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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1-19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18-005 号
 公司债券简称:12 广控 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 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展、公
 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
 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89 号文核
 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包括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十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683,021,806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为 6.42 元/股;其中,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
 限 公 司 以 其 所 持 广 州 燃 气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作 价
 1,854,237,700.00 元参与认购,其余投资者以现金参与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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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2]第 410281 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4,384,999,998.70 元,募集现金总额为 2,530,762,298.7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50,378,302.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4,334,621,696.52 元,募集现金净额为 2,480,383,996.52
元。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已于 2012 年 6 月 13 日
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募集现金部分也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存储专户中管理。

二、前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1 月 20 日,广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
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闲臵募集资金人
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
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8 年1月 10 日,燃气集团
将 2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广州发展已就该事项发布了相应公告。
    2017 年 4 月 6 日,广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
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尚未到期。

三、本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由燃气集团作为实施主体的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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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351.86 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入之自筹资金
7,569.87 万元),占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量的 42.25%;广
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已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68,432.54 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臵换预先投
入之自筹资金 30,240.05 万元),占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量的 100%。上述两个项目共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7,784.40 万
元,占两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量的 76.87%(以上数据均未
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
套工程项目基本完成,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
气东输项目)项目工程完成进度为 100%,基本符合之前预期。
目前,由于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部分合同尚未
办理结算等原因,项目工程进度领先于资金结算进度,导致
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臵状态。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支出,广州发展拟以向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1.42 亿元增资中除去已投入相关项目后闲臵的 25,000 万元
暂时补充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自广州发展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存储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速推进或存在项
目资金结算需要导致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广州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及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臵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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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
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
司本次继续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
其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认为:经核查,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目前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臵状态。鉴于此,广州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广州发展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存储专
户。同时,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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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上述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
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综上,保荐
人中信证券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无异议。

七、公司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
体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依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
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
金,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
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广州
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闲臵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0 万元补充
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
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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