    4. 湘财证券投资收益和自营业务收入之间出现较大差异,主要是会计核算
口径和业务分部口径存在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


    五、申请文件显示,1)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受
托管理规模为 2,495,249.65 万元,实现收入 16,965.20 万元、17,646.36 万元
及 9,644.32 万元。2)2019 年,券商资管业务去通道压力较大,湘财证券主动类
资管业务规模占比偏小,且以债券相关的固定收益类资管业务为主,可计提的
业绩报酬减少,导致资管业务收入下滑。3)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10 月,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017.15 万元、5,589.79 万元和 6,472.22
万元。4)2019 年 1-10 月,结构化主体收入为 1,230.11 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
披露根据资产管理监管新政策湘财证券对资产管理项目的整改情况,对现有业
务运行的影响,以及各类型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依据,与可比公司
或行业惯例是否一致。2)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主要资产管理产品收益情况,
并比较同行业公司此类业务变化及收益情况。3)补充披露湘财证券是否存在以
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计划的情形,如有,补充披露相关会计处理情况、账面价值
计量依据、是否足额计提减值准备。4)结合标的资产投资银行项目开展及储备
情况等相关因素,补充披露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预计未来湘财证
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将会实现进一步提升的依据。5)补充披露结构化主体的具
体情况,纳入合并报表依据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10 问)
    (一) 补充披露根据资产管理监管新政策湘财证券对资产管理项目的整改
情况,对现有业务运行的影响,以及各类型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依
据,与可比公司或行业惯例是否一致
    1. 湘财证券对资产管理项目的整改情况
    湘财证券按照资产管理监管新政策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了有序整改。报告期
内,湘财证券通过产品终止或产品合同变更的方式,累计完成了 35 只产品的整
改。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存续不符合资产管理监管新政策的产品


                             第 45 页   共 117 页
还剩 32 只,包括 11 只集合计划和 21 只单一计划,规模为 192.79 亿元。
    对于上述 32 只产品,湘财证券将在监管新政策要求的过渡期结束前终止或
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合同变更。同时湘财证券制定了整改产品台账,每月进行梳理,
每季度形成书面报告,并定期、按时向监管部门上报整改工作进展。
    2. 整改对现有业务运行的影响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对不符合监管新政策的存量资管产品的整改过程一直在
有序进行,以确保对现有的其他业务运行不产生影响,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与此同时,在产品设计思路上回归本源,积极布局主动管理的净值型产品线,依
托金融科技等竞争优势提升经营质量。
    3. 具体整改措施
    根据产品的不同类型,湘财证券制定的具体整改措施包括:
    (1)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对于基本符合监管新政策要求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在过渡期内会逐步进行
合同变更,在监管新政策要求的过渡期结束前变更为符合监管新政策的产品。对
于不进行合同变更的集合资产管理产品,产品设置了开放期的,在确保产品不出
现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下,在开放期逐步压缩产品规模,确保产品在过渡期内终止;
产品无开放期安排的,集合计划终止日在过渡期内的,产品到期终止,集合计划
终止日在过渡期之后的,要求新增投资标的的到期日或可变现日必须在过渡期内,
以保证在过渡期内提前终止集合计划。
    (2)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对于基本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单一资产管理产品,在过渡期与委托人、托管
人协商进行合同变更,过渡期内变更为符合资管新规的产品。对于不进行合同变
更的单一资产管理产品,在过渡期内与委托人协商在过渡期内终止。对于通道类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要求委托人不得再新增非标准化资产投资。
    4. 各类型资产管理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与依据
    湘财证券资产管理产品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由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构成。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对每个资
产管理产品单独管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估值方法指引》、行业估值惯例等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投资


                             第 46 页   共 117 页
标的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约定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并严格按照合
同约定进行会计核算。
    湘财证券管理的所有资产管理产品均聘请了托管人,并与托管人建立了估值
对账机制,由托管人对产品的费用计提和估值核算进行复核和监督。另外,公司
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集合产品进行审计,每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合产品
出具审计报告,并在产品终止时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二)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主要资产管理产品收益情况,并比较同行业
公司此类业务变化及收益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产品收益情况与同行业产品收益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        项   目                    2019.10.31           2018.12.31       2017.12.31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2,552,183.46      3,615,374.85     3,831,613.35
湘财证券   受托资金增值额                         88,792.01        151,782.56       183,602.97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3.48%             4.20%            4.79%

           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12.71 万亿元      14.11 万亿元     17.26 万亿元
行业规模
           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变动                      -9.92%           -18.25%                 -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   60,716,300.00    61,668,200.00
中银证券   受托资金增值额                                   -    2,331,000.00     2,829,100.00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           3.84%            4.59%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    4,906,254.51     1,323,599.60
红塔证券   受托资金增值额                                   -       37,628.45        17,818.32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           0.77%            1.35%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                -   11,811,210.21
华林证券   受托资金增值额                                   -                -      529,618.96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                -           4.48%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                -   26,656,295.47
长城证券   受托资金增值额                                   -                -      340,219.55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                -           1.28%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                -   15,796,400.00
天风证券   受托资金增值额                                   -                -      840,600.00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                -           5.32%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                -    3,642,352.22
南京证券   受托资金增值额                                   -                -       81,530.40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                -           2.24%
中泰证券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   18,633,097.64    23,536,287.64


                                    第 47 页    共 117 页
                受托资金增值额                                  -            665,658.57          612,965.08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                          -                 3.57%                 2.60%

       注:1.行业规模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公开数据。由于缺少 2019 年 10 月

31 日可比数据,2019 年 10 月 31 日行业数据实际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 2019 年第三季度

行业数据。2.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自 2018 年 6 月起可比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为提高可

比公司数据的可比性,根据湘财证券产品情况,可比公司数据已剔除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及公

募基金业务。3.如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未披露资管业务全口径统计数据,平均受托资产管理

规模按照细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分项数据进行加总统计,或

当期与上一期末平均数计算,并按照当期受托资金收益计算当期的收益率。4.上述可比公司

自在 A 股上市以后不再披露平均受托资产管理收益率等明细数据,因此为确保数据比较的准

确性,按照各可比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为准。

       总体来看,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湘财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平均收益率虽略
有下滑,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且属于中等偏上水平。
       (三) 补充披露湘财证券是否存在以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计划的情形,如有,
补充披露相关会计处理情况、账面价值计量依据、是否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1. 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计划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计划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参与的资管计划
                                  期末产品          参与情况                            期末公允价值
编号            产品名称
                                    份额                                      2019 年
                                              参与份额     参与比例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10 月末
       湘财金禾三号集合资产管理
 1                                38,228.44     3,825.38            10.01%    5,451.17 4,660.08        6,000.21
       计划
       湘财金禾六号集合资产管理
 2                                17,939.81     2,599.29            14.49%    3,210.90 3,956.43        4,884.76
       计划
       湘财金禾九号集合资产管理
 3                                27,795.79     5,556.67            19.99%      718.48 1,087.64        3,432.74
       计划
       湘财金禾十号集合资产管理
 4                                25,864.50     3,000.08            11.60%    4,043.51 5,603.75        5,824.14
       计划
       湘财金禾十一号集合资产管
 5                                30,081.52     3,518.07            11.70%    4,257.57 3,912.10        4,315.50
       理计划
       湘财金禾十七号集合资产管
 6                                29,137.38     4,878.00            16.74%      158.05       567.80    3,225.82
       理计划
       湘财金禾十八号集合资产管
 7                                25,581.81     4,973.60            19.44%      235.75       844.02    3,130.88
       理计划

                                         第 48 页   共 117 页
         湘财证券金海 1 号集合资产
8                                       20,619.70     1,219.00        5.91%    1,250.33 1,188.45   1,119.36
         管理计划
         湘财证券金泽 1 号 FOF 集合资
9                                        5,569.22        300.00       5.39%      337.65   288.45
         产管理计划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
10       之湘财证券 1 号集合资产管       3,000.00        300.00      10.00%      300.60   300.06
         理计划
         湘财证券金泽 2 号 FOF 集合资
11                                      10,900.68        200.00       1.83%      198.94
         产管理计划
         湘财证券金泽 3 号 FOF 集合资
12                                       1,000.07        160.00      16.00%      158.61
         产管理计划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
13       之湘财证券 2 号单一资产管      39,600.01    39,600.01       100.00% 40,427.65
         理计划

    合      计                          275,318.93   70,130.10                60,749.21 22,408.78 31,933.41

     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湘财证券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 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自有资金购买且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会计处
理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将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根据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不以短期内出售、获利、以赚取差价为目的,持有时间相对较长,回
收金额不固定或不可确定,故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将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公
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根据新
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湘财证券对以自有资金购买的存续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
了金融资产转换调整,并对以自有资金新购买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此准则要求
进行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期末的公允价值以持有的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的期末单位净值和持有份额计算确定。
          (2) 以自有资金购买且纳入合并范围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购买且纳入合并范围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会计处理同上述未纳入合并范围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 49 页   共 117 页
合并层面的会计处理具体请见本题下文“(五) 补充披露结构化主体的具体情况,
纳入合并报表依据及合理性”,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以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减值准备的计提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购买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34,741.92               33,800.03
减值准备                                          12,333.14                1,866.62
公允价值                                          22,408.78               31,933.41

    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
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
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其中,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发生减值的
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根据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析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应当
注重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持续下降。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
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和客观证据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其中,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根据《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湘财证券对于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在 12 个月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应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湘财证券对以自有资金购买的集合计划已按会
计准则与公司会计制度规定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2019 年 10 月 31 日,由于湘财证券将以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
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计入

                                第 50 页   共 117 页
当期损益,不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四) 结合标的资产投资银行项目开展及储备情况等相关因素,补充披露投
资银行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预计未来湘财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将会实现
进一步提升的依据
    1. 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及储备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实现收入的投资银行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证券承销业务收入              4,394.24               2,805.87        4,679.82
证券保荐业务收入                639.62                 873.08        1,960.91
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1,410.78               1,837.42        1,677.81
       合   计                6,444.64               5,516.37        8,318.54

    股权融资业务方面,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湘财证券 IPO 在会审核项
目 1 个,已进入辅导阶段的 IPO 储备项目 4 个,已签署 IPO 改制重组财务顾问协
议或一揽子合作协议的项目 2 个。上述在审和储备项目为未来湘财证券股权融资
业务收入的提升奠定了较好基础。
    债券承销业务方面,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湘财证券储备在做的公司
债券项目 14 支,企业债券 4 支,各项目正有序推进,将成为湘财证券债券承销
业务未来稳步提升的有力支撑。
    财务顾问业务方面,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湘财证券无在会审核的重
大资产重组项目;在执行的改制、辅导及规范运营类财务顾问项目 7 个、受托类
财务顾问项目 4 个。除重大资产重组外,其他财务顾问类项目具有临时性、期限
短等特征,故单一时点无大量可预期的财务顾问项目储备。
    2. 补充披露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预计未来湘财证券投资银行
业务收入将会实现进一步提升的依据
    (1)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
收入分别为 8,318.54 万元、5,516.37 万元、6,444.64 万元,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占各期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比例分别为 56.26%、
50.86%及 68.18%,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第 51 页   共 117 页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   6,444.64     100.00      5,516.37      100.00   8,318.54      100.00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4,394.24       68.18     2,805.87       50.86   4,679.82       56.26

      证券保荐业务         639.62        9.92       873.08       15.83   1,960.91       23.57

      财务顾问业务       1,410.78       21.89     1,837.42       33.31   1,677.81       20.17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支出       3.77     100.00         17.26      100.00     345.28      100.00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3.77     100.00         10.85       62.86     297.25       86.09

      证券保荐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                                    6.42       37.20      48.03       13.91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
                         6,440.86     100.00      5,499.10      100.00   7,973.26      100.00
入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       4,390.47       68.17     2,795.02       50.83   4,382.57       54.97

      证券保荐业务         639.62        9.93       873.08       15.88   1,960.91       24.59

      财务顾问业务       1,410.78       21.90     1,831.00       33.30   1,629.78       20.44

     2018 年度,湘财证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5,499.10 万元,同比
减少 2,474.16 万元,降幅达 31.03%,主要原因为:
     1)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股权融资类项目主要集中在前期股权融资项目的持
续督导阶段和储备项目的改制重组、辅导、申报等前期阶段,尚未直接产生承销
收入,因此产生的收入较少。
     2)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债券承销业务总体相对平稳,2018 年因市场环境等
因素影响发行量相对较少,2019 年较 2018 年稳中有升,增量较为可观,符合债
券承销业务周期及市场变动情况。
     3) 2018 年,证券市场主体评级 AA 级及以下的债券发行总额 72,439.89 亿
元,较上年减少 22,252.55 亿元,降幅达 23.50%。在此背景下,湘财证券以主
体信用评级较低的城投债为主的债券融资业务发行量亦应势下滑,由此导致债券
融资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减少。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 2017 年经营数据》和《证券公司 2018
年经营数据》,证券行业 131 家证券公司 2018 年实现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
和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合计 369.96 亿元,较 2017 年减少 139.65 亿元,降幅达
27.40%。报告期内,湘财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与行业基
本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


