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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4-07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17-012 号
 债券简称:12 广控 01      债券代码:12215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
  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6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89 号文核
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十家
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683,021,806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为 6.42 元/股;其中,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
限 公 司 以 其 所 持 广 州 燃 气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作 价
1,854,237,700.00 元参与认购,其余投资者以现金参与认购。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2]第 410281 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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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4,384,999,998.70 元,募集现金总额为 2,530,762,298.7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50,378,302.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4,334,621,696.52 元,募集现金净额为 2,480,383,996.52
元。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
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募集现金部分也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存储专户中管理。

二、前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6 年 4 月 27 日,广州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
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7 年 3
月 30 日,广州发展将 2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州发展已就该事项发布了相应公告。
    2017 年 1 月 20 日,广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燃气集团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 12 个月。截至目前,该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二、本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项
账户余额为 20,1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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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证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以闲臵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如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导致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根据
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及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臵募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此项安排。”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符合相
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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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认为:“经核查,广州发展拟在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
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自广州发展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存储专项账户或其子账户。同时,广州发展本次暂时补
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以部分闲臵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
出。综上,保荐人中信证券对广州发展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
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以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能够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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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闲臵募
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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