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6-12-05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汽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9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6]2977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6,338,028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
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
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一)发行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潇月
电话:021-22011138
传真:021-22011777
邮箱:saicmotor@saic.com.cn
(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捷
电话:021-38676562
传真:021-50876160
邮箱:cm02@gtjas.com
特别说明:由于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964,010,282股(含本数)调整
为不超过1,056,338,028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9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3)。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5日