                                    第 52 页    共 117 页
    (2) 预计未来湘财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将会实现进一步提升的依据
    如前所述,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湘财证券在股权融资业务方面、债
券承销业务方面、财务顾问业务方面均有项目储备,这为未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的进一步提升奠定了基础。
    另外,随着资本市场发行制度不断改革深化,湘财证券为顺应投行业务发展
的整体趋势,积极转型,努力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围绕核心客户打造
全方位投融资服务,为未来投行业务收入的提升提供了人力和机制保障。
    (五) 补充披露结构化主体的具体情况,纳入合并报表依据及合理性
    1.结构化主体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资产管理计划共计
2 只,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9 年 1-10 月
      产品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利润
湘财金泽 3 号 FOF 集合
                                    992.87                    1.53                -8.73
计划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
系列之湘财证券 2 号单         40,438.09                       9.02          1,224.62
一资产管理计划
    2. 纳入合并报表依据及合理性
    (1) 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范围的具体标准
    资产管理计划是否纳入合并范围取决于湘财证券对其是否形成“控制”。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中,控制的定义里指出:控制,
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即控制的三个要素如下:
    1) 对投资对象的权力;
    2) 对参与投资对象承担或有权得到可变回报;
    3) 对投资对象行使权力以影响投资对象回报的金额。
    湘财证券在判断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权力时,亦考虑湘财证券的决策行为是以
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进行还是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考虑的因素通常包括湘财证券


                              第 53 页   共 117 页
设立计划的目的、对资产管理计划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利、湘
财证券获得的报酬水平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以及因持有资产管理计划获得其他利
益而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
    湘财证券会对参与投资对象承担或有权得到的可变回报量级进行测算,综合
考虑上述三个控制要素的影响,以最终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对象形成控制,并纳入
合并范围。
    (2) 纳入合并报表的合理性
    湘财证券担任“湘财金泽 3 号”、“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湘财证券 2
号”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能够决定投资的投向并管理资产后续运作等活动,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在提供产品管理服务中,其享有产品合同所规定的管理
费收入、业绩报酬及认购赎回费等收入。同时,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投资这些计
划,其享有持有份额的对应可变收益。
    整体上,按每支资产管理计划为单位,湘财证券以享有的所有收益除以该资
产管理计划整体收益的结果,作为享有可变回报量级(占比大小)的判断标准。
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将该计算结果作为资产
管理计划合并与否的要素之一。
    由于湘财证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并且享有较大的可变回报,根据上述
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条款约定,湘财证券判断其决策行为是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进行
的,其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将上述资产管理计
划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各期末,湘财证券重新对“控制”的三个要素进行评估,
以母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方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汇总各项目数额,
并抵消相互之间的投资、往来款项及重大内部交易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六)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测试湘财证券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了
解资产管理业务的核算方法,与行业惯例进行比较;
    2. 根据湘财证券资产管理计划的开展情况,分析受托资金增值率,与同行
业进行比较;


                              第 54 页   共 117 页
    3. 对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购买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会计处理、减值政策进行
判断,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
    4. 了解湘财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的项目开展和储备情况,分析投资银行业务
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5. 测试湘财证券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
的有效性,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判断公司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范围、可变回报
以及权力与可变回报的联系。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1. 湘财证券已经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对不符合资管新规的存量资管产品
进行整改,以确保对现有的其他业务运行不产生影响,同时不断推进业务转型,
积极布局主动管理的净值型产品线。湘财证券根据监管要求对每个资产管理产品
单独管理、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会计核算方法与依据与行业惯例基本一致。
    2. 湘财证券报告期内主要资产管理产品收益率略有下滑,但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趋势一致。
    3. 湘财证券存在以自有资金购买集合计划的情形,会计处理、账面价值计
量有据可循,减值计提充分。
    4.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湘财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的项目储
备,为未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进一步提升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
净收入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与行业基本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
    5.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有 2 只资产管理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纳入合并范围,具有合理性。


    六、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各期,湘财证券负债率为 48.42%、45.85%和 57.45%。
目前,湘财证券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于自营业务、投行业务以及融资融券和转
融通、质押式报价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业务。信用业务风险主要集中
在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信用类业务。请你
公司结合湘财证券资产负债率水平及变动情况、资产负债结构、各项业务具体
特点,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对偿债能力、流动性水平、资产与负债匹配性等相关
方面具体内部控制措施及执行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和会计师并发表明确


                             第 55 页   共 117 页
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11 问)
       (一) 偿债能力分析
       湘财证券财务总部负责公司整体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负责统筹公司资金来源
与融资管理,协调安排公司资金需求,监控优质流动性资产状况,组织流动性风
险应急计划制定、演练和评估,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措施和流程;通过有
效的财务管理,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支持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防范财务风险,
实现日常各业务资金划付及公司整体资金归集调配、满足公司各业务资金需求;
建立多层次融资平台、配置结构化流动性储备;实施全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测量
及控制管理流动性风险;完善利润考核。
       公司的自营业务投资规模均会在年初获得董事会授权,此后若有年度中期调
整也必须在董事会授权层面予以通过。财务总部按照年度董事会授权进行资金配
套融资安排,按照使用节奏进行融资。对于临时性闲置资金,由财务总部在公司
各项流动性指标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稳健投资,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收益水平,
投资品种、范围受《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运营规定》制度的制约。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资产负债率指标如下:
  项    目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57.45%                 45.85%                 48.42%

    注: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

承销证券款)/(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2018 年证券市场震荡下行,上证综指 2018 全年下跌 24.59%,在此背景下公
司业务经营规模有所收缩,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提高自有资金使
用效率,2018 年末资产负债率较 2017 年末略有降低。
       2019 年初开始证券市场震荡上行,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上证综指较 2018 年
末上涨 17.45%,市场投资者信心增强,市场交易活跃度增加,公司自营业务逐
步加大规模,2019 年 1-10 月增加 5.97 亿元,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也明显增加,
2019 年 1-10 月增加 10.19 亿元。为满足业务需求,湘财证券通过发行收益凭证、
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融入资金,公司 2019 年 1-10 月净增加外部融资 18.07 亿元,
因此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增加,但仍保持在较合理水平。
       (二) 流动性水平分析


                                 第 56 页   共 117 页
    1. 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湘财证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参照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有
关规定执行:
    (1) 公司董事会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公司的流动
性风险偏好、政策、信息披露等风险管理重大事项,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并
对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公司总裁办公会在董事会规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具体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公司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确保流动性风险偏好和政策在公司内部的有效沟通、传达
和实施;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或采取相应手段,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
量、监测和控制;充分了解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等。
    (3) 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职责是充分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定
期向董事会及总裁办公会报告;对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质
询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 财务总部负责统筹公司资金来源与融资管理,协调安排公司资金需求,
监控优质流动性资产状况,组织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制定、演练和评估,制定流
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措施和流程。财务总部集中监控公司资产负债及其结构,规
划公司中长期融资安排,控制公司中长期流动性风险;财务总部集中管理公司自
有资金的运用,从自有资金的配置、流动性资产储备、中短期资金筹集、融资能
力维护、流动性应急计划方面控制公司流动性风险。
    (5) 风险管理总部负责制定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监测流动性风险限额执行
情况,及时报告超限额情况,定期向首席风险官报告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
及其重大变化,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6) 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合理安排业务开展的规模、自有资金
使用节奏和期限结构配置,合理预测并及时反馈可能的大额资金需求,定期向财
务总部报送、不定期更新流动性风险管理所涉业务数据、需求。
    (7) 公司稽核管理总部负责对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内部稽核,对流动性
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和评价。内部稽核发现问题的,
按规定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 57 页   共 117 页
    2. 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监控的方法和程序
    湘财证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多层级流动性风险管理制
度,规范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及流动性应急管理机制。财务总
部通过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对流动性指标进行管理,同时在保证流动性需求充分
满足和风险限额约束下,积极开展湘财证券闲置资金流动性投资,提高资金运营
收益水平。
    财务总部通过系统和人工互为补充的方式持续监控并测算流动性限额、现金
流缺口、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融资分析等,全面审慎管理流动性风险。财务总
部和风险管理总部每日监测公司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财务总部每日编制流动性
风险管理资金计划表,报送至公司首席风险官、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总部和财
务总部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人员。报告期间,流动性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标准,
财务总部对于发生超 20%不利变动情况均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财务总
部按要求每日编制与报送流动性风险管理资金计划表、每月编制与报告流动性风
险管理月度运营报告,根据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业务头寸报备信息及还本付息
等多方信息计算现金流缺口,综合考虑渠道稳定性、融资成本和资金来源多元化
等因素,动态调整融资结构等。
    3.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湘财证券风险管理总部负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其中在专项、综合、
年度及协会统一情景压力测试中均对流动性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算,测试事项涉
及业务资金需求、融资到期还款、大额融资计划等。为有效监测流动性风险,风
险管理总部在公司开展新业务、扩大业务规模、业务资金上账、开展负债融资之
前进行专项压力测试,同时每半年开展一次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通过分析压力
测试结果,为业务资金安排、融资计划调整提供风险管理建议,确保资金充裕、
流动性监管指标持续达标。
    4. 流动性风险应急机制
    湘财证券具有全面的风险应急制度及具体的应急处置操作规范,制定了《湘
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操作规范》,并适时进行流动性应急计
划演练,演练内容涉及公司承销债券业务出现大额余额包销、交易所债券质押式
回购业务因债券折算率剧烈下调出现结算风险等。公司由此启动流动性应急计划,


                            第 58 页   共 117 页
  通过资金端的大额集中归集、融资端的大额拆借及投资端的流动性组合即时赎回
  变现等解决流动性危机。通过流动性应急演练,不断完善流动性应急计划,提升
  在压力情景下的筹资能力和流动性储备变现能力,妥善、及时防范流动性风险。
       5. 资产和负债结构及主要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资产和负债结构及主要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2019年10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2019年1-10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608,217.70       94.57%        1,243,831.77      92.83%    1,501,749.61      95.90%
  长期资产          92,280.20         5.43%          96,030.40        7.17%      64,154.69        4.10%
资产总额合计     1,700,497.90     100.00%         1,339,862.17     100.00%    1,565,904.30     100.00%
  流动负债         539,518.99       55.23%          184,237.51      29.99%      357,052.60      47.09%
 非流动负债        437,347.40       44.77%          430,095.80      70.01%      401,143.21      52.91%
负债总额合计       976,866.39     100.00%           614,333.31     100.00%      758,195.81     100.00%
  流动比率                 2.98                            6.75                         4.21
流动性覆盖率          350.94%                          868.62%                    1788.38%
净稳定资金率          152.59%                          216.80%                     181.57%

       注:1.以上资产统计不包含客户资金,负债统计不包含代理买卖证券款;2.根据 2016

  年中国证监会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版)》,公司 2018 年、

  2017 年主要监管指标已经审计。

       湘财证券已建立多层次的流动性资产体系,根据资产流动性,湘财证券资产
  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其中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
  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报告
  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不含客户资金)占自有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95.90%、92.83%、
  94.57%,均在 90%以上,资产结构较为合理,流动性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 1788.38%、868.62%、350.94%,净稳
  定资金率分别为 181.57%、216.80%、152.59%,均高于监管要求的流动性覆盖率、
  净稳定资金率不低于 100%的标准。
       综上,湘财证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资产流动性水平较高、具备良好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水平。
       6. 各项业务对流动性水平的影响
       公司的业务主要有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融资融券业务、


                                       第 59 页    共 117 页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上述业务对公司流动性指标影响有所不
同。经纪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传统业务,通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收
取佣金等手续费收入,经纪业务不需要大量消耗公司资金,因此经纪业务的开展
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性指标影响较小。自营业务需消耗大量资金,对公司资
产负债结构、流动性水平均有较大影响,为此公司董事会每年年初核定各类自营
业务的规模限额,风险管理总部在自营业务每次增加业务规模前对公司风控指标
进行测算,对自营固定收益业务的杠杆情况进行监控,财务总部做好公司流动性
指标监测,同时进行资金配套融资安排。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主要依托团队的业
务能力,除了包销业务外较少占用公司资金,因此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性指
标影响较小,公司承销业务涉及包销的,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均会在包销发行前对
公司风控指标进行测算,公司财务总部按照业务部门需求提前安排资金,控制风
险。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属于重资本业务,是消耗公司资金的主
要业务,其业务的发展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性指标均产生较大影响,基于此,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资产状况、风控指标确定了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
回购业务的规模限额,在董事会确定的限额内,业务部门每次申请增加规模,均
需公司风险管理总部、财务总部对公司风控指标、流动性指标进行测算,符合条
件才可增加规模,同时审慎安排股票质押业务的期限。资产管理业务是公司作为
资产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
以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资产管理业务不需大量占用公司资金,其业务的开展,
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性指标影响较小。
    (三) 资产与负债匹配性
    湘财证券自有资产主要来源于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的开展,包括融出资
金、各类金融资产等。其中自营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变现能力较强;信用交易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融出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与资产相匹配
的负债主要是应付债券(公司债、次级债)、应付短期融资款(短期收益凭证)、
拆入资金(转融通)、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两融收益权转让)等。
    2019 年 10 月末,湘财证券各项外部债务工具到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第 60 页   共 117 页
  项 目           3 个月以内     3-6 个月       6-12 个月       1 年以上    总额

公司债                                                  8.00         7.00     15.00

次级债                                8.50              1.83        10.00     20.33

收益凭证                8.12          4.00              4.00                  16.12

转融通                                5.00                                     5.00

两融收益权转让                                          3.00         5.00      8.00

  合 计                 8.12         17.50              16.83       22.00     64.45

    湘财证券通过合理调配资产负债期限,建立了流动性补给机制。湘财证券通
过发行公司债券和次级债券、发行收益凭证、证金公司转融通、两融收益权转让
等融资渠道,补充运营资金,增强资金的稳定性,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负债规模
变动与资产规模相匹配。
       (四)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了解湘财证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对公司各项风险监管指标进行复
核;
    2. 了解董事会对自营业务、信用业务的投资限额,检查湘财证券相关业务
开展情况是否超过审批限额;
    3. 了解并测试湘财证券与筹资业务(发行收益凭证、发行债券、两融收益
权转让和转融通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4. 根据合同确认各项负债的到期期限,与相关资产进行匹配。经核查后,
我们认为:
    湘财证券对偿债能力、流动性水平、资产与负债匹配性等相关方面建立了比
较完善的内部控制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


