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关于核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8-08-24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 2018-03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8 月 22 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无
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四川省白玉县拉龙
金银多金属矿探矿权和四川省白玉县上也康银多金属矿探矿权减值
准备进行核销。本次核销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121.36 万元,核销相应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21.36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核销金额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四川省白玉县拉龙金银
无形资产 60.46 0 60.46 0
多金属矿探矿权
四川省白玉县上也康银
无形资产 60.90 0 60.90 0
多金属矿探矿权
合计 121.36 0 121.3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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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核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经勘探,公司所属四川省白玉县拉龙金银多金属矿和四川省白玉
县上也康银多金属矿未发现矿化富集,无开采价值,为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近几年未进行实质性投入。目前,该两宗探矿权许可证过期,已
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本次核销,有利于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三、本次核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该两宗探矿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核
销对母公司和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核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核销能够使
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四
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审核报告》(瑞
华专审字[2018]01420144 号)。会计师认为,公司本次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财务核销符合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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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 号)等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
(二)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议。
(四)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四川
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审核报告》(瑞华
专审字[2018]01420144 号)。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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