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 2018-04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1.“诺尔公司”指“新疆诺尔矿业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公司
对其持有 60%股权。
2.“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近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诺尔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18〕新 0103 破 2 号之二),裁定终结诺尔公司的破产程序。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破产清算概述
2017 年 6 月 7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诺尔矿业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破产清
1/3
算并注销的议案》,同意诺尔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2018 年 2 月 28 日,诺尔公司向乌鲁木齐市沙
依巴克区法院申请破产还债。随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受理
诺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诺尔公司
破产管理人。详见本公司 2018 年 5 月 11 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编号:临 2018-020)。
二、本次裁定情况
鉴于诺尔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分配,
破产管理人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申请终结诺尔公司破产程
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经查明后认为,破产管理人的申请符
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
定,裁定诺尔公司终结破产程序。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诺尔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已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已对诺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全额计提了减
值准备,本次裁定不会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的裁定,办理诺尔公司
工商注销手续,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3
(〔2018〕新 0103 破 2 号之二)。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