       七、申请文件显示,1)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业务
及管理费用分别为 69,472.29 万元、68,659.51 万元及 61,664.84 万元,占营业
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86.68%、73.00%及 96.37%。湘财证券的业务及管理费用主要
为职工薪酬,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10 月,职工薪酬支出占业务及管理
费用比例分别为 59.92%、62.60%及 64.87%。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


                                 第 61 页   共 117 页
告期营业费用率情况,薪酬政策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
入水平,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薪酬制度及水平未来变化趋势。2)补充
披露标的资产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支付情况,职工薪酬核算是否具体到
员工,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请独立财务顾间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12 问)
       (一)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营业费用率情况,薪酬政策及其实际执行情
况,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薪酬制度
及水平未来变化趋势
       1. 湘财证券报告期内营业费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业务及管理费率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业务及管理费(万元)                         61,664.84                68,659.51                69,472.29

 营业收入(万元)                          107,668.30                  98,878.20             135,195.63

 营业费用率(%)                                   57.27                      69.44                   51.39

       注: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35,195.63 万元、98,878.20 万元、107,668.30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业务及管理费用分别为 69,472.29 万元、68,659.51
万元及 61,664.8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39%、69.44%及 57.27%。
湘财证券 2018 年营业费用率较 2017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受证券市场行情影响公
司营业收入下降 26.86%,导致营业费用率被动上升。2019 年 1-10 月,随着证券
市场行情回暖,湘财证券营业收入增加,营业费用率随之下降。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主要业务及管理费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                  2017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0,000.67              64.87     42,977.88              62.60   41,629.29      59.92

房屋租赁费              3,719.48                6.03     3,877.61               5.65    3,840.92       5.53

电子设备运转费          2,572.74                4.17     3,072.74               4.48    2,935.78       4.23

固定资产折旧费          2,233.15                3.62     2,467.60               3.59    2,089.43       3.01

业务招待费              1,976.50                3.21     2,856.75               4.16    3,089.51       4.45


                                        第 62 页       共 117 页
邮电通讯费          1,867.66        3.03     2,706.35     3.94    2,922.92     4.21

无形资产摊销费      1,756.88        2.85     1,755.05     2.56    1,843.83     2.65

交易所席位年费      1,218.11        1.98     1,149.44     1.67    1,345.43     1.94

差旅费              1,083.52        1.76     2,331.27     3.40    2,660.78     3.83

物业管理费            787.67        1.28       918.19     1.34      854.68     1.23

其他                4,448.46        7.21     4,546.60     6.62    6,259.72     9.01

  合   计          61,664.84      100.00    68,659.51   100.00   69,472.29   100.00

       湘财证券 2018 年业务及管理费用较 2017 年减少 812.78 万元,降幅 1.17%,
整体变化不大。其中:职工薪酬增加 1,348.59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18 年员工平
均人数较 2017 年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 378.17 万元,主要系公司营业网点
增加以及新成立基金子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相应地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费用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 2018 年严格成本控制所
致;交易所席位年费减少 195.99 万元,主要系证券市场行情影响、客户交易量
下滑所致。
       湘财证券 2019 年 1-10 月平均业务及管理费用较 2018 年减少幅度较大主要
系:(1)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降低较多主要系公司严格成本控制;(2) 邮电通讯
费降低较多主要系深圳卫星系统费减少。
         2. 各年度具体的薪酬政策及其实施执行情况
       湘财证券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政策稳定。公司按照人员管理分类制定了《湘财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实施细则》《湘财
证券营业部员工编制及基础工资、津贴档级核定办法》等适用的薪酬激励考核相
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湘财证券报告期内每年初根据上年公司经营状况、个人绩效考核等因素调整
员工薪酬。同时考虑到薪酬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性要求,年中对骨干员工进行
薪酬调整,目的是确保薪酬支付水平与业绩匹配,员工贡献与收益对等,保持员
工队伍稳定和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执行递延发放规则,以
及保证合规风控人员的薪酬水平。
       3.报告期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级别、各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第 63 页   共 117 页
                                                               员工平均薪酬
              类   别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                                      189.20                 259.65             170.81

业务分公司、总部业          中层                   93.16                 107.87             123.92
务部门                      员工                   26.57                  27.68               34.47

                            中层                   84.78                  85.32               75.47
职能部门
                            员工                   21.60                  23.13               22.29

区域分公司、营业网          中层                   39.79                  58.42               60.66
点                          员工                   12.71                  15.30               14.73

    注:员工薪酬为税前工资,包括工资、奖金、节日福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

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部分等,下同。

     4. 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湘财证券目前拥有 61 家营业网点,4 家业务分公司、6 家区域分公司、2 家
全资子公司,员工分布全国各地,在北京、上海、湖南地区的员工占比较高。因
全国各地的职工薪酬平均水平差异较大,根据湘财证券实际开展业务及员工分布
情况,选取北京、上海、湖南地区对员工薪酬水平与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进
行了比较,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 区
           员工平均薪酬     当地平均薪酬   员工平均薪酬   当地平均薪酬    员工平均薪酬    当地平均薪酬

 北京               35.67                         40.25          32.97            39.15           30.64

 上海               26.30                         27.47                           30.91           23.12

 湖南               13.25                         15.65           9.36            14.66            9.93

    注:1.统计对象包括三地总部及北京地区 5 家、上海地区 7 家、湖南省 14 家营业部的员工。2.当地平

均薪酬数据来源:(1) 北京:北京市统计局官网,选取“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金融”,其中 2019

年数据未公布。(2) 上海:上海市统计局官网,选取“职工平均工资—金融”,其中 2018、2019 年数据未

公布。(3) 湖南:湖南省统计局官网,选取“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金融”,其中 2019 年数据

未公布。

     报告期内,各年度湘财证券北京、上海、湖南地区员工平均工资均高于当地
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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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薪酬制度及水平未来变化趋势
    标的公司暂无修改薪酬制度的计划,标的公司薪酬制度将基本保持稳定,基
本薪酬标准不变,奖金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确定。未来标的公司薪酬制度将根据监
管要求以及行业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二)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支付情况,职工薪酬核
算是否具体到员工,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标的公司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均为正常结算余额,主要是标的公司员工以前
年度的递延奖金和当年计提的奖金,根据外部监管和内部制度,奖金递延到期后
直接支付给员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中的工资奖
金 20,927 万元。2018 年湘财证券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职工薪酬 12,574 万元。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应付职工薪酬的工资奖金 16,92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职工薪酬 10,879 万元。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取得员工服务的成本已在当期损益中得到了体现。以前
会计期间计提但尚未发放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部分在计提当期已计入损益,其
支付不影响此后各会计期间的职工薪酬计提情况。
    湘财证券根据市场薪酬水平、企业经营状况、员工能力素质、业绩等确定员
工工资水平。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评价要求对各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部门考核内
容包括关键业绩指标、过程指标、满意度评价、内部管理、合规风控反洗钱和附
加指标,员工考核内容包括业绩及管理考核和合规风控反洗钱。考核结果作为年
度调薪、职级晋降、职务聘免的重要依据。根据上年公司经营状况、个人绩效考
核、市场竞争力要求、业绩、递延要求等因素对员工进行年终绩效核算,符合“权
责发生制”原则。
    (三)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分析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营业费用率的变动合理性;
    2. 了解并测试湘财证券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内控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3. 查询当地统计年鉴,将湘财证券员工收入水平与当地平均水平进行比较;
    4. 了解湘财证券的薪酬制度,对各报告期奖金计提情况进行检查;
    5. 检查应付职工薪酬期后发放情况。


                              第 65 页   共 117 页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严格执行各项薪酬政策,各级别、各岗位员工收入水平
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薪酬制度基本保持稳定,薪酬水平未来将随着市场变动进
行调整,湘财证券按照公司薪酬政策支付以前年度应付职工薪酬,薪酬发放具体
到员工个人,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八、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各期末,湘财证券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585,959.78 万元、445,743.79 万元和 547,660.98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4.32%、21.76%及 20.43%。湘财证券根据信用交易业务的风险状况,2017 年和
2018 年对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按照业务规模的 0.2%计提减值准备。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湘财证券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各期末融出资金账龄超过 6
个月的具体账龄分布情况,融出安排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2)补充披露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
是否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审查意见书第 13 问)
       (一)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各期末融出资金账龄超过 6 个月的具体账龄
分布情况,融出安排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 报告期各期末融出资金账龄超过 6 个月的具体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3 个月以内         263,602.76      48.13      135,451.99       30.39   287,404.10      49.05
3-6 个月            45,775.76       8.36       48,527.69       10.89   107,076.84      18.27
6-12 个月          106,838.15      19.51      106,223.15       23.83   117,825.39      20.11
12 个月以上        131,444.31      24.00      155,540.96       34.89    73,653.45      12.57
  合   计          547,660.98     100.00      445,743.79      100.00   585,959.78     100.00

       2. 融出安排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为规范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有效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湘财证券根据《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湘
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征信、授信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对湘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

                                   第 66 页   共 117 页
相关资金融出安排作出了严格规定。
    (1) 分支机构资格准入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湘财证券对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分支机构实行准入制度,只有符合准入条件
并通过审批的分支机构才能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湘财证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
根据融资融券业务的特征和风险特性,全面了解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
业务认知水平、证券投资经验、投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关信息,充分
进行风险揭示,有效开展业务培训、投资者交易等工作,选择适当的投资者,指
导其审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并进行持续跟踪服务。
    (2) 业务管理
    湘财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在
存管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并根据沪、
深证券交易所要求,指定融资融券交易单元。
    在向投资者融资融券前,分支机构需要落实投资者准入资格核定,包括投资
者提交身份证明、验证资料并判断投资者是否符合基本准入资格、适当性匹配、
介绍业务规则、揭示业务风险、征信审核、信用账户开立等,湘财证券信用交易
部完成投资者征信审查,授信审批由融资融券业务决策委员会等相应层级批准完
成。
    客户申请办理融资融券业务,湘财证券必须与其签署标准的《融资融券交易
风险揭示书》和《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合同》。湘财证券在交易
所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的范围及保证金比
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范围和折算率。信用交易部根据证券交易所及内部制度
规定对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实施动态管理。投资者融资、
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合约到期前,湘财证券可以根据客户
的申请为客户办理展期,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湘财证
券信用交易部指定专人负责融资融券业务逐日盯市,发送追保通知,制定强制平
仓预案,执行强制平仓指令等工作。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严格按照相关外部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规定开展融资融
券业务,相关业务融出资金安排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 67 页   共 117 页
    (二) 补充披露融出资金计提减值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是否足
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湘财证券融出资金减值计提比例与同行业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19.10.31              2018.12.31          2017.12.31
     中银证券               0.20%                   0.20%               0.20%
     红塔证券               0.17%                   0.20%               0.20%
     华林证券               0.13%                   0.20%               0.20%
     长城证券               0.17%                   0.30%               0.30%
     天风证券               0.09%                   0.30%               0.30%
     南京证券               0.35%                   0.30%               0.30%
     中泰证券               1.23%                   1.20%               0.26%
     华西证券               0.09%                   0.20%               0.20%
     广州证券               1.70%                  不适用               0.06%
     英大证券               0.22%                   0.20%               0.73%
       平 均                0.44%                   0.34%               0.28%
       中 值                0.19%                   0.20%               0.23%
     湘财证券               0.20%                   0.20%               0.20%

    注:因无法取得证券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数据,广州证券采用 2019 年 9 月 30 日数

据,其他公司均采用 2019 年 6 月 30 日数据。2018 年广州证券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不适用上述比较分析。

    湘财证券 2017-2018 年度执行旧金融工具准则,按照融出资金余额的 0.2%
计提减值准备;2019 年 1-10 月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三阶段”预期信用
损失模型确认减值准备。湘财证券融出资金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无重
大差异,减值计提充分。
    (三)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了解并测试湘财证券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
    2. 检查截至报告期期末合约的情况,了解维持担保比例、担保物集中度等,
判断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相关指标的合理性;
    3. 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融出资金减值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减值计提比例进
行比较。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第 68 页   共 117 页
    1.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严格按照相关外部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规定开展融
资融券业务,相关业务融出资金安排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
规定。
    2.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融出资金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符合相关会计
准则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已充分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九、申请文件显示,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 10 月末,湘财证
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分别为 311,578.10 万元、129,937.22 万元和
285,744.02 万元,湘财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92,150.51 万元、
53,093.20 万元和 59,893.92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担保物
以债券和融资融券收益权为主。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两项业务的利
率水平、利息收入金额及合理性,对两项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2)补充披露湘财证券对以上业务的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风
险控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3)补充披露报告期标的资产买入返售业务中对
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风险监控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及执
行情况,并结合各期末融入方家数、平均融资金额、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
平及平均利率、报告期各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逾期金额等因素,补充披露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充分性,如未来进一步发生减值的风险
以及对标的资产当期业绩的影响。4)结合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融入资金的具体用
途,资金融出期限与融入期限的匹配性等,补充披露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应付
债券以及其他负债等债务是否存在偿付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14 问)
    (一) 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两项业务的利率水平、利息收入金额及合理性,
对两项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的利率水平、利息支出金额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各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利息支出和平均利率水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10.07        16.15        29.19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日均余额                   403.22       678.75    1,318.19

