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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山纸业: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7-11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4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7月4
日发出通知,2014年7月9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
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4名在任监
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徐宗明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提名,聘任陈文水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其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对徐宗明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所作的工作与贡献表示
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人选资格、提名程序及董
事会决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文水先生简历:男,196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
任福建省青州造纸厂设备处副处长,化学分厂副厂长,碱回收分厂厂长,副
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福建省青州造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长兼总经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党委书记
兼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陈文水先生提名,聘任林新利
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其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决
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新利先生简历:男,1969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统计师。曾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秘书、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