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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1-21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17-005 号
 债券简称:12 广控 01     债券代码:12215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公
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
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89 号文核
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十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683,021,806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为 6.42 元/股;其中,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
限 公 司 以 其 所 持 广 州 燃 气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作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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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4,237,700.00 元参与认购,其余投资者以现金参与认购。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2]第 410281 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4,384,999,998.70 元,募集现金总额为 2,530,762,298.7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50,378,302.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4,334,621,696.52 元,募集现金净额为 2,480,383,996.52
元。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
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募集现金部分也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存储专户中管理。

二、前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 年 2 月 1 日,广州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闲臵募集资金
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7 年1月9日,燃气集
团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广州发展已就该事项发布了相应公告。

   2016 年 4 月 27 日,广州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
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
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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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尚未到期。

三、本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由燃气集团作为实施主体的广
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332.57 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入之自筹资金
7,569.87 万元),占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量的 42%;广州
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68,432.54 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入
之自筹资金 30,240.05 万元),占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量
的 100%。上述两个项目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7,765.11 万元,
占两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量的 76.8%(以上数据均未经审
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
程项目工程完成进度为 100%,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
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工程完成进度为 100%,基本符合之
前预期。目前,由于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部分
合同尚未办理结算等原因,项目工程进度领先于资金结算进
度,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臵状态。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支出,广州发展拟以向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1.42 亿元增资中除去已投入相关项目后闲臵的 25,000 万元
暂时补充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自广州发展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或存在项
目资金结算需要导致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广州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及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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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的闲臵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
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
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
其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为:经核查,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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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项目目前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臵状态。鉴于此,广州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广州发展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同时,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
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综上,保荐
人中信证券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
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依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
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
金,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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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补充
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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