                                第 69 页   共 117 页
                      平均利率                    2.50%            2.38%        2.21%
                      利息支出                5,526.16          4,365.11     2,204.71
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
                      日均余额              174,654.49        126,688.49    55,659.45
回购
                      平均利率                    3.16%            3.45%        3.96%
                      利息支出                1,865.22          1,794.58     6,853.00
融资融券收益权        日均余额               32,931.51         30,000.00   151,753.42
                      平均利率                    5.59%            5.90%        4.45%
利息支出合计                                  7,401.45          6,175.84     9,086.9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10 月,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平均利
率分别为 2.21%、2.38%、2.50%。各品种利率报价基本保持稳定,平均利率略有
上升,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和公司总规模变化,压缩了短期限品种规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10 月,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业务平
均利率分别为 3.96%、3.45%、3.16%。平均利率水平稳中下降,主要受市场环境
影响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10 月,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业务平均利
率为 4.45%、5.90%、5.59%,利率水平根据当时市场情况与银行协商确定,同时
也与融资期限有关。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的利率水平、利息收入金额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利息收入和平均利率水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收入                 2,515.05             22.80          197.62
股票质押式回购     日均余额                 31,903.84           268.49        3,272.33
                   平均利率                     7.88%            8.49%           6.04%
                   利息收入                    274.58         1,103.49        2,642.10
债券质押式及买断
                   日均余额                 7,871.15         25,615.39       60,519.31
式回购
                   平均利率                     3.49%            4.31%           4.37%
                   利息收入                             -     1,251.71                 -
其他回购           日均余额                             -    14,726.03                 -
                   平均利率                             -        8.50%                 -
利息收入合计                                2,789.63          2,378.00        2,839.72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10 月,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平均利率分

                                 第 70 页   共 117 页
别为 6.04%、8.49%、7.88%,主要受客户融资期限影响所致。如 2017 年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期限分别为 1-3 个月和 1 年;2018 年期限为 2 年期,2019 年 1-10
月以 6-12 个月为主。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10 月,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平均利
率分别为 4.37%、4.31%、3.49%,与债券正回购业务平均利率水平均呈下滑趋势,
与市场环境相关。
    3. 两项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财务处理》的规
定,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系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
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
的金额进行确认,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湘财证券在初始买入日按买入证券或出借资金所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列示。资产后续计量期间,确认相应利
息收入。返售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对相关资产进行结转。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规定,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系按
照返售协议约定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
的资金。企业根据回购协议卖出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确认,并确
认相应利息支出。
    湘财证券在初始卖出日按卖出证券或借入资金所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列示。作为抵押品而转移的金融资产
无需终止确认,其继续按照出售或借出前的金融资产项目分类列报。资产后续计
量期间,确认相应利息支出。返售日,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对相关负债进行结转。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 补充披露湘财证券对以上业务的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风险控制
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1. 规模监控与调整机制


                             第 71 页   共 117 页
    湘财证券开展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模监控与调整
机制,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规模得到有效管控,报告期内未造成风
险控制指标、风险限额、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买入返售)规模监控与调整机制
    湘财证券已建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证券金融类业务规模监控及调整机
制。规模监控方面,公司在业务系统中设置限额指标,确保业务规模不超过公司
审批的额度,风险管理总部对业务规模进行实时监控,规模接近额度上限或业务
规模异常波动时进行风险提示或风险预警。调整机制方面,湘财证券董事会负责
确定和调整业务总规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决策委员审议信用交易部提交的股
票质押回购业务年度规模建议,信用交易部视业务发展情况向决策机构提交申请
规模调整申请,风险管理总部在业务授权规模调整前进行压力测试,评估授权规
模变化对公司风控指标的影响。业务规模经审批后,出资部门在授权额度内根据
业务需求配给资金。
    如业务部门拟申请调增业务规模,需经风险管理总部评估。风险管理总部从
业务规模对湘财证券整体风险限额的影响、对净资本等风控指标的影响、压力情
景下指标测算等方面,评估调整业务规模的可行性,并出具风险管理建议后,提
交湘财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委员会应形成有效决
议或意见,再报董事会审批。
    自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来,湘财证券严格实施上述机制,股票质押式
回购业务规模始终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未出现因规模短期急剧增长导致公司净
资本等风控指标不合规情况及流动性风险事项。
    (2)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及买断式债券回购业务(买入返售)规模监控与调
整机制
    湘财证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
易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
务内控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则,并相应制定了《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操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对债券逆回购业务规模、风控指标、


                             第 72 页   共 117 页
交易流程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湘财证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在严格遵守监
管法规中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净资本
等实际情况确定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规模和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并以董事会决议形
式落实。总裁办公会议是湘财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在董
事会授权的额度内确定具体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事项和投资品种等,并以总裁
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落实。
    湘财证券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管理办法》
中的相关要求设置为交易审批系统的固定指标,如“固定收益自营业务规模上限
要求”;“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20%”;“债项评级
为 AAA 及以下评级的信用债单只债券持仓成本不超过当年度董事会授权的固定
收益类证券总持仓规模的 5%”等,以此对业务开展进行严格控制。每年,湘财
证券风险管理总部会同自营分公司严格按照最新的外部监管要求更新相应指标,
并对内部指标的适用性进行评估,确定相关内部指标的适用性;如需调整,风险
管理总部或自营分公司对相关指标调整事项提出申请并经授权机构审批同意后
调整。湘财证券风险管理总部对上述业务规模进行监控,并与资产负债配置要求、
风险管理政策要求进行核对,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规模监控与调整机制
    债券融资回购业务(卖出回购)作为负债手段之一,已被纳入湘财证券整体
资产负债计划进行管理。每年初,湘财证券董事会在严格遵守监管法规中各项风
险控制指标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净资本等实际情况确定
固定收益产品投资规模和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并以董事会决议形式落实。自营分
公司在日常业务开展中,除自有资金配置外,在额度内通过债券融资回购等方式
融资,支持业务资金需求,并确保配置资产规模在湘财证券核定范围内。
    湘财证券风险管理总部对上述业务规模进行监控,并与资产负债配置要求、
风险管理政策要求进行核对,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风险管理总部将其纳入业务
部门总体杠杆,监控其规模变化;对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作为一种负债手
段, 通过控制固定收益资产规模,间接控制其规模。
    2. 风险控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第 73 页   共 117 页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买入返售)风险控制具体内容
    1) 集中统一管理
    湘财证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由公司统一决策,集中管理。公司开展股票质押
回购业务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管理,统一制定开展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资格标准。
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实行分层决策制度,由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决
策委员会、总裁、公司总裁办公会针对不同金额的项目进行最终决策,由信用交
易部负责业务的具体管理和运作。
    2) 限额管理机制
    湘财证券建立了业务风险限额管理机制,主要包括规模限额、集中度限额、
质押率限额、预警线及最低线等方面内容的要求。湘财证券根据自身风险偏好,
制定了业务规模限额及单一融入方融资集中度指标,根据股票所属板块及性质
(限售或流通)的不同制定了差异化质押率限额要求。限额管理能够在事前起到
较好的风险控制作用,在交易后也由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总部进行双重监控。风
险管理总部指定专人利用风险监控系统进行实时与日终监控,进行整体风险指标
盯市和关键指标的盯市提醒工作。
    3) 分级授权审批机制
    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决策和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
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项目准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
进行审批,分支机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专员对质押标的证券和相关要素进行审
核,信用交易部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双人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
后上会材料经过信用交易部、出资部门、合规管理总部、风险管理总部、托管结
算总部、研究所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上会后由信用交易部组织发起决策委员会会
议审议。对于风险较大、金额较大的项目,决策委员会审议后原则上还需提交公
司总裁办公会审议。
    4) 统一授信机制
    湘财证券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实施统一授信管理,对于单一客户的授信控
制原则上不超过客户申请的额度、不超过申请日客户在湘财证券托管资产总值;
资金融出方为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以公司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指标。
    5) 投后跟踪


                           第 74 页   共 117 页
    湘财证券已建立项目投(贷)后持续管理机制,对贷后检查、到期管理、突
发事件管理、违约处置等环节进行了细致安排。公司建立健全盯市机制,并合理
确定各项盯市指标。在待购回期间,信用交易部指定负责跟踪质押股票的价格波
动情况,持续关注可能对质押股票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及时评估融入方的
履约保障能力。分支机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专员及时获悉客户经营情况、融资
资金使用情况等第一手信息,当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事件时,应当及时向信
用交易部汇报。信用交易部在评估分支机构提供的相关事件后,确定是否需行使
提前购回的权利,控制潜在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风险管理总部同时设专岗对存
续期项目融资主体及标的券舆情进行持续监控,监督业务部门履职,及时提示风
险及防范措施。
    6) 模型应用
    湘财证券已建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参考质押率模型,通过大盘指数(上证
指数)运行中枢与质押股票财务指标、涨跌幅、市场波动率、最大回撤、流动性、
财报质量等量化指标构成的量化模型相结合的参考质押率确定模型,为业务决策
提供参考。
    (2) 债券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债券回购业务(买入返售)风险控制具体内容
    湘财证券对买入返售债券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债券回购交易进行风险控制,
严格遵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
回购业务管理规定》等外部法规;与此同时,依据相关法规,湘财证券制定了《湘
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管理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操作细则》《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自营分公司债券投资业务集中度风控流程》等内部制度。
    湘财证券风险管理总部及自营分公司每日对买入返售债券质押式回购和买
断式债券回购交易相关风控指标进行监控,包括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
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 20%,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公司在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
债券总量的 200%等指标,并将逆回购交易标的证券纳入非权益类证券集中度计
算,确保上述交易符合外部及内部的相关规定。
    湘财证券针对买入返售债券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债券回购交易的交易对手、
期限、交易流程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对交易对手的资质进行调查评估,并经正常


                            第 75 页   共 117 页
投资决策流程审议后方可交易。
    (3) 卖出回购业务风险控制具体内容
    湘财证券将控制卖出回购规模作为控制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总规模的主要手
段之一,并严格控制业务运作中的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湘财证券严格遵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及人民银行、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通过每年设定固定收益投资业务资产规模上限、固定收益
投资的放大倍数等相关举措,实现对卖出回购交易风险的有效把控。风险管理总
部及自营分公司逐日对卖出回购规模、固定收益投资业务杠杆进行监控, 确保
其符合公司风险管理限额及外规相关风控指标要求。自营分公司积极拓展融资渠
道,与各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保持卖出回购业务融资的稳定性;财务部门按
照业务实质进行核算与估值。
    (4) 相关业务风险控制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开展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
风险控制相关规定、认真落实风险控制相关举措,通过上述风险控制理念及手段,
在合理范围内规避了相关业务风险,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整体风险
可控。
    (三) 补充披露报告期标的资产买入返售业务中对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
券管理、标的证券风险监控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并结合各期末融
入方家数、平均融资金额、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报告期各
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逾期金额等因素,补充披露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依据及充分性,如未来进一步发生减值的风险以及对标的资产当期业绩
的影响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主要是公司信用交易业务
部门、自营业务部门通过二级市场将公司富裕资金贷出,以获取利息收入。开展
模式主要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为主的信用类业务以及债券逆回购交易为主
的固定收益类业务。
    1. 融入方资质审查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湘财证券建立了融入方资质审查制度,对融入方进行尽职调查。湘财证券将


                             第 76 页   共 117 页
融入方分为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两类,设定了相应的审查内容,对参与尽职调查
人员和尽调方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成立尽职调查小组对融入方的身份、财务状
况、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担保状况、资金用途、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
和有效评估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信用交易部对尽调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出具
标的券基本面分析报告并向风险管理总部征求项目风险评估意见书。同时,湘财
证券对融入方进行动态管理。业务推荐部门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贷后管理的直
接责任部门和主要执行部门。项目存续期间,业务推荐部门应进行持续跟踪管理,
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融入方进行回访,了解可能影响融入方偿还能力的有关因素。
当客户资信、财务状况出现异常以及质押标的发生重大事项时,业务推荐部门应
及时告知信用交易部及风险管理总部。
    (2) 债券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业务
    湘财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
险管理制度》《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管理
办法》《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操作细则》等
内部管理制度,对固定收益业务(含债券逆回购业务)的交易对手选择及管理作
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对手方限于已签署《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主协议》的合格机构;进行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对手
方限于已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并在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的合格机构。
    自营分公司在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业务(买入返售)交易前,
根据各类型交易对手的共有和特有因素,定量与定性结合,评判能否进入交易对
手白名单,并确保交易对手限于选择标准之中,具体包括银行及财务公司类、证
券公司类、保险公司类、基金公司类和信托公司类等。根据各类交易对手,由自
营分公司债券投资决策小组进行交易对手风险评估,并确定授信额度。
    对于已经发生的敞口交易,需进行持续的跟踪评估,根据交易对手的财务状
况、资信变化、违约情况等最新信息及时对交易对手的选择和授信情况进行维护,
适时提交调整需求。如通过跟踪评估判断某一交易对手的信用出现负面变化,则


