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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2019-06-18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19-032 号
公司债券简称:12 广控 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发展
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
    券(第一期)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4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6月25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年6月25日
    摘牌日:2019年6月25日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广州发展实业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13日更名为“广州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者“本公司”)
于2012年6月25日发行了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公司将于2019年6月25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自2018年6月
25日(以下简称“起息日”)至2019年6月24日期间的利息
                              1
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广
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2广控01”,代码为122157。
    3.发行规模:人民币23.50亿元。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4%,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债券品种的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期,附第5年
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6.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7.起息日:2012年6月25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
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7年间每
年的6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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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9日,发行人发布公告,宣布放弃赎回选择权,
并提示债券持有人进行回售申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2广控01”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
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459,210手(1手为10张),
回售金额为人民币459,210,000元。
   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3年至2017年间
每年的6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未被回
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5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本金支付日:2019年6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本期债券或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7年6
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工作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2017年5月9日发布公告宣布放弃赎回选择权,
并提示债券持有人进行回售申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2广控01”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
统计,相关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459,210手(1手为10张),
回售金额为人民币459,210,000元,发行人已于2017年6月26
日支付本金办理回售;未被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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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支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情况:无担保。
    11.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
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
评级展望为正面,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12.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
公司于2018年6月发布《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广
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12广控0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二、本息兑付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4.74%。每手“12广控01”(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7.40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人民币1,000元,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1,047.40元(含税)。
    本次兑付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890,790,000元,利息总额
为人民币89,623,446元。
    三、本息兑付债权登记日和本息兑付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年6月24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6月25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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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牌日:2019年6月25日
   四、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的对象:截止2019年6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12广控01”持有人。
   五、本息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支付“12广控01”的本金和利息。本公司将在本年度本
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利息和本金足额划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12广控01”本期利息和本金划付给相应的本息
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
持有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持有债券的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
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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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
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规
定),根据 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
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
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
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本息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1-32楼
   法定代表人:伍竹林
   联系人:郭晓川
   联系电话:020-37850365
   传真:020-37850431
   邮政编码:510623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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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
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项目联系人:王艳艳、蔡林峰
     联系电话:010-60837491
     传真:010-60833504
     投资者欲全面了解有关“12广控01”兑付兑息的具体条
款,请查阅2012年6月2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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