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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林海股份: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12-3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董事意见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聘任李鹏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我们对该同志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及客观的判断,我们认为:聘任

李鹏鹏先生为公司董事秘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该同志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所

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也具有担任董事会秘书应有的素

质,其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个人品质等均能胜任相应工作。因此,

我们同意聘任李鹏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俞国胜、刘彬、陈武明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