                            第 77 页   共 117 页
需根据信用变化情况相应地采取调减交易金额、缩短交易时间等处理方式。
    此外,交易对手若发生下述行为之一的:1)交易对手恶意违约或延误交易时
间造成交易计划未完成,2)交易对手失职造成重大操作风险,3)交易对手资信情
况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恶化,4)交易对手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发生不利于我方的
重大调整,5)其他不可预料的情况,应立即中止交易且从交易对手选择标准中剔
除,一年后视交易对手资信情况决定是否重新进入交易对手选择标准。对风险较
高的交易对手采取黑名单制,限制与其交易。
    2. 标的证券管理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管理
    湘财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准入标准由业务管理部门与风险管
理总部在交易所规定范围内依据《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
务标的证券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会商确定,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其中,初始交易标的证券在交易所上市的 A 股股
票或其他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范围内确定;补充质押标的证券在交易
所竞价交易系统挂牌上市的 A 股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
可的证券范围内确定。
    信用交易部负责与研究所在交易所规定的质押率上限范围内依据公司参考
质押率模型,确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参考质押率区间,在研究所依据
公司参考质押率模型运算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的准
入范围,报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同时,业务管
理部门会同风险管理总部定期或不定期检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准入
标准,根据检视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如需调整,调整结果应当报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执行。标的证券准入及质押率标准定期检视
及调整原则上每月调整一次,业务管理部门会同风险管理总部可以视市场行情、
业务情况等因素,并经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决策委员会审批后通过,决定适
当提高定期调整的频率。
    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逐日盯市工作,业务推
荐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密切关注质押标的证券在项目待购回期间的二级市场走
势以及质押标的证券所对应上市公司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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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债券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管理
    湘财证券根据相关法规及要求制定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固
定收益类业务管理办法》,对固定收益自营投资范围、选择债券的标准原则进行
了规范,以此实现对债券逆回购业务标的证券的管理。
    根据内部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发行或上市的固定收益产品,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发
行或上市的固定收益产品,属于债券逆回购业务的标的证券范围。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分公司固定收益类业务管理办法》还对相关标
的债券的入库标准作了细致规定:以政府信用为保证的债券如国债、央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信用等级高,违约风险极小,作为所选债券时无需提供信
用评级报告;信用债券的违约风险主要参考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和
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所选择的债券为短期信用债券时,评级机构对其主体评级不
得低于 AA-级,债券评级不得低于 A-1 级;所选择的债券为中长期债券时,评级
机构对其主体评级不得低于 AA-级,债券评级不得低于 AA 级;所选择的债券为
私募债时,评级机构对债券评级不得低于 AA 级。其中,短期信用债券是指发行
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债券,中长期信用债券是指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债券。
同时,违约风险较大或流动性很小的债券,禁止作为所选择债券的标准,具体包
括以下情形:1)债券被评为投资级以下或者被调整至投资级以下,2)债券发行人
经营状况恶化、偿付能力明显下降,3)债券发行人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
或者最近 1 年内受到监管部门严重处罚,4)债券不安排上市的。
    选择债券标准的建立是基于对债券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分析形成的。选
择债券标准的建立流程如下:自营分公司投资经理、研究员、投资助理对已发行
或拟发行的债券进行研究,分析债券的违约风险和流动性状况,根据选择债券标
准,选择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其中,所选择的信用债券必须同时提交最新的信用
评级报告。自营分公司投资经理、研究员、投资助理应当持续跟踪债券发行人经
营状况和偿还意愿的变化,及时对所选择的债券进行维护及调整。
    3. 标的证券风险监控
    (1) 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证券风险监控
    湘财证券建立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前台业务运作、中台风险监控与后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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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支持互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湘财证券由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总部对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进行双重风险管理和监控。风险管理部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超过
预警阈值或达到预警条件的风险问题,向业务管理部门进行预警和询证,并负责
完成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压力测试和敏感性分析。信用交易部指定专人负责跟踪
质押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持续关注可能对质押股票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及时评估融入方的履约保障能力。信用交易部对股票质押式回购初始交易及相应
的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进行合并管理,有效监控质押标的证券的市场风险。
    湘财证券盯市监控实行多重盯市,分别由分支机构、信用交易部、北京资产
管理分公司和风险管理总部负责。相关部门独立进行操作,盯市内容各有侧重,
互为补充。分支机构负责本分支机构客户履约保障比例和客户资质变化等情况的
盯市,当满足通知条件时,履行客户通知义务。分支机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专员
在逐日盯市的过程中发现客户触及通知条件,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并对通知内容、
时间、方式、次数等予以留痕保存。信用交易部通过系统对相应客户的履约保障
比例情况,以及标的证券变化等情况进行盯市;当触发约定情形时,启动履约保
障措施或违约处置程序。融出方为资产管理计划时,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可协助
信用交易部对相应客户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数据进行盯市;当触发约定情形
时,启动履约保障措施或违约处置程序。风险管理总部对提前购回、到期购回、
延期购回未执行等情况进行监控,负责监督分支机构、信用交易部、资管分公司
的相关岗位履行职责
    (2) 债券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业务标的证券风险监控
    湘财证券自营分公司和公司风险管理总部每日对买入返售债券质押式回购
和买断式债券回购交易相关风控指标进行监控,包括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
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 20%,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公司在中央结算公司托
管的债券总量的 200%等指标,并将逆回购交易标的证券纳入非权益类证券集中
度计算和控制,确保上述交易符合外部及内部的相关规定。
    业务部门通过 ComStar 债券业务审批管理系统对相关风险限额指标进行控
制,对持仓债券占发行量比例、借贷融入余额占该债券发行量比例、质押式回购
总额、回购期限等指标进行严格控制。
    自营分公司和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密切监控标的证券(含持仓和质押标的证券)


                            第 80 页   共 117 页
外部评级、重大负面舆情等,在标的证券出现外部评级下调等重大信用事件,或
隐含重大风险或流动性问题时,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业务部门对现券交易价格
及回购利率的偏离程度进行监控,偏离度达到外部监管标准时,相关业务需报自
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向公司风险管理总部及监管机构备案。
    4. 执行情况
    (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执行情况
    湘财证券自 2013 年获得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以来,严格按照融入方资
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和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制度要求,合法合规开展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
    (2) 债券质押式回购及买断式回购业务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自营分公司严格按照内部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要求对交
易对手和标的证券进行管理、监控标的券风险,审慎开展债券逆回购交易。通过
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湘财证券对债券逆回购交易风险进行了严格把控,报
告期内相关业务未发生违约事件,整体风险可控。
    湘财证券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风险控制相关规定、认
真落实风险控制相关举措,通过上述风险控制理念及手段,在合理范围内规避了
相关业务风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风险可控。
    5. 报告期各期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形成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融入方家
数、平均融资金额、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平均利率及逾期等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融入方家数(户)                                     6               1

 平均融资金额[注 1]                         9,083.33       19,600.00

 平均质押率水平[注 2]                         36.91%           44.04%

 利率水平区间                            6.90%-9.00%            9.00%

 平均利率[注 3]                                7.72%            9.00%

 期末逾期金额

   注 1:以融入方家数简单算术平均计算;

   注 2:以业务笔数简单算术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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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3:为期末尚有业务余额合约的平均利率。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充分性
    (1) 减值计提政策依据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该准则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报告期内,2017-2018 年度适用
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 号),即
旧金融工具准则,2019 年 1-10 月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即新金融工具准则。
    1) 旧金融工具准则下减值政策依据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会计核算和信
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计部函〔2015〕第 87 号)中“对于证券公司因开展
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而产生的债权,应结合担保情况、
强制平仓措施等具体项目条款以及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判断相关债权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合理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湘财证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抵押证券、
担保比例、偿付能力及意愿等因素判断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否有减值迹象,并计提
坏账准备。期末客户账户履约保障比例 100%以上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按其余额的 0.5%计提减值准备。已对客户执行强制平仓处置、违约处
置或者期末客户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于 100%的股票质押式回购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债权金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对其他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减值政策依据
    2019 年 10 月 31 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湘财证券以预期信用损失
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股票质押式回购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湘财证券评估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 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
预期信用损失:
    第一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湘财证


                              第 82 页   共 117 页
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二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并未将
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湘财证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如果履约保障比例低于
预警线,担保券被调出公司标的证券池,客户信用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被动展期、本金或利息逾期 10 天以上、客户质押比例超过 60%、收到刑事处罚
或涉嫌违法犯罪、其他可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发生时),将表明信用风
险已经显著增加。
    第三阶段: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湘财证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
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已发生信用减值是指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向交易所申报违约或我司提请司
法诉讼、其他可认定为信用减值的情况等情形。
    对于阶段一和阶段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预期信用损失为基数及损失率
二者乘积后的结果。基数为资产负债表日股票质押业务的账面余额,损失率由标
准损失率、客户信用调整系数、担保品基本面调整系数、前瞻性调整系数、期限
调整系数等必要指标综合计算得出。在可获取更明确的信息或在特殊情况下,可
以对单笔业务为基础进行评估,以获取更为可靠的损失率进行减值计提,不再按
上述方式重复计算。对于第三阶段已发生减值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损失率需
要根据担保品价值和预期折扣,与客户协商形成的处置方案等,按预计归还现金
流单笔计算减值。
    针对债券逆回购业务,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8 年发布的《证券公司金融
工具减值指引》中的指导,逆回购业务标的债券多为国债及金融债,且发行人的
信用等级较高,因此湘财证券评估后认为信用风险不重大, 暂不计提减值准备。
    (2) 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
    报告期内,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组合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买入返售业务总额                   59,893.92             53,093.20           292,150.51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总额             54,934.64             19,600.00



                                 第 83 页   共 117 页
组合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331.20                  98.00

减值准备组合计提比例                       0.60%               0.50%

    2017 年 12 月 31 日,湘财证券期末股票质押式回购无余额。
    2018 年末、2019 年 10 月末,湘财证券与同行业可比证券公司的股票质押式
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中银证券                    1.74%                            1.37%
           红塔证券                    0.20%                            0.50%
           华林证券                    0.72%                            3.22%
           长城证券                    4.65%                            0.30%
           天风证券                    6.46%                            1.24%
           南京证券                    0.50%                            0.30%
           中泰证券                    1.89%                            0.93%
           华西证券                    0.20%                            0.99%
           广州证券                    21.68%                           不适用
           英大证券                    0.44%                            0.50%
            平 均                      3.85%                            1.04%
            中 值                      1.23%                            0.93%
           湘财证券                    0.60%                            0.50%

    注:因无法取得证券公司 2019 年 10 月 31 日数据,广州证券采用 2019 年 9 月 30 日数

据,其他公司均采用 2019 年 6 月 30 日数据。2018 年广州证券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不适用上述比较分析。

    由上表可以看出,广州证券减值计提比例偏高,导致行业平均和中值水平增
加,对广州证券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广州证券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286,480.83 万元,其中债券 16,984.20 万元,计提减值
7,614.55 万元;股票 269,496.63 万元,计提减值 58,433.27 万元。广州证券减
值准备主要集中在第三阶段,第三阶段减值准备占减值准备合计的 97.33%,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账面余额         152,811.08     12,828.43       120,841.32     286,480.83

减值准备               451.12    1,312.41          64,284.29    66,047.82



                                  第 84 页   共 117 页
减值比例               0.30%          10.23%           53.20%        23.05%

    广州证券 2019 年 9 月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主要集中在第三阶段引
起整体计提比例较高。在不考虑广州证券的情况下,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行业平
均减值计提比例为 1.87%,中值水平为 0.72%。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持有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履约保障比例
 客户      融资本金       保物价值                          预警线        资金来源
                                          (倍)
客户一     19,600.00     48,720.00          2.46            170%          自有资金
                                                                     民企 2 号资管计划(自
客户二     6,600.00      22,767.00          3.43            170%
                                                                              有)
                                                                     民企 2 号资管计划(自
客户三     8,500.00      22,360.05          2.61            170%
                                                                              有)
                                                                     民企 2 号资管计划(自
客户四     4,800.00      18,185.29          3.78            170%
                                                                              有)
                                                                     民企 2 号资管计划(自
客户五     5,000.00      11,213.44          2.22            170%
                                                                              有)
                                                                     民企 2 号资管计划(自
客户六     10,000.00     19,487.17          1.93            170%
                                                                              有)
 合计      54,500.00     142,732.95         2.62

    注: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以 40,000 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民企 2 号资产

管理计划,用于民营企业纾困,其中 34,900 万元自有资金用于开展上述客户融资业务。

    上述业务履约保障比例均高于预警线,且处于第一阶段,湘财证券公司减值
计提比例在行业中值水平,减值计提比例相对充分。
    4. 如未来进一步发生减值的风险以及对标的资产当期业绩的影响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以自有资金和民企 2 号开展的股票质押
回购式业务履约保障比例为 261.90%。同时,自 2018 年以来,湘财证券梳理、
排查存量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项目,主动收缩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并督促
有潜在风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客户按期还款。基于上述原因,湘财证券股票
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减值风险已逐步化解,目前自有资金对接的存量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项目运行情况良好,质押标的与客户资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湘财证券
已按照三阶段模型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 331.20 万元,不会对湘财证券未
来损益构成重大影响。

                                     第 85 页   共 117 页
       (四) 结合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融入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融出期限与融入期
限的匹配性等,补充披露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应付债券以及其他负债等债务是
否存在偿付风险
       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融入资金的具体用途
       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账
面价值分别为 311,578.10 万元、129,937.22 万元及 285,188.43 万元。报告期
内,湘财证券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融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用途

质押式债券回购            159,870.00                 86,975.00          280,322.40     自营债券融资需求

买断式债券回购             44,829.03                 12,528.92                         自营债券融资需求

资产收益权转让             80,000.00                 30,000.00           30,000.00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报价回购融入资金               489.40                   433.30            1,255.70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合计                      285,188.43                129,937.22          311,578.10

       2. 资金融出期限与融入期限的匹配性
       (1) 资金融出期限
       1) 融出资金期限
       报告期各期末,湘财证券融出资金合约期限一般不超过 6 个月,若客户申请
展期将在原来合约基础上合约期限增加 6 个月。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限
       报告期各期末,湘财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合约期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    龄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以内                               5,290.05                  33,591.20               292,150.51

