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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山纸业:独立董事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2016-12-15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必要
的问询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
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闽环”)增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此次分别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
司、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惠州闽环增资,有利于
改善惠州闽环的财务结构和业务拓展,满足其股份制改制需求,符合
公司的发展需要。
    二、公司此次向惠州闽环进行增资扩股,已经相关资质机构评估,
评估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具有充分
的独立性,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和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影响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增资事项。
    三、公司本次向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独立董事:陈建煌


                                         刘燕娜


                                         冯   玲


                                         曲   凯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