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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山纸业: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公告的补充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3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
       收购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0%股份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23 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0%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4),公告中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相应披露了投资
目的、规模、股份收购价格及协议主体情况、可行性研究结论等中介意见、公司决策程序等
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第 “五、项目并购规模及目标、总投资及主要经济指标”之后相应增加第
“六、审计意见”、七、资产评估结论”,具体内容如下:
    “六、审计意见
    子公司水仙药业委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收购标的新武夷制药进
行财务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8)审字 D-165 号,审计意见:财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 1-5 月、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5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1,566.25                          3,504.44
      利润总额                     -390.32                         -1,293.16
      资产总额                   10,421.00                          9,895.12
      负债总额                    4,876.00                          4,930.64
      净资产                      5,545.00                          4,964.48
    七、资产评估结论
    子公司水仙药业委托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并
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18)第 3033 号,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机构本着独
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的程序和方法,采用了资产基础法 、市
场法对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作为本报告的最终结论。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评估对象价值为 29,888.63 万元,市场法评估后评估对象价
值为 17,078.60 万元,资产基础法比市场法高 12,810.03 万元。
    就两种方法的原理及本次评估目的进行分析,资产基础法测算过程是将评估对象范围内
可识别的资产以成本重置的思路进行评定估算,但重置投入的高低与其带来的经济价值并不
一定成正比。而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
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来源于公开市场等特点。因此,就本
次评估目的而言市场法较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强。故本次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
结论,即: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5 月 31 日,经采用市场法测算,评估对象福建新武夷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17,078.60 万元。”
    二、除增加以上内容外,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
式收购福建新武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9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34)其他内容
不变,公告原第六至第十三序号顺延至第八至第十五。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