6-12 个月                                34,900.00

1 年以上                                 19,600.00                 19,600.00

小计                                     59,790.05                 53,191.20               292,150.51

       (2) 资金融入期限
       报告期各期末,湘财证券融入资金主要包括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


                                         第 86 页    共 117 页
通拆入资金、发行次级债券借入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借入资金、发行短期收益凭
证借入资金等,相关融入资金期限如下:
             科   目                    融资产品                      融入资金期限

应付短期融资款               收益凭证                                          1-12 个月

                             次级债                                               5-10 年
应付债券
                             公司债                                                  2-3 年

拆入资金                     转融通拆入资金                                     1-6 个月

                             债券回购                                    一般不超过 30 天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融资融券收益权转让                               12-24 个月

    (3) 资金融出期限与融入期限的匹配性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严格控制融出资金期限和融入资金期限的匹配性,资金
融入期限一般都不短于资金融出期限,如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拆
入资金的期限为 6 个月,发行收益凭证融入资金的期限为 1-12 个月,发行长期
次级债和公司债券的融入资金的期限分别为 5-10 年、2-3 年,湘财证券通过合
理安排融资方案,提前备好头寸,保证业务顺畅的同时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
流动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应付债券以及其他负债等债务偿付风险情况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借款及债务融资总额本金为 849,674.53
万元(不含应计利息),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0 月 31 日       其中:一年以内         其中:一年以上

应付短期融资款                 161,236.10                161,236.10

拆入资金                        50,000.00                 50,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5,188.43                235,188.43            50,000.00

应付债券                       353,250.00                183,250.00           170,000.00

   合   计                     849,674.53                629,674.53           220,000.00

    上述债务中,融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为 629,674.53 万元,融资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为 220,000.00 万元,分别占上述债务总额的比例为 74.11%和 25.89%。报
告期内,湘财证券积极拓展了包括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转融资借款、发行次


                                 第 87 页    共 117 页
级债及发行公司债券等融资方式,丰富其融资渠道、增强其融资能力、提高其对
流动性风险的应对能力。
    首先,报告期内湘财证券的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规定,2017
年末、2018 年末及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的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 1,788.38%、
868.62%及 350.94%;净稳定资金率分别为 181.57%、216.80%及 152.59%。上述
相关指标远高于行业监管水平。
    其次,湘财证券的负债主要用于固定收益类投资及资本中介业务的开展,因
此均有优质流动性资产与之对应,其中债券投资标的基本为国债和中高等级的债
券,资本中介业务则有股票作为还款担保,稳健的资产有利于偿付到期债务。
    最后,湘财证券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湘财证券
已获得金融机构授信约为 85.20 亿元,另交通银行还有 5.00 亿元两融收益权转
让专用额度尚未使用,在必要时可筹集足够资金偿付到期负债。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湘财证券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等风险控制指
标较高、整体资产稳健、资金筹措能力较强,其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应付债券以
及其他负债等债务不存在偿付风险。
    (五)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分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的利率水平、利息
收入金额波动的合理性;
    2. 了解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的监控和调整机制,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的
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3. 了解同行业上市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减值计
提比例进行比较;
    4. 检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合同,了解融入方基本情况、担保物履约担保
比例等,判断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相关指标的合理性;
    5. 检查资金融出和融入合约的期限确认其匹配性;了解公司授信额度判断
融入资金的偿付风险。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的


                              第 88 页   共 117 页
利率水平、利息收入金额波动具有合理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及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业务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 报告期内, 湘财证券开展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业务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
模监控与调整机制,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规模得到有效管控,未造
成风险控制指标、风险限额、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事项。湘财证券开展买入返售
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风险控制相关规定、认真落实风险控制
相关举措,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整体风险可控。
    3. 报告期内, 湘财证券严格按照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和标的证
券市场风险监控等制度要求,合法合规开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合理、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4.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资金融出期限与融入期限匹配合理,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应付债券以及其他负债等债务不存在偿付风险。


    十、申请文件显示,1)2017 年末、2018 年末,湘财证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2,278.18 万元和 517,302.89
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 181,376.83 万元和 146,403.70 万元。2019 年
10 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716,696.43 万元。2)报告期各期,湘财证券发
生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8,900.21 万元、23,956.61 万元和
1,065.41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 214.29 万元、-11,379.99 万元及
19,252.37 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对金融资产分类相关
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结合同类已上市公司核算原则,补充披露相关
分类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实际管
理或操作模式是否与最初设定的持有或交易意图一致。2)补充披露各类金融资
产报告期产生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等情况以及确认
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金融资产减值政策是否
谨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存在同一证券或同行业证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核算情形。4)结合具体项目情
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未来避免相关信用风险的主要措施。5)补充披露各类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及同


                            第 89 页   共 117 页
行业比较情况,相关金融资产构成比例差异情况及原因。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15 问)
    (一)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内对金融资产分类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
行是否有效,结合同类已上市公司核算原则,补充披露相关分类标准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实际管理或操作模式是否
与最初设定的持有或交易意图一致
    1. 报告期内对金融资产分类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该准则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湘财证券报告期内,2017-2018
年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
号),即旧金融工具准则;2019 年 1-10 月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即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2018 年度,湘财证券金融资产按照管理层持有意图和目的进行划分:
业务部门购入金融资产后根据会计准则的分类依据经决策形成《金融资产投资分
类决策书》,财务部门根据《金融资产投资分类决策书》计入对应的科目: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投资。2019 年 1-10 月,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划分:业务部门购入金融资产后根据会计准则的分类依据
经决策形成《金融资产投资分类决策书》,财务部门根据《金融资产投资分类决
策书》计入对应的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等。
    2017-2018 年度,湘财证券按照旧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根
据管理层持有的意图、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于报告期内投资的金融资产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债券工
具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债权投资、其他债权
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列示为交
易性金融资产,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第 90 页   共 117 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对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
    2. 同类已上市公司核算原则
    (1) 旧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
    根据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
    (2)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及以
摊余成本计量。
    根据《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等会计准则的通知》(会计部函〔 2017〕524 号)的规定,同时在境内外上市的
证券公司及仅在境外上市的证券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其他证券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湘财证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除了具体执行时间与部分
上市公司的差异外,湘财证券与同类上市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原则一致。
    3. 相关分类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 旧金融工具准则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湘财证券按照旧金融工具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对
金融资产和负债进行分类。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和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以及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若取得金融资产或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
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则该金融资产或负债被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符
合条件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可以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湘财证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
    (2) 新金融工具准则


                             第 91 页   共 117 页
    2019 年 1-10 月期间,湘财证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对金
融资产进行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之外的债务工具,湘财证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报表列示为交易
性金融资产;除湘财证券管理层已做出不可撤销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报表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湘财证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4. 报告期内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实际管理或操作模式是否与最初设定的持有
或交易意图一致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湘财证券依据旧金融工具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的分类
标准,根据管理层持有的意图、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于报告期内持有的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在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湘财证券持有的金融资产分类执行情况如下:
    (1) 对于自营分公司投资的股票和债券、基金,以近期内出售为目的的,或
者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采
取短期获利的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的,湘财证券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上述非衍
生金融资产进行管理,并将这些金融资产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对于没有其他明确持有意图的金融产品投资,湘财证券一般将其列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自有资金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融出证券专用
券、因定增持有的限售股股票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及重大影
响的权益性投资。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
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
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如果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该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第 92 页   共 117 页
仅为对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湘财证券将此类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并列报于债权投资科目。报告期内,湘财证券无债权投资。
    (2) 如果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以及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
时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湘财证券将此类金
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列报于
其他债权投资科目。报告期内,湘财证券无其他债权投资。
    (3) 如果不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同时未将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湘财证券将此类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4) 在初始确认时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
    2017-2018 年,湘财证券无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情况;2019 年 1-10 月,
湘财证券除指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权投资外,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无
重分类的情况。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严格按照管理层设定的持有或交易意图对各类金融资产
进行管理和操作,相关金融资产的实际管理或操作模式与最初设定的持有或交易
意图保持一致。
    (二) 补充披露各类金融资产报告期产生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等情况以及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 各类金融资产报告期产生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投资损益                                                  3,681.22       9,327.51

其中:投资收益                                           15,061.21       9,145.90



                               第 93 页   共 117 页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379.99      181.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损益                       31,197.98

其中:投资收益                 11,952.9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245.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损益                                            -60,937.96   42,081.63

其中:投资收益                                       5,090.01    10,977.22

      其他综合收益                                  -66,027.96   31,104.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损益                       -1,324.79

其中:投资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1,324.79

衍生金融工具

投资损益                                                           306.22

其中:投资收益                                                      273.5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68

    2. 各类金融资产报告期产生收益的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1) 旧金融工具准则
    报告期内,于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湘财证券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在持
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
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湘财证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
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
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投资收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
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第 94 页   共 117 页
    (2)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
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在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将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
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包含取得的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新负
债)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非交易权益工具投资的金融资产,报表列
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时,收到的对价与
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留存收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直接转入留存收
益。
    湘财证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将以上各类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分别确
认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
       (三) 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金融资产减值政策是否谨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存在同一证券或同行业证
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核算情形
    1. 金融资产减值政策
    (1) 旧金融工具准则下减值政策
    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湘财证券根据旧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进行减值会计
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的金融工具仅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湘财证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1) 债务人发生严重
财务困难;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3) 公
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 债
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
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
情况。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


                              第 95 页   共 117 页
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
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湘财证券于资产负
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单独进行检查,若该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
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或时间持续在 12 个月以上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2)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减值政策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
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
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湘财证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
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金融工具,湘财证券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减值准
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一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湘财证
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二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并未将
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湘财证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 96 页   共 117 页
      第三阶段: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湘财证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
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湘财证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
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同行业上市证券公司减值政策
      (1) 旧金融工具准则下减值政策同行业上市证券公司减值政策对比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
      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湘财证券未有分类为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对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湘财证券与上市证券公司长城证券、红塔证券等进行了对比,
主要区别在减值迹象是否披露具体情况,但是实际执行过程中系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对减值迹象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因此,湘财证券在减值迹象识别、减值判断标
准及减值准备的计提等会计政策并未发现重大差异。具体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减值政策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

           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占该类金融资产 20%以上,浮动亏损超过 50%,
长城证券
           持续时间 12 个月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

           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单项计提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发行人或债务人发生严重

           财务困难,很可能倒闭或进行财务重组等导致公允价值持续下降,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红塔证券
           严重、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标准除证金公司收益互换产品出现持续 36 个月浮亏或资产负债表日浮亏达到 50%时认

           定已发生减值外,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的 50%,或时间持续在 12

           个月以上,预期在整个持有期间得不到根本改变时,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确

           认减值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

           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华林证券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严重”根据公允价值低于

           成本的程度进行判断,“非暂时性”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期间长短进行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的,转

           出的累计损失,为取得成本扣除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



                                          第 97 页    共 117 页
           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减值之后发生的公允价值增加直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在确定何谓“严重”或“非

           暂时性”时,需要进行判断。本公司根据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或期间长短,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

           A.股票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投资未出现公允价值低于成本时间持续在 12 个月以

           上,或下跌超过其持有成本 50%(包含 50%)的情况,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投资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

           提减值准备。

           B.债券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结合持有债券发行人信用状况,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券投资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

           计提减值准备。

           C.基金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基金投资未出现公允价值低于成本时间持续在 12 个月以

           上,或下跌超过其持有成本 50%(包含 50%)的情况,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基金投资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

南京证券   提减值准备。

           D.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互换产品、融出证券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资产管

           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互换产品、融出证券等公允价值波动较小,未出现公允价值低于成本时间持续在 12

           个月以上,或下跌超过其持有成本 50%(包含 50%)的情况,因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

           收益互换产品、融出证券等未发现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E.按成本计量的其他权益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的按成本计量的其他权益投资分别为江苏股权交易中心、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复核被投资企业定期财务数据,该等企业均处于正

           常经营状态,不存在导致减值迹象的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不含收益互换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

           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

           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

华西证券   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

           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

           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2)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减值政策同行业上市证券公司减值政策对比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未有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与同行业上市证
券公司长城证券、红塔证券等进行了对比,湘财证券在减值迹象识别、减值判断
标准及减值准备的计提等会计政策并未发现重大差异。具体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减值政策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租赁应收款。(4)合同资产。(5)部分贷款承诺和财

           务担保合同。
长城证券
           计入上述分类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类业务(含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业务等)形成的资产、符合条件的债券、应收款项等。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第 98 页   共 117 页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评估结果分别计量

           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公司应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租赁应收款、合同资

           产。

           预期信用损失,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

           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公司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确认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a.第一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信用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或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应当按照

红塔证券   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若预期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期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b.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但未发生信用减值,即不存在表明金融工具发

           生信用损失事件的客观证据,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c.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

           为损失准备。对于公司已做出相应会计政策选择的应收款项,应当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

           资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时,将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

           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

           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基

           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考虑了与债务人及经济环境相关的前瞻性信息,采用损失率法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债务

           工具投资(如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本集团将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

           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

           一部分。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将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内及或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均基于金融工具本身的性质,以单项金融工具或是金融工具组合

           进行计算。
华林证券
           本集团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政策,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通过考虑金融工具剩余期间内违约风险的变

           化,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进行评估。基于以上程序,本集团将债务工具投资分为以下

           阶段:第一阶段:当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时,本集团确认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第一阶段的债务工具

           投资也包括因信用风险改善而由第二阶段重分类至第一阶段的投资。第二阶段:当债务工具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确认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第二阶段的债务工具投资也包括因信用风险改善而由

