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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山纸业:独立董事关于对外转让郜分林业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14-08-28  

						              福 建 省 青 山纸 业 股 份 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 事
          关 于 对 外 转 让 郜 分 林 业 子 公 司股 权 的独 立 意 见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 》及和 《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关于对外转让部分林业子公司股权
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 对公司对外转让部分林业子
公司股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 、依照公司林业产业 战略调整计划 ,为 优化和盘活公司林业 资
源 ,同 时满足公司浆纸 、浆粕主营对资金的需求 ,公 司对外转让部分
林业 子公司股权 ,即 全 资子公司福建省漳平青菁林场有限责任公司
10OO/o股 权 、 控股子公司福建省 明溪青珩林场有限责任 公司 68.15%股

权。
    二 、公司本次拟转让林业子公司股权 已分别经相关资产评估机构
评估,评 估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影 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具
有充分的独立性,评 估方法适当,评 估结果公允 。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
中心公开竞价方式转让上述 资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
     三、公司本次拟转让资产 已经福建省国资委备案 。根据公司 《章
程 》的规定 ,上 述资产转让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



                                  独立 董孰   陈建煌


                                              刘燕0,阝


                                              冯 玲



                                              二 ○一 四年八月二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