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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27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 2019-038 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关于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决议》(应到会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经逐项表决,均以 8 票同意通过)。
     一、董事会同意公司按以下方案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综合考虑公
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的情况下,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
股权激励。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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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则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
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数量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
4亿元),不高于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具体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
额为准。
    如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8亿元,回购价格上
限人民币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88,888,888
股(含88,888,88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6%。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自
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1月26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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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
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回购方案并及
时披露。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
如拟回购股份的期限因公司股票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则
决议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
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
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
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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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
同、协议、合约;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
事项。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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