           第三阶段重分类至第二阶段的投资。第三阶段: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确认整个存续期内的信

           用减值。

           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系在初始确认时即确认信用减值的资产。购买或源生

           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在后续计量时应基于经信用调整后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预期信用损失仅随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预期信用风险变化而相应变化。

           本集团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不再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应当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

           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部分)终止确认。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

南京证券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

           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第 99 页   共 117 页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

           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在组合基础上评估

           其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

           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的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金融工具,本公司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第一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华西证券   第二阶段: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并未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按照相

           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三阶段: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

           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

      3. 是否存在同一证券或同行业证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核算情形
      2017 年末及 2018 年末,湘财证券不存在同一证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核算情
形,但存在同行业证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核算的情形,其原因为不同业务部门的
具体持有意图不同。如融出证券专用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其他证券均
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核算。
      2019 年 10 月末,湘财证券不存在同一证券或同行业证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
核算的情形。除管理层指定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余金融资产
根据其业务模式和现金流量特征,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
      (四) 结合具体项目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报告期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其
他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未来避免相关信用风险的主要措施
      1. 报告期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和原因


                                         第 100 页     共 117 页
       (1)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0 月
             项 目
                                            金额                             占比(%)
坏账损失                                                 376.88                              49.49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                                         183.11                              24.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201.52                              26.46

  合    计                                               761.50                             100.00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761.50 万元,主要系随着相
关资产规模增大,基于预期损失的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相关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
致。
       (2)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发生其他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坏账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286.44             1.20     -55.58             -0.62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280.43            -1.17     -49.34             -0.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98.00             0.41     -20.50             -0.23
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19,494.40            81.37   9,025.63            101.41
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303.91       100.00        4,358.21            18.19
损失

  合   计             303.91       100.00       23,956.61           100.00   8,900.21            100.00

       2017 年度,湘财证券其他减值损失 8,900.21 万元,主要系 2017 年度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中公司投资的资管产品,由于净值下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9,025.63 万元所致。
       2018 年度,湘财证券其他减值损失 23,956.61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度参与
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净值下跌及投资的股票受二级市场持续下行的影响,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19,494.40 万元,同时投资项目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导致
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损失 4,358.21 万元所致。
       2. 未来避免相关信用风险的主要措施
       为提高各类金融资产的综合收益率,避免未来因发生信用风险而发生大额金

                                    第 101 页    共 117 页
融资产减值的情形,湘财证券拟采取如下措施:
       (1) 投前管理:细化客户准入标准,强化尽职调查深度及广度,加强基础信
用分析,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信用风险头寸和水平,优化标的证券池管理,控制担
保品集中度及客户集中度等;
       (2) 投后管理:完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加强舆情监控,及时跟进主体财务
及经营情况等信息,做好相关非结构化数据的量化分析,及时退出高风险项目。
       (五) 补充披露各类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及同行业比较情况,相关金融资产
构成比例差异情况及原因
       1. 各类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及同行业比较情况
       本次交易中湘财证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即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
进行确认、计量与列报。基于此,选择对应的会计年度或会计期间采用相同会计
政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
       2019 年 1-10 月,湘财证券与可比公司的各类金融资产的综合收益率比较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中银证券                                          4.97%

红塔证券                                          6.70%

华林证券                                          6.01%

长城证券                                          6.82%                  -6.78%

天风证券                                          7.25%                 -10.62%

南京证券                                         14.35%                 -46.52%

中泰证券

华西证券                                         12.87%                  -4.47%

广州证券                                          2.25%

英大证券                                         11.37%                -119.73%

平均                                              8.07%                 -20.90%

湘财证券                                          5.44%                 -20.73%

    注:1. 综合收益率=年化后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资产


                               第 102 页   共 117 页
减值损失)/报告期初和期末平均资产余额;2.广州证券取 2019 年 9 月 30 日数据,中泰证券

未披露 2019 年数据,其他证券公司取 2019 年 6 月 30 日数据。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湘财证券与可比公司的各类金融资产的综合收益率
比较情况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名称              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银证券                   4.21%                3.09%            1.91%             4.24%

红塔证券                   5.73%               16.41%            3.21%             4.23%

华林证券                  10.27%                8.25%            0.65%             9.86%

长城证券                    4.9%                1.58%           -4.86%             6.19%

天风证券                   3.57%                3.89%            2.47%             2.97%

南京证券                  -0.71%                6.59%            6.22%               3.4%

中泰证券                   2.17%                2.25%            -5.3%             7.18%

华西证券                   4.83%                4.03%            5.56%             4.55%

广州证券                  不适用                2.03%           不适用             2.82%

英大证券                  -0.32%                4.46%             5.8%             1.67%

平均                       3.85%                5.26%            1.74%             4.71%

湘财证券                   0.92%                5.29%          -49.08%            16.22%

    注:1.综合收益率=年化后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资产

减值损失)/报告期初和期末平均资产余额;2.广州证券 2018 年执行新准则相关数据不适用。

       湘财证券与同行业各类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水平存在差异,主要系投资策略、
投资标的、投资规模等因素影响所致。但是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综合收益率水平下滑,主要系湘财证券因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净值下跌及投
资的股票受二级市场持续下行影响,湘财证券与同行业的各类金融资产综合收益
率水平相对下滑程度较大。
       2. 相关金融资产构成比例差异情况及原因
       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可比公司金融资产
的构成比例差异如下:
    公司名称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第 103 页   共 117 页
中银证券                                             18.64%                         0.09%

红塔证券                                             62.80%                         0.08%

华林证券                                             34.49%

长城证券                                             39.97%                         0.10%

天风证券                                             39.58%                         6.64%

南京证券                                                4.83%                       0.44%

中泰证券                                             21.27%                         3.65%

华西证券                                             20.23%                         0.07%

广州证券                                             44.22%                         0.10%

英大证券                                             11.20%                         0.21%

平均                                                 29.72%                         1.14%

湘财证券                                             26.47%                         0.28%

    注:1.各类金融资产的构成比例=各类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总资产;2.广州证券取 2019

年 9 月 30 日数据,其他证券公司取 2019 年 6 月 30 日数据。

       2019 年 10 月末,公司持有相关金融资产占比与同行业差异不大。
       2017 年末、2018 年末,湘财证券执行旧金融工具准则,与可比公司金融资
产的构成比例差异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名称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8.12.31         2017.12.31          2018.12.31      2017.12.31

中银证券                  12.68%               12.86%             8.76%             6.85%

红塔证券                  53.14%                7.18%             5.39%             8.41%

华林证券                  21.70%               26.52%             4.74%             2.89%

长城证券                  31.74%               24.29%            16.31%            13.49%

天风证券                  37.06%               35.85%            14.30%            11.38%

南京证券                   5.76%                8.33%            27.13%            10.52%

中泰证券                  20.63%               12.13%            16.91%            14.39%

华西证券                  17.04%               19.74%            14.08%            14.27%

广州证券                  不适用               18.14%            不适用            24.76%



                                   第 104 页   共 117 页
英大证券                 7.56%               12.49%      29.40%          17.61%

平均                    23.03%               17.75%      15.22%          12.46%

湘财证券                25.30%               11.74%       7.16%           7.54%

    注:1.各类金融资产的构成比例=各类金融资产期末余额/总资产;2.广州证券 2018 年

执行新准则相关数据不适用。

       湘财证券各类金融资产构成比例 2017 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占比较低,主要系公司使用盈余资金用于债券逆回购交易,债
券现券交易减少,债券投资减少所致。2018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比较低,
主要系公司持有金融资产因市场股指变化价值下跌较高影响所致。
       (六)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了解并测试湘财证券与金融资产分类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
性,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核算原则进行比较;
       2. 了解各类金融资产的实际管理或操作模式,抽取各类资产检查其持有或
交易意图是否发生改变;
       3. 检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原则;
       4. 测试与减值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检查相关金融资产
价值的合理性,了解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确认减值的合理性;
       5. 测算公司综合收益率,与同行业进行比较。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金融资产分类的依据及执行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湘财证券严格按照管理层设定的持有或交易意图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
管理和操作,相关金融资产的实际管理或操作模式与最初设定的持有或交易意图
保持一致。
       2.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各类金融资产产生的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3.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金融资产减值政策谨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湘财证券不存在同一证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核算情形,但存在同行业证券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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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金融资产核算的情形,其原因为不同部门的具体持有意图不同。2019 年 10 月
     31 日,湘财证券不存在同一证券或同行业证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核算的情形。
         4. 报告期内,湘财证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合理,
     未来避免信用风险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投前严格准入标准、强化尽调,投
     后加强管理等,可应对相关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5. 报告期内,各类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与同行业变动差异合理,相关金融
     资产的构成比例差异具有合理性。


         十一、申请文件显示,1)湘财证券本次评估值 1,063,738.32 万元,增值率
     47.00%。2)标的资产近三年进行一次定向增发和 2 次股权转让。请你公司:1)补
     充披露近三年股权转让和增资的作价及评估情况。2)结合标的资产盈利变化情
     况、市盈率等,分别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与本次评估作价差异的合理
     性。3)结合市场可比交易及同类业务上市公司的静态和动态市盈率水平,期后
     可比公司股价上涨情况,补充披露湘财证券市场法评估值的合理性。4)本次交
     易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未设置业绩承诺是否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
     利益。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查意见书第
     16 问)
         (一) 补充披露近三年股权转让和增资的作价及评估情况
         湘财证券近三年股权转让和增资作价及评估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每股价值    对应整体估
序号          经济行为          定价方法         基准日                                  PB
                                                             (元/股)       值
 1       2016年12月股份转让     市场法          2016/6/30      4.24        135.56      2.45

 2       2017年11月股份转让    账面净资产       2016/12/31     1.85        59.23       1.00

 3       2017年12月定向增发   股东大会定价      2017/11/15     3.125       99.91       1.55

 4       2018年12月股份转让     市场法          2018/6/30      3.03        111.60      1.48

         1. 2016 年 12 月股份转让
         2016 年 12 月 22 日,华升股份与华升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升
     股份将所持湘财证券 700 万股股份以 4.24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华升集
     团,对应整体估值为 135.56 亿元。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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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9%股权”的
每股价值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6〕第 551 号),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上述经济行为进行评估。
    2. 2017 年 11 月股份转让
    2017 年 9 月,五矿资本与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长沙矿冶签署协议,将其
所持湘财证券全部 0.08%股份即 2,500,000 股转让给长沙矿冶。本次交易采用湘
财证券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账面经审计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认股权价
值,2016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为 59.23 亿元,公司整体估值为 59.23 亿元。
    3. 2017 年 12 月定向增发
    2017 年 9 月 13 日、2017 年 11 月 1 日,湘财证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湘财证券 2017 年第一
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此次股票发行计划为面向公司全体股东定向发行股票,
价格为 3.125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6.4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017 年 11 月 15 日湘财证券以 3.125 元/股完成增资,增资前股本为
3,197,255,878 股,对应整体估值为 99.91 亿元;新湖控股等 10 个股东共增资
15.18 亿元,增资后股本为 3,683,129,755 股,对应整体估值为 115.10 亿元,
2017 年 12 月 20 日,湘财证券已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 31.97 亿元增至人民币 36.83 亿元,上述定向增发未经
评估作价。
    4. 2018 年 12 月股份转让
    2018 年 12 月 3 日,华升股份与华升集团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持有
的湘财证券股份 3,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
所转让给华升集团,交易价格为 3.03 元/股,对应整体估值约为 111.60 亿元。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湘财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8〕第 376
号),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上述经济行为进行评估,整体估值为 111.60
亿元。
    (二) 结合标的资产盈利变化情况、市盈率等,分别补充披露上述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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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增资与本次评估作价差异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与上述经济行为评估作价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对应整体估值
序号               经济行为                  基准日                                     PB       静态 PE       动态 PE
                                                                  (亿元)
 1           2016年12月股份转让            2016/6/30               135.56           2.45          11.18         32.12

 2           2017年11月股份转让            2016/12/31              59.23            1.00          14.03         13.78

 3             2017年定向增发              2017/11/15              99.91            1.55          23.67         23.24

 4           2018年12月股份转让            2018/6/30               111.60           1.48          25.96         154.93

 5                 本次重组                2019/10/31              106.37           1.47         147.68         24.89

            由上表可以看出湘财证券四次经济行为中,市盈率波动较大。由于证券公司
     收益受证券市场环境影响较大,企业收益波动较大,从而导致市盈率水平波动较
     大。本次评估的动态市盈率和市净率均在四次经济行为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区间内。
            湘财证券 2016 年至今损益情况及近三年损益行业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1-10 月

       1      营业收入                              160,917.20     134,828.65      98,878.19            107,668.30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2,202.76     42,994.18       7,203.10              33,756.96

       3      营业收入行业排名(证券公司数量)             55(97)       57(98)      61(98)

       4      净利润行业排名(证券公司数量)               54(97)       46(98)      63(98)

           注:行业排名来源自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排名情况。

            如上表所示,湘财证券近几年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有较大
     的波动,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行业排名相对波动较小,湘财证券运营情况随市场
     环境波动而波动,其价值易受市场环境影响。证券市场从 2014 年下半年开始至
     2015 年 6 月,沪深股市持续走高,证券公司业绩随之上升,而从 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初,沪深股市在经历了数轮波动后证券公司的估值亦出现相应下降,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呈现由高至低的变动趋势,至 2019 年初逐渐增长并恢复平稳。
     历史年度行业市净率、市盈率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0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PB       静态PE   动态PE        PB       静态 PE   动态 PE             PB         静态 PE

     行业平均值       2.46         15.36    31.72      1.38       28.84         86.28         1.66          94.85



