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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2019-07-17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19-036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国发”)一致行动人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发资本”)计划自 2018 年 11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
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增持计划不设价格
区间。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接到广州国发通知,因资本市场环境
发生重大变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受春节假期和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
素影响以致有效增持时间大大缩短等原因,广州国发将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除此之外原增持
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11 月 2 日,
2019 年 5 月 6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广州国发持股
数无变化,国发资本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3,515,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29%,累计增持金额 20,127,999 元。
     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

                               1
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未达
到预期的风险。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州国发《广州国资
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增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穗国发函[2019]33 号)。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发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已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前,广州国发持有广州发展股票 1,709,111,863
股,持股占比 62.69%;国发资本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广州国发持股数无变化,国发资本
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3,515,2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9%,累
计增持金额 20,127,999 元。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
对本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

    2.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国
发资本将根据广州发展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 2018
                             2
年 11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接到广州国
发通知,因资本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受春
节假期和定期报告窗口期等因素影响以致有效增持时间大大缩
短等原因,广州国发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
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本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
方式。

    6.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
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未达到预
期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国发资本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 方 式 累 计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3,515,206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129%,累计增持金额 20,127,999 元。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广州国发及国发资本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广州发展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3
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广州国发及其一
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一致行动人增
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穗国发
函[2019]33 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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