                                             第 108 页    共 117 页
          湘财证券各基准日市净率、市盈率水平同同行业平均市净率、市盈率变动趋
     势保持一致,因此,本次估值结果与湘财证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和增资估值作价
     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三) 结合市场可比交易及同类业务上市公司的静态和动态市盈率水平,期
     后可比公司股价上涨情况,补充披露湘财证券市场法评估值的合理性
          1. 市场可比交易的静态、动态市盈率水平
          根据上市公司公开资料,查询近 5 年市场重组可比交易案例的市净率、静态
     和动态市盈率水平如下:
序号             案例名称                基准日     定价方法         PB    静态 PE   动态 PE

          置信电气发行股份购买英
 1                                     2019/3/31     市场法         1.40   134.39    26.94
             大证券 96.6%股权
          中信证券发行股份购买广
 2                                     2018/11/30    市场法         1.24   71.79     -19.64
              州证券100%股权
          华鑫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华
 3                                     2016/8/31     市场法         1.60   10.62     19.79
              鑫证券66%股权
          哈投股份发行股份购买江
 4                                     2015/9/30     市场法         2.01   25.33     11.51
              海证券100%股权
          宝硕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华
 5                                     2015/8/31     市场法         2.33   29.75     11.21
             创证券95.01%股权
          华声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国
 6                                     2015/4/30     市场法         2.12   24.96      9.92
              盛证券100%股权

                              均值                                  1.78   49.47     13.89

                            本次重组                                1.47   147.68    24.89

     注:计算动态 PE 均值时已剔除负数案例。

          由上表可知,近年来市场同类型交易案例平均市净率为 1.78 倍、平均静态
     市盈率 49.47 倍、平均动态市盈率 13.89 倍,本次评估湘财证券市净率为 1.47
     倍、平均静态市盈率 147.68 倍、平均动态市盈率 24.89 倍。由于证券公司的盈
     利能力与证券市场走势关联度较强,近年来证券公司经营业绩随市场波动而出现
     较大的变动。
          湘财证券 2018 年审计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7,203.10 万元,静态
     市盈率和动态市盈率分别为 147.68 倍、24.89 倍。湘财证券主要收入来源于证
     券经纪业务、资管业务及投资理财等业务,标的公司业绩主要是受市场行情波动
     的影响。2018 年公司业绩呈现较大程度下滑;2019 年市场逐渐复苏,湘财证券


                                            第 109 页   共 117 页
     业绩逐呈现较大程度提升。因此本次评估湘财证券静态市盈率和动态市盈率差异
     较大。
           由于证券公司存在严格的行业准入限制和风控监管要求,其净资产、净资本
     规模是决定证券公司价值的关键指标,而证券公司的收益受宏观经济形势和证券
     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相比于市盈率,市净率水平更较稳定,更能反
     映证券公司市场价值水平。本次评估湘财证券市净率为 1.47 倍,低于近 5 年来
     市场案例市净率平均值 1.78 倍,处于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具有合理性。
           2. 同类业务上市公司的静态、动态市盈率水平
           通过查询上市公司数据,同类业务上市公司市净率、静态和动态市盈率如下
     表所示: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PB           静态 PE          动态 PE

       1        002797.SZ          第一创业            2.57          183.14           44.39

       2        601375.SH          中原证券            2.05          311.86           52.98

       3        002673.SZ          西部证券            1.92          169.48           54.65

       4        002500.SZ          山西证券            1.81          103.59           45.00

                         均值                          2.09          192.02           49.26

                  扣除流动性折扣                       1.46          134.41           34.48

                       湘财证券                        1.47          147.68           24.89

           注:上市公司动态 PE 测算时,如果上市公司公布 2019 年业绩,采用 2019 年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测算动态 PE,否则采用预测数据或 2019 年三季度年化数据。

           由上表可知,湘财证券与同类上市公司市净率趋同,市盈率水平与同类上市
     公司接近。
           3. 期后可比公司股价上涨情况
           通过市场查询,可比上市公司期后股价波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3 月 10 本次评估采用的成
               可比上市公司                                               变动情况       变动幅度
序号                                日收盘价(元)    交均价(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A                      B             C=A-B        D=C/B

 1         002797.SZ    第一创业        8.13                  6.50             1.63       25.08%

 2         601375.SH    中原证券        6.22                  5.30             0.92       17.36%

 3         002673.SZ    西部证券        9.88                  9.70             0.18        1.86%


                                        第 110 页   共 117 页
4          002500.SZ   山西证券     8.42                 8.12                0.30        3.69%

                                    均 值                                                12.00%

           如上表所示,期后可比公司股价并未呈现大幅变动。
           综上,湘财证券本次市场法评估结果具有合理性。
           (四) 本次交易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的合理性,未设置业绩承诺是否有利于
    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1. 市场法与收益法对比,其结果更具客观性
           市场法体现了市场供需关系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反映了在正常公平交易的条
    件下公开市场对于企业价值的评定,其中涵盖了供求关系的影响;收益法以判断
    整体企业的获利能力为核心,反映企业价值和股东权益价值。从经济行为来说,
    本次评估是为股权收购服务,需要采用能够客观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的评估结果,考虑到证券公司未来收益情况受市场及政策影响较大,收益预测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而市场法可客观反映市场供需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从宏观角度考虑,2015 年股市出现熔断机制,以及 2018 年《中国人民银行、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
    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的发布,均对证
    券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一定影响,所以近两年证券公司收益波动较大,收益法中在
    对未来期收益进行预测时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历史期已取得的经营绩效,相比于收
    益法,市场法在参数选择上则更具有可靠性。
           2. 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评估实践主要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价
           从资本市场证券公司评估实践来看,由于存在活跃的公开市场,上市公司收
    购证券公司股权的评估普遍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价,同类交易案例评估选用方
    法如下:
     序号          收购方    被收购方   评估基准日            评估选用方法          定价方法

       1          置信电气   英大证券        2019/3/31      市场法、收益法           市场法

       2          中信证券   广州证券       2018/11/30      市场法、收益法           市场法

       3          华鑫股份   华鑫证券        2016/8/31      市场法、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

       4          宝硕股份   华创证券        2015/8/31      市场法、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

       5          哈投股份   江海证券        2015/9/30      市场法、收益法           市场法



                                    第 111 页   共 117 页
  序号        收购方    被收购方   评估基准日            评估选用方法   定价方法

   6         华声股份   国盛证券      2015/4/30        市场法、收益法    市场法

   7         东方财富   同信证券    2014/12/31         市场法、收益法    市场法

   8          大智慧    湘财证券      2014/9/30        市场法、收益法    市场法

   9         中航资本   中航证券      2014/8/31        市场法、收益法    市场法

   10        中纺投资   安信证券      2014/6/30        市场法、收益法    市场法

数据来源:WIND

       3. 未设置业绩承诺不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1) 未设置业绩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
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
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 3 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
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
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采用的市场法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述的“未来收益预期的
估值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
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被评估单位价值的评估方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
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
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因此,不属于《重组管
理办法》中所述的“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
       因此,本次交易未对湘财证券设置业绩承诺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
盈利能力得以提升,更有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非转基因大豆产品深加工、制药、
防水卷材业务、工业厂房及其他业务等。2018 年上市公司整体收入规模较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上市公司将重点围绕证券服务业经营发展,上市公司资产
规模、收入规模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盈利能力得以提升。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


                               第 112 页   共 117 页
阅报告,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主要财务数
据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0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总资产         111,645.51      2,927,511.92       2522.15%    100,155.97      2,256,143.60       2152.63%

所有者权益      88,502.47        923,492.12         943.46%      77,511.77      914,398.77       1079.69%

归属于母公司
                84,708.94        917,444.12         983.05%      74,436.17      909,063.58       1121.27%
所有者权益
                             2019 年 1-10 月                                   2018 年度
   项 目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营业收入        44,531.74        168,044.62         277.36%      29,940.46      163,900.37        447.42%

净利润           1,167.20         34,924.17       2892.13%        1,787.46        8,990.56        402.98%

归属于母公司
                   453.06         34,118.88       7430.76%        1,513.66        8,697.31        474.59%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125             0.1327        961.60%         0.0419           0.0338       -19.33%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上市公司将重点围绕证券服务业经营发展,上市公司
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盈利能力得以提升,更有利保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
    (五) 核查情况及核查结论
    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的核查程序:
    1. 了解湘财证券近三年股权转让和增值情况,取得相关股权转让合同、股
东会决议等,与本次交易评估作价进行比较;
    2. 与同行业同类案例进行对比,判断采用市场法评估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上市公司补充披露了近三年股权转让和增资的作价及评估情况;结合标的资
产盈利变化情况、市盈率等,对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与本次评估作价差异的合理
性进行了补充披露;结合市场可比交易及同类业务上市公司的静态和动态市盈率
水平和期后可比公司股价上涨情况,对市场法评估值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披露。
相关补充披露及分析具有合理性。



                                        第 113 页    共 117 页
       十二、请会计师对新收入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湘财证券的影响发表明确意
见。
     (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影响
     湘财证券主要包含业务有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行业务、信用业务、资管
业务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及应用指
南的规定,湘财证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可能对收入产生影响的主
要系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
     1. 投行业务
     湘财证券投行业务收入包括证券承销业务收入、证券保荐业务收入和财务顾
问业务收入。
    业务类型                    新准则                               旧准则

                                                    采用全额包销方式的,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
                   一般在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完成     按发行价格抵减承购价确认收入;采用余额包
证券承销业务
                   时确认收入                       销、代销方式的,代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
                                                    发行期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确认。
                   一般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中包含
                   的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行识别,并在
证券保荐业务                                        于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各单项履约义务完成时点确认收
                   入
                   一般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中包含
                   的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行识别,并在
财务顾问业务                                        于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各单项履约义务完成时点确认收
                   入

     湘财证券执行旧准则时通常在业务完成的同时确认能够收到相关款项的收
入,执行新准则后预计将在完成相关履约义务的同时确认能够收到相关款项时的
收入,因此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将不会对投行业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
     2. 资产管理业务
     湘财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系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收指南 2018 中相关解释和案例,
在合同开始日因无法对其能够收取的管理费和业绩奖励进行估计,不满足收入的
确认条件。在资产负债表日,影响本月/本季度的管理费收入金额的不确定性已
消除,可以确认管理费收入;而业绩奖励将受到基金未来累计回报的影响而不能


                                    第 114 页   共 117 页
确认。
    湘财证券一般按月/季度计提管理费收入,业绩报酬在收到相关款项时确认,
因此新收入准则的执行将不会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因湘财证券并非制造工业企业,业务不涉及“控制权转移”的重大判
断,因此新收入准则将不会对湘财证券产生重大影响。
    (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影响
    1.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公司在风险管理、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减
值等方面产生的变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新金
融工具准则执行后,湘财证券风险管理政策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在信用风险管理
方面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引入“预期信用损失”概念,制定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制
度及流程,建立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定期对需计提减值准备的金融工具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
    (2) 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湘财证券报表列示中影响
最大的科目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金融资产因业务模式的变化在新准则中大部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部分指定
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则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
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将直接影响净利润的变化。证券
市场的变动将加大湘财证券净利润的波动,若证券市场指数上涨,极大可能增加
净利润,若指数下跌即减少净利润。
    对于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时,收到的对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直接计入留存收益,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直接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时将不再计入损益,日后除“股利收益”
外将不再对净利润产生影响。
    (3) 金融资产减值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认。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准
则后,按照“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融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增
加 76.74 万元,减少净资产 57.55 万元。因湘财证券积极控制融资类业务风险,


                             第 115 页   共 117 页
截至目前相关资产减值金额虽有所增加,但对利润整体影响不大。
      综上,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后,将对湘财证券净利润产生影响,对净资产影
响不大。
      2.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如相关科目列示的变化
情况,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认定、对标的资产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相关会
计政策和估计的影响
      (1) 湘财证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科目列示
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报表格式文件
                         2018.12.31                                            2019.1.1
                                             调整影响            调整影响

融出资金                  444,852.30               -45.05           7,514.52   452,321.7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3,093.20               -31.69              31.66    53,093.17

应收利息                   11,268.15                              -11,268.1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517,302.89          -517,302.89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5,970.55           3,721.97   659,692.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736.04                        7,736.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6,403.70          -146,403.70

应付短期融资款             30,504.90                                  993.49    31,498.3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9,937.22                                  179.00   130,116.22

应付利息                   10,891.72                              -10,891.72

应付债券                  400,095.80                                9,719.24   409,815.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73.02                19.18                       24,792.20

其他综合收益              -19,140.96            15,456.52                       -3,684.45

盈余公积                   30,508.98            -1,551.41                       28,957.58

一般风险准备               61,145.81            -3,102.81                       58,043.00

未分配利润                171,481.84           -10,859.85                      160,621.99

      (2) 金融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认定
      如上表所示,金融资产和负债涉及重新认定的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业务模式将重新认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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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相关影响如前所述。
    另外,执行新准则后,湘财证券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
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调整计入相关金融工具中核
算。
    (3) 对标的资产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
    湘财证券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的减值准备导致
减少留存收益 15,514.07 万元。
    (4) 相关会计政策和估计对湘财证券的影响
    2017-2018 年度,湘财证券执行旧金融工具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分别为 23,328.31 万元和-49,520.97
万元,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该部分变动将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直接影响
净利润。从中可以看出执行新准则后证券市场的波动将对湘财证券净利润产生较
大影响。
    新准则要求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
因湘财证券控制融资类业务风险,执行新准则后,将会增加相关资产减值金额,
但对其利润整体